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作文

时间:2023-07-24 15:49:05 时尚/美妆 我要投稿

(优选)品味时尚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品味时尚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选)品味时尚作文

品味时尚作文1

  金色的夕阳洒下温柔的余晖,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们学生的脸上,结束了一天辛劳的工作和学习,我们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于是我们打开电脑,登录到博客上,进入这精神的小窝,这似乎早已成为一种时尚。

  我有两座小窝,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乐的,总喜欢静静地坐着,像呷茶一般细细地品味着,其间流逸着淡淡的欣喜与惬意。

  以文会友,这是我们的时尚。于是便喜欢同年龄稍长的朋友一起品读着各自的文字,表达一些赞许,交流一点意见与心得。

  我们不期许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广泛地关注,不奢求做一回隐没的.平民作家,只简单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别人同感的回应,几许认真与真诚的品读。

  静心而坐,细细地品味着别人诗一般的文字,闭目冥想,遐思着那字里行间所流淌的诗情画意,如天空一样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轻轻地咀嚼,益发地散射出一种甘甜的醇香,有一丝像清泉,又有一点像淡酒,一丝丝、一抹抹地扑面而来,便如同沐浴着沁心的春风,浅浅的酥醉,恍入一场恬淡的轻梦,其间纷纷扬扬地洒下雪一样的樱花,不禁已彻底地醉了。

  我们便愿意如此,简单地品味着别人博客中简单的几行文字,在这种时尚中,轻轻荡涤去心灵的尘垢。

  以乐动人,用怡情的纯音乐湿润每一位来访者的心。或是闲庭信步,邂逅一段空灵的仙乐。

  音乐同文字一样,亦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在清清浅浅的几个乐符间早已将人吸引过来,要去全心地回味,释去满身的烦忧与喧嚣。

  宁心而听,舒缓地将整个身躯都搁下,将整颗心都彻底地放松,徜徉于一片幽静的夜色中。仿佛趴在窗口,吹拂着夏夜的晚风,面前是无垠的稻田,墨绿而深沉,安详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风一吹过,便飘漾起阵阵沙沙的响声。有一轮明月朦胧地隐在团团的柔云中,泻下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一片松林中,便萦绕起股股浅吟的松涛。那古筝清越而悠扬的弦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韵都在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籁一样扩散开来。

  这亦是一种时尚,令人在一种纯粹中得到精神的升华,滑下两行晶莹的清泪。

  夜色已深沉,万籁已俱寂。我们博客一族便在这一种穿梭的相遇与交流中安抚着劳顿的心,在这一种时尚中感受着天空飘下的一阵微雨,品味着一种意犹未尽的隽永。

  这一切都在这时尚的品味之中。

品味时尚作文2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觊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禺页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买雕牌洗衣粉,穿NLKE运动鞋,用拉芬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鞭丝,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品味时尚作文3

  这是一个时尚层出不穷的年代,无论是看到的,还是听到的,甚至想到的,都很时尚。时尚已渗透到我们惯常的生活中,我们无法离开时尚,只有细细品味时尚,才无愧于这日新月异的时代。

  何谓时尚?我当然不能给出完整的答案,但我知道,时尚总是表现为语言、服装、文艺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与流传,姑且不谈时尚本身的对与错,它能流行开来并被人们欣然接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有存在的道理。存在决定态度,时尚面前,不要犹豫,实实在在享受一番时尚带给我们的乐趣吧。

  以前我们叫赵董事长、钱总经理、孙局长、李校长是全称,现在呢,都叫赵董、钱总、孙局、李校,而且叫起来比较亲切友好,再叫全称则显得有点生硬拘谨和另类,所以,紧跟时尚的步伐才不落伍。好多网络语言确实生动有趣,譬如“雷”,源自日本动漫人物受到强烈电波冲击,漫迷看到惊讶的事物时发出此类“强烈电波冲击”的言语,后经简化翻译成“被雷倒”,指对某种事物表示奇怪或者感觉不舒服,“雷”字甫一出现,立马传开,那听觉冲击力还真“雷”倒了一片。

  现在广告业相当发达,电视、报刊、网络……所有的媒体,凡可以做广告的'地方都派上了用场,衣食住行什么都能拿来做广告,而且有明星作为形象代言人。明星往往是大众的偶像,引领时尚潮流。作为有七情六欲的人,总是有崇拜的对象比如影视明星的,明星穿了一件漂亮的服装往电视里一站,身材俏,脸儿俊,多潇洒,多妩媚啊,还不快去买,这就是时尚的魅力。女孩子穿露脐、浅胸、裸背的衣服不再是新鲜事,都习以为常,没有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了。

