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的通告

时间:2023-08-16 14:46:04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集合]装修的通告

装修的通告 1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顾客,植物养发旗舰店(水清路616号)将于x年8月1号起进行为期约两周的升级装修改造,届时将暂停营业,店内会员可到附近其他植物养发门店进行日常护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诚挚致歉!

[集合]装修的通告

  如有疑问,请电询:xxx;

装修的通告 2

尊敬的.商户/租户:

  您在层单元进行装修期间,因,违反了装修规定,现按物业管理中心之有关规定,请您在天内(即至xxxx年xx月xx日前)对违反规定之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直至合乎物业管理中心的要求,否则,我中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等),以确保本楼宇的安全。

  万德物业管理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3

  各位尊敬的新老顾客,本店为了更好的.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现于20xx.11.11进行装修升级,大概近11月26左右开业,在此期间暂停营业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期待全新的环境给您带来更好的体验!谢谢!

  地址不变:商城一楼安踏专卖!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4

尊敬的顾客:

  x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团结路店(联通大厅隔壁),即日起将进行店面升级装修,预计施工为期一个月,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果您有业务问题,请致电0315—3xxxx53,或到房管家其他店面进行咨询了解。

  幸福道店:xxxxx荣城底商102—12号(燕山路与幸福道交叉口西行50米)电话:xxx

  公园道店:21小区9组团底商(早市十字路口北行,悦色功夫水饺南行30米)电话: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5

  根据国家公布,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考虑届时返回屋邨休息、度假的.住户较多,为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气氛,让广大业主尽享休闲假日,兹定于xxx年10月1日~10月7日七天假期内,暂停屋邨所有装修工程,将有效期内之装修许可证期限顺延七天。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体谅和包涵。

  谨此通告,请各位住户互相知会及多予关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处查询,电话:xxxxxxxx。顺祝各位假期快乐!

xxx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6

  根据国家公布,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考虑届时返回屋邨休息、度假的`住户较多,为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气氛,让广大业主/住户尽享休闲假日,兹定于x年10月1日~10月7日七天假期内,暂停屋邨所有装修工程,将有效期内之装修许可证期限顺延七天。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体谅和包涵。

  谨此通告,请各位住户互相知会及多予关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处查询,电话:。顺祝各位假期快乐!

  xx市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屋邨管理处

  x年9月26日

装修的通告 7

尊敬的`商户/租户:

  您在层单元进行装修期间,因,违反了装修规定,现按物业管理中心之有关规定,请您在天内(即至xx年xx月xx日前)对违反规定之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直至合乎物业管理中心的要求,否则,我中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等),以确保本楼宇的安全。

  xx物业管理中心

  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8

  为加强小区住房装饰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平安、和谐的小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确需拆改房屋结构,由业主提出书面申请,经物管确认后,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装修。

  2、在装饰装修中改变住房外立面的,由业主提出书面申请,经物管确认后,报规划部门审批,取得批准书后,方可装修。3、阳台的封闭统一使用白色塑钢材质或与小区原有塑钢窗主色调一致;防护栏统一使用内拉闸,色调、标准必须统一,小区内安装雨棚色调、标准必须统一,不得影响小区的统一风貌。

  4、为维护小区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统一,不得在私家庭院、阳台或露台搭建构筑物和阳光棚,不得改变窗户和各种防护罩的规格及款式。

  5、小区业主严禁占用公共场地进行一切违章修建行为;禁止将公共绿化带圈占为己有。

  6、对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希望广大业主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共同监督,发现违法建设主动劝阻,及时反映,共同营造美好家园。

  举报电话:规划局:xxxx房管局:建设局:

  特此通告

  彭州市房产管理局彭州市规划管理局

  八月二十三日

装修的通告 9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在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栋号铺进行装修期间,因违反了《建筑装修装饰管理规定》建46号令和《康美中药城装饰装修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现按物业服务中心之有关规定,请您在天内(即至xxxx年xx月xx日前)对违反规定之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直至合乎物业服务中心的要求,否则,我中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停水停电、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等),以确保本楼宇的.安全和康美(亳州)中药城正常装修管理秩序。

