《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时间:2023-09-11 14:46:1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经典)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这个有名的侦探侦破谜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探案集中一共讲述了福尔摩斯侦破案件中的,还把这些案件归类,看起来更轻松了。书中的福尔摩斯有六英寸高,但身体非常消瘦,所以显得格外瘦长,好像十分体弱的样子,然而他有着锐利的目光和"灵敏"的嗅觉,又使他显得异常机警、果断。他从不离开他的烟斗,出门也绝不忘记穿那件长跑并带是那个木制的手杖仿佛离开了就不能探案一样。在一共191页的书里,描写了34个案件,使的书中的文字都有些简单了。作者对案件的侦破过程描写的.很"流水",几乎每个重要的环节都十分直白的倒了出来。没有让我感到紧张、兴奋。另外,对描述的探案过程中思想描写也少而又少看真本书就像在喝白开水一样。比如在第二章的第八个案件中,一个问题没有详细解答,使我产生了疑问,并且无法解决。如果是我,我会在案子的其他地方惊醒作答告诉读者福尔摩斯是怎样知道的,怎样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从中也明白了一个很深刻的道理:有时候,不能以为找到了大体就获得了成功,那些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更是通向成功大门的金钥匙。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有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才行。最近几天,我不知道为什么,又把这本书翻出来。发现原来那些写得很简单的故事又有了新的味道。虽然不是很详细,但我会随着作者的文字展开推理了。慢慢的觉得看这本书也是需要动脑子的。于是我想:是不是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因为自己看得太简单了呢?不知道我看完第二遍之后还会觉得这本书写的不是很好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们都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开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益匪浅。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利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在他的笔下出现了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杰出、卓越的侦探。而他的作者曾经竟是一个军医。

  这本书收入了“柯南·道尔”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军协定》……其中写的最长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欢的却是《跳舞的人》。

  而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谁。而是去破解一种奇特的.密码。从而引罪犯自己上钩。

  而这些密码是由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小人组成的。

  人们只把它当做小孩子乱涂乱画的一串小人罢了。而十分之有侦探头脑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把这串密码破译了。大概的意思为我已到此后边则是一个人名。

  之后他知道了各个小人代表的意思并利用这些小人写了一句话是:“快到这里来!”罪犯看见了以后,以为是另外一个懂得此密码的人写的,便自投罗网了。

  其次,便喜欢了《波希米亚丑闻》。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的深,一向无一失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任务没有,成功让一个女人跑了,不过结局还是很圆满的一项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称那个女人为“那位女士”

  我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柯南·道尔”的厉害,其中就学到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细节。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读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是不是想更了解福尔摩斯?想感受他那睿智无双的风采?那赶紧一起来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五个橘核》,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天,天还下着雨,华生来福尔摩斯家做客。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走进来的是一位穿衣讲究,彬彬有礼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名叫约翰·奥彭肖,他收希望得到福尔摩斯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1883年约翰的伯父收到一个信封。他刚打开信封,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桌子上。约翰想笑,可看见伯父那恐惧的脸便马上不想笑了,伯父嘴里不停地叨念着:“K、K、K!”之后在一天晚上,伯父喝酒后死在一个污水坑里。而他的父亲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摔死在一个白垩矿坑里······

  听约翰讲完故事,福尔摩斯急忙让约翰乘火车回去,自己要在伦敦找点线索。第二天清晨,约翰就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只好向华生简单介绍了自己调查到的组织,他们找到目标后,就会给对方寄橘核之类的东西以示警告。于是福尔摩斯拿出一个橘子,挤出五个核,和一张写有3个K的纸寄给了“孤星”号的船长。没过几天,“孤星”号的残骸就在海上了。因为福尔摩斯从孤星号的'行踪看出来了,他们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

  福尔摩斯能破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他有丰富的知识,他就明白了组织的特点,然后从此入手解决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坚持不懈战胜困难的精神以及细致缜密的思考,这样才能做到百战百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鴉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鴉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会。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福尔摩斯是那么的有哲理性,对于化学知识、解刨知识、惊险文学领域有极高的造诣。他还学过心理学,拉小提琴的技艺也十分的高超,拳术也是那么出色,可以说是一名出色的剑客,还是精于拳术的拳击手。他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知识及其精通,比如说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希望将来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伟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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