  当下,时尚已呈多元化,包括建筑、音乐、美术,以及其他一些艺术形式。你看那造型别致独特的鸟巢、水立方、国家大剧院等等,无一不体现出现代时尚的风范。小天王周杰伦且歌且舞的中国风唱法一开始让人们不明就里,现也渐已深入人心,老少咸宜。值得称道的是张艺谋导演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运用声光电等新颖的艺术手法,融入中国传统元素,打造了一场完美的视觉听觉盛宴,真可谓把时尚演绎到了极致。

  时尚的确是美好的,让人为之振奋。盛唐时期以肥为美,那是时尚;现代人以瘦身为美,同样也是时尚。时尚无所谓好与坏,只要无害于人类、有益于社会,何不时尚一回?热爱生活的人一定懂得时尚,也一定会品味时尚。“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分钟,在时尚中陶冶性情,快快乐乐过一生。

  时尚真好!

品味时尚作文4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亦或是说,现在是属于信息的一个时代。用数学的思维来想,信息是我们现代社会这个大函数的一个值域,无论你是以三角函数周期性的乱蹦,还是对数、指数朝∞延伸,你都逃不出信息这个值域的掌心。而时尚,亦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与人们的生活更加密切。他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可时尚究竟为何物?

  在我看来,时尚不仅只有一层含义。用辩证的眼光去看,有真正意义上的时尚和假“时尚”。为此,我先给时尚加上双引号。

  先来说说假“时尚”。既然说是假“时尚”,这必是消极的一面。要知道,真正的时尚并不等同于跟风。英国古典经济学就指出,人们在消费时,会有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似乎觉得“大家好,就是真的好”。比如说,众所周知的Iphone。在我看来,iphone早就不是单纯的一部手机了。很多人购买iphone的目的,不是为了那一大串是否会用到的功能。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到那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罢了。用iphone,只是为了告诉别人,我有iphone。或者是因为身边的亲戚朋友都买了iphone,自己若是没有则会显得“没面子”,所以也买iphone。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很多人在购买手机时一定不会选择iphone。为什么?因为iphone的高价,实际使用价值优势不明显……由此看来,这种“时尚”,就已经与时尚的本意背道而驰了。甚至可以说,这是人们一种病态的心理,或者是一种不健康的.社会现象。这种假“时尚”,不如不要。

  再来看看真正的时尚。一件事物成为时尚,众人便喜爱它、追逐它。实际上,这应是一种相反的关系。因为这件事物所具有的某种优势、某种特点令众人所喜爱,受众人的追捧,所以才成为了时尚。这样的例子就更多了,大多数的体育运动都“遵从”这“时尚定论”。各种运动都有各自的拥簇。另外,时尚也不是单纯的喜爱,它也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或是一种习惯。一种跟随自己内心的自在的生活,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总的来说,时尚就是跟随自己的内心,并切记时尚不是盲从。这就是我所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5

  繁文缛节的唐装是唐朝的时尚,张扬简约的晚礼服是当今的时尚。从唐朝到当今,女人们勇敢而艰辛地走过一条华彩的道路;

  诘屈聱牙的文言是古代的时尚,晓白如话的文章是现代的时尚。从古代到现代,文学沿着岁月那腾挪跌宕的血脉,走过一条清香的'道路;

  气度恢宏的交响是昔日维也纳的时尚,震撼人心的摇滚是如今英格兰的时尚。从过去到现在,音乐穿过歌声的白夜,走过一条灿烂的道路。

  是时尚推动人类前进。

  时尚的出现源于大胆的创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证实了螃蟹是鲜美、可食用的,继而,“吃螃蟹”便成了一种时尚。

  时尚在一段时期内的存在依靠模仿和流传。奥黛丽·赫本主演的《蒂凡尼早餐》风靡欧美,当时的妇女们效仿片中的赫利,纷纷养起了斑纹猫,一时间,有关斑纹猫的电话订购如潮水般从世界各地涌来,这种动物竟卖得供不应求了。时尚的存在需要这种纯洁的虚荣,否则,它只能孤芳自赏。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范思哲的灵感刚刚落笔,坊间的各种复制品就开始层出不穷。然而,如果没有这些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拥护者和追随者,当年那个穿上黑色礼服的戴安娜又会显得多么孤独!