  中药城物业服务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10

  着xxx年春节的临近,xx州花园一期xx的部分业主也陆续完成了新居的装修工程,正在申请验收。我司在接到业主申请后,马上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装修相关规定的.,即安排了返还装修保证金手续,目前已有多户业主退还了装修保证金。

  为让广大业主清楚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我司再次就该事宜说明如下:

  1、装修完成后,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装修完工查验;

  2、若查验不合格,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查验合格,装修单位撤场离开,需要再过一个月的观察期,观察这期间是否会对其他单元造成影响;

  4、一个月观察期无息后,复验合格,业主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出入证押金收据及出入证正副本、业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用于银行转账)等退费资料交齐到物业服务中心;

  5、物业服务中心将装修保证金退还到业主提交的银行账户。

  以上,为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请全体业主知悉。祝各位业主早日入住xx州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xx物业客户服务电话:xxxxxxxxxx

  物业24小时消防安全紧急联系电话:xxxxxxx

  xx市xx物业有限公司xx州分公司

  xxx年01月19日

装修的通告 11

公司各部门、儿童城各相关合作单位及商铺装修队:

  为加强儿童城的现场装修管理及环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xx年7月16日起,所有进出儿童城的人员,都必须配戴工作牌或临时出入证,携带工具、材料出商场的必须有放行条,并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2、各商铺施工人员,在所属的商铺内存放装修垃圾及各自的'装修材料,不得私自占用商场公共通道及他人商铺陈放装修材料及建筑垃圾。

  3、各商铺内垃圾,每天及时清理,公共通道保持卫生清洁.

  儿童城管理处

  20xx年7月15日

装修的通告 12

  根据国家公布,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考虑届时返回屋邨休息、度假的`住户较多,为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气氛,让广大业主尽享休闲假日,兹定于x年10月1日~10月7日七天假期内,暂停屋邨所有装修工程,将有效期内之装修许可证期限顺延七天。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体谅和包涵。

  谨此通告,请各位住户互相知会及多予关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处查询,电话:。顺祝各位假期快乐!

  xx市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13

尊敬的商户/租户:

  您在层单元进行装修期间,因xx,违反了装修规定,现按物业管理中心之有关规定,请您在xx天内(即至xx年xx月xx日前)对违反规定之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直至合乎物业管理中心的要求,否则,我中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等),以确保本楼宇的安全。

  xx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14

尊敬的.顾客:

  您好!

  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团结路店(联通大厅隔壁),即日起将进行店面升级装修,预计施工为期一个月,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果您有业务问题,请致电0315—3x53,或到房管家其他店面进行咨询了解。

  幸福道店:荣城底商102—12号(燕山路与幸福道交叉口西行50米)电话:

  公园道店:21小区9组团底商(早市十字路口北行,悦色功夫水饺南行30米)电话:

通告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的通告 15

  为加强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装饰装修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严厉查处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承重墙;

  (二)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

  (三)拆扩承重墙门膀、窗膀;

  (四)破坏房屋梁、柱;

  (五)在混凝土楼板上采用钻孔方式铺设木地板;

  (六)破坏空心板烟道垫块;

  (七)架空楼板上砌筑实体墙;

  (八)拆动楼板或楼板上超标准增加载荷;

  (九)改造利用非上人屋面;

  (十)开挖地面、破坏建筑基础;

  (十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封闭或毁坏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

  (十二)采用影响供水、排水、供电设施维修及正常使用的装修措施;

  (十三)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立面形式,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窗改门;

  (十四)侵占公共绿地、道路、设施和公共用房等;

  (十五)其他影响房屋、市政公用设施合理、安全使用和侵占其它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依法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住宅房屋(含住宅网点一体的房屋)应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备案,尚未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的,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涉及改变建筑立面形式的,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涉及拆除、迁移、改动、封闭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向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房产、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四、各区市房产、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对房屋装饰装修活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制止、责令改正和实施处罚、拆除。

  违法装饰装修业主应当自觉履行行政机关的有关处理决定,对拒不整改或拆除的,执法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整改和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装修业主承担。

  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有关房管部门暂缓办理相关房屋权属登记等手续,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的,依法予以停气,直至改正为止;对致使供热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违法装修业主承担。

  五、业主和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通告的有关规定装修和侵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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