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时间:2023-07-01 06:56:4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风靡全球的书。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相信许多人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也都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咨询侦探。他性情冷漠、孤僻,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 他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 他还有许多爱好,比如: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四个小探案故事系列:《冒险史》、《新探案》、《回忆录》和《归来记》。还包括四个长篇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 。柯南道尔爵士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是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通讯记者及唯心论者。

  自从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福尔摩斯超强的推理能力和拉风的造型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是我变成一个正宗的小小福尔摩斯迷。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述的是巴斯科维尔家族受到一头魔犬的骚扰,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而福尔摩斯是怎么侦破这个案子的呢?请大家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3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如今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得知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要学会在遇事,做事中沉着,冷静。同时也让我佩服他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这些将伴随着我,永不忘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6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7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近“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8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9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0

  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近日,我到学校借来了一本,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1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3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4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

  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5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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