  时尚是一帧雅俗共赏的浮世绘。高雅的戏剧曾经是一种时尚,而现在吐字不清的R&B也是一种时尚。曾经,尊师重教蔚然而成风尚,如今,学生、家长、老师三足鼎立的利害关系也是热闹的社会剧。时尚反映着这个时期的人们心灵的纯净度和审美的高度。

  有些时尚如过眼烟云,瞬间即逝,而有些会沉淀为经典,历久弥新。时间是对时尚最好的考验。当纷纷扰扰的网络文学制造出使你沉迷的环境,香草美人的《离骚》、《九歌》、《天问》至今依然灿若日月。今天的女孩子读青春小说是一种时尚;清朝,“家家争读《饮水词》”,读纳兰的词是一种时尚。时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究竟是上升了还是低落了,不敢妄自评论,因为它毕竟是大多数人热情与偏好的总和。各个时期有各个时期的特点,审判者将在未来作出定论。

  时尚有精华,也有糟粕。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究竟应不应该有所摒弃,这很难说;但是,面对美好的时尚和泡冲的时尚,我们定要明辨是非。

品味时尚作文6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红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

品味时尚作文7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品味时尚作文8

  时光荏苒,纯真无邪的童年渐行渐远,我们稚气未脱的眼眸里,开始闪烁出青春的喜悦。在岁月悄然流逝中,我们步入多彩明媚的青春。

  “时尚”这个词,当今的我们非常敏感,可是面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地追逐所谓时尚,我更感到困惑与担忧。成长的路上,那些是真正的时尚吗?

  夜晚的被窝里,不时闪出手电筒昏黄的微光,在浓烈的黑色背景下,格外刺眼,那是他们在翻阅“时尚”。明亮的教室里,“明星”八卦满天飞舞,在书香阵阵的环境中,很不搭调,那是他们在谈论“时尚”。美丽的日记本里,憧憬的眼神中,时不时闪现出某明星的身影,那是他们在追逐“时尚”。名车,名牌,大腕,明星,这些都是他们日思夜想的“时尚”。也许,不只是他们,也是我们。

  这些纷纷扬扬的时髦举动,究竟是因时尚而留下,还是因流行而时尚呢?

  相比之下,我是一个极不“时尚”的人。学不会熬夜看“感人肺腑”的小说,宁愿吟几首杜陵诗赏几幅王维画。不懂得追逐一些“青春偶像”,宁愿省些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理解八卦新闻何以津津乐道,宁愿一语不发地独自回忆有趣的往事……难道说,这个世界追不上“时尚”就成为了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异人”?成长的路上,我问上帝:“青春到底怎么了?”

  当我看到杨丽娟为刘德华而家破人亡时,当我听见有人因见不到偶像而自杀时,当我看到那个可伶虫为时尚而出卖自己的肾脏时,当我看到无数人为了一个“星”而疯狂时,我知道,不只是青春怎么了?时尚怎么了?更是我们中国人怎么了!难道那些已经足以俘获炎黄子孙的芳心吗?

  唐诗的辉煌灿烂,宋词的字字珠玑,元曲的荡气回肠,明清小说的曲曲折折,留在了历史的`时尚榜上,可谓是千古流芳。那“零落车泥碾作尘”的迎寒傲骨,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逸出绝,那“大江东去浪淘尽”的万世风流,还有精忠报国的岳飞,代父从军的木兰,留取丹心的文天祥,舍生取义的谭嗣同,甚至有为保汉匈百年好,直至“独留青冢向黄昏”的昭君……他们遗下的风韵,穿越时空,亘古如斯,直到现在还闪耀着美丽光芒。为什么我们不去追随他们的脚步,看2008奥运中国燃遍世界的激情,世博盛会感动历史周遭的盛典,神舟系列上天的惊天动地,去领略那些真正的时尚?

  一个时代的风尚可以被印在书上,刻在碑上,那些时尚是美丽的,但没有哪一座碑永恒过山水!千年历史告诉我们:真正的时尚是让人心灵的感动,是让历史永远的难忘,我们应该恭敬地去仰望。

品味时尚作文9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作文10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收钱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赘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品味时尚作文11

  一看到“品味时尚”这个题目,我就想到我家的屋檐下那棵栀子花,

  每当春天阳光日暖,每当雨水渐丰,每当新叶泛绿,栀子花便孕育出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它成了院中最难忘的景致,也成了我和妈妈交流的美好见证。

  时尚

  每天早晨上学,我都一边吃着妈妈煎的荷包蛋,一边嗅着花香,美丽的花容成了我开启每一天沉重学习生活的伴侣。每天晚上放学以后,妈妈会像精明的候鸟一样,总是分秒不差地为我开启家门。因为有花在前,我从来就没有听过妈妈唠唠叨叨在说些什么。尤其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亦或在疏疏点点的雨中,我会情不自禁对花独语。栀子花帮我消融了许多青春的烦恼,帮我释放了许多妈妈只关心我学习成绩,而关闭其他任何需求之门而带来的孤独与郁闷。

  品味

  可是花开花谢,美景不再。

  就在栀子花别枝陨落时,一场不小的灾难落到了妈妈身上。她骑自行车到郊外买我喜欢吃的草鸡蛋时,被摩托车撞伤住进了医院。放学以后,我到医院看望妈妈。妈妈的双腿被白得吓人的绷带缠着,那样子只有在电视剧里看到过。我埋怨妈妈贪小便宜,为何不在家附近,而非要跑那么远的地方买什么正宗的鸡蛋。

  夜深了,明天还要上学,而伤病是要服从学习的,这是妈妈说的。回家的路上,老天爷又捉弄我,偏偏下起了雨,到家时,我已全身淋透。掏出钥匙开门,可门怎么都打不开。我愣在雨中的门前,反复拷问自己,一个正在接受良好教育的中学生难道连开门锁的技能都不具备吗?可转念一想,是啊,从上幼儿园至今,我何时开过一回门。每次到家,哪怕夜再深,都是妈妈准确无误地打开屋檐下这扇沉重而温暖的`大门的啊。当我请来隔壁的叔叔拿着手电筒,把门艰难打开时,叔叔用嘲讽的口吻说,我的钥匙是世界上最锈的一把钥匙。

  品味时尚

  第二天早晨,天放晴了。屋檐下的栀子花经过一夜的洗礼,变得那样的翠绿。是啊,花香固然可爱,可妈妈对我十几年如早晨的空气阳光一样不变的爱,每天无条件地充盈在我青春的生命中,但是因为我的粗疏和大意,却没有拾起这份免费的爱。心的漏斗,漏掉了那么多本该恒久铭记的母爱的故事。因为每天都可以坐享其成,便不再把珍贵视作珍贵,以致青春的门锁都剥落得锈迹斑斑。

  今天中午去医院与妈妈交换爱的钥匙,打开屋檐下的门儿,让花香飘进。

  品味时尚,我终于懂得了亲情这个时尚应该成为经典永恒。

品味时尚作文12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作文13

  品味时尚,首先需要了解何为时尚。时尚,指一定时期所流行的风气。《双截棍》的歌声、QQ通信,当然属于时尚之列,然而,这些只是时尚的表现,时尚的本质是以创新为内在追求,以先进的价值取向为取舍标准。当突现周杰伦以其个性鲜明的歌声打破传统的桎梏,继而引发追捧;当腾讯公司以便捷丰富的QQ闯入地球村,继而风行全球;这就是时尚。时尚是新生事物呱呱坠地时的第一声啼哭,是不懈追求解放思想的第一声呐喊。时尚,就是引领时代的.脉搏,就是引导生命的涅槃。

  思考时尚,还需要我们有明辨真假的法眼。如果不加分辨就狂热追逐,这种做法极不可取。朋克,上个世纪后期一度在青少年中流行的一种意在发泄的摇滚乐,继而发展为以打扮怪异为特征的朋克文化,朋克音乐早已边缘化,朋克文化更是迅速扔进了垃圾堆。你愿意追逐朋克这样的昙花一现的时尚?还有

  “丁克”也曾经时尚,然而如果大家群起仿效,人类很快就会从地球上绝迹。你愿意仿效?明辨时尚的真假当然不是终极目的,我们要以清醒的心态让《双截棍》和QQ这样的时尚保持正确的方向,力争成为经典。

  引领时尚,需要我们拥有先进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能够使时尚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而不是仅仅流于形式,从而把真时尚与伪时尚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先进的价值取向包括符合法律道德,符合社会进步的方向,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等等。朋克音乐噪音成分大于艺术成分,朋克文化颓废因素大于健康因素,丁克家庭只考虑个人利益而忽略社会利益甚至是人类利益;《双截棍》发掘了中国传统武术元素乃至民族精神,QQ彰显人文因素和时代因素:显而易见,引导时尚首先应该符合法律道德,顺应社会进步和宇宙规律。

  引领时尚,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时尚之所以为时代所崇尚,就是因为其蕴含着鲜活的生命力,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要做到创新,就需要注入符合时代脉搏的新鲜血液。这种创新如当年电灯的使用,《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如今天奥运期间把五星红旗贴在脸上,让孔子担任现代中国文化使者出访五大洲四大洋都属于时尚的创新,创造出新的时尚。

  品味时尚,我们会唱着《双截棍》,用着QQ,脸上贴着国旗,引领着时尚向前发展,而不是让时尚引领我们。

品味时尚作文14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in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品味时尚作文15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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