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作文

时间:2023-07-24 08:53:49 时尚/美妆 我要投稿

(精选)品味时尚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味时尚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品味时尚作文

品味时尚作文1

  而我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小学生去写高考题,总是会有挺可笑的感觉,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命这个题,因为今天要写的是我们班的时尚,而且是我们班的秘密——QQ群。

  放学了,天有些放晴了,我和妈妈一起走回家。一路上,没有说话,也许我们都感到累,没有什么好说的吧,就这样,我们沉默着。

  快到家时,妈妈忽然问我:“你知道吗?你们王老师知道你们班有QQ群。“噢。”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最近班上很多人都在谈论“QQ”这个话题,老师也大概觉察到了什么吧。

  “QQ”一直都是青少年心目中时尚的代言词。五六年级的同学,一般都有QQ,都各有自己的群,比如我们班,每晚至少25人上线,当然,他们上线的极体面的理由,可以节省话费。他们爱把白天该问的问题,在晚上的QQ上聊,也爱对别人的呢称品头论足,一开电脑,便上线,久而久之,打字速度倒是快了很多,有时兴致高时,手指在键盘上“啪搭啪搭”地跳“踢踏舞”,“嘀嘀”声不觉于耳。当然,更刺激的是充Q币、玩QQ游戏了。

  终究,纸包不住火,这么一来二去的.,老师也自然知道了。“有QQ的,给我站起来!”如河东狮吼,呼拉一下,全班44人,39名“壮士”挺身而出,个个表情“视死如归”。而我依旧坦坦荡荡地坐在座位上,与还有4名幸存者,相视而笑,打着胜利的手势。

  这不能说是幸灾乐祸吧。毕竟,没有“QQ”曾让我们格格不入。每当他们兴奋地谈论起“QQ”时,我只能坐在一旁静静地翻书,思考。我明白,这会让许多人都认为我是个呆板的“书呆子”,不懂时尚。但是,他们不知道,时尚不仅仅只有他们口中的“QQ”“游戏”“SHE”,时尚应该还包含许多更富实际意义的内容。

  什么叫“品味时尚”?品味在时尚前面,说明品味比时尚更重要,就像气质比美丽更值得拥有。如果,时尚在他们手里演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娱乐、游戏,我觉得,这种时尚也就没有价值可言了。

  有一件事,让我惊讶不已,班群的创建者,竟是吴京杭,谁都知道,她是学习数一数二的。也许,我的惊讶过于大惊小怪了。毕竟,二者是不相干的,也许真正该惊奇的也许是我们的老师吧。

  现在,我还在写我的博文。我知道,这个时候,班上的许多人又在聊“QQ”了……

品味时尚作文2

  天苍苍,野茫茫,苍穹下的草原自沉睡中醒来,笼盖了四野的光华。蒙古汉子酡红的脸庞映着朝阳,马背上的姑娘笑得张扬,洁白的毡房升起袅袅的炊烟,慈祥的老额吉捧着马奶酒眺望远方。

  长调歌声便在这时响起了。

  那歌声浑厚而久远,凝结着数不尽的故事,带你回到那赛马疾驰的日子,回到那敖包相会的夜晚。歌声里,兀鹰自远远飞来;歌声里,你仿佛就是那个弯弓射雕的蒙古汗王。

  长调就这样在草原上传承了很多年。人们是那么地想揭开她神秘的面纱,却又怕触动河底的软泥青荇,扰动一池萍碎。

  直到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辽阔的草原渐渐萎缩,牛羊站在平坦的公路边不敢归圈,兀鹰飞不过子弹的高度,长调开始从草原走向舞台。

  那首叫做《月亮之上》的歌诞生了,大街小巷的音箱里奏出一样的旋律,呀呀学语的孩童也会随着节拍扭上两下,唱上两句。马头琴,蒙古草原,长调,仿佛一夜之间成了一种席卷而来的时尚。

  可是,那真的还是长调吗?

  作者说,歌曲中融入了蒙古长调的元素,可我只听到现代的说唱与摇滚,长调微弱的低吟混杂其间。她在哭泣。

  她说她厌倦那小到可怜的舞台,讨厌那亮到刺目的镁光灯。的确,与广袤无垠的草原相比,城市的舞台,太小太小。

  也许,有些东西,注定了无法成为时尚。

  给一首颇具现代感的歌贴上了长调的.标签,依据着大众化的娱乐品味重新包装,留下破败的身体几乎看不出原貌,伤痛到体无完肤。所有人都称之为时尚。长调啊,你怎能不哭泣?

  歌曲的流传仍在继续,所谓时尚一点一点蚕食着长调的本来面目。也许,这是长调走向大众的一种手段,可手段过后,谁能还给她那广袤的草原,自由的天空?

  那天在网上搜索那首流传了百年的经典长调《六十个美》,却只收到没有结果的空白屏幕,那屏幕,大到空旷可怕,仿佛白墙上起皱的墙皮,一碰就要分崩离析了。

  所谓时尚,原来不过如此。

  长调的歌声渐渐萦绕,纠缠,她渴望撕去时尚的标签,回到家乡。

  如水的月华打湿了寒鸦的乌纱,它开始啼叫,为了长调,也为了那变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3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作文4

  一个人站在黑夜的城市,望着霓虹灯的花花绿绿,看着路边梧桐身披的灯火新装,伴随着一声声那些年轻男女的嘴里发出的欢笑。一个寂寞,而又有些失落的背影,渐渐地离开了五光十色的城市,悄悄地消失在那块连月光都不愿到达的工地。

  那是一块没有完工的工地,深黑的夜色中只能见到那幢仍在拔节而上、周围搭着脚手架的高楼;还有一盏不知疲倦的太阳灯,在不停地转动着,巡查着工地的每一个角落。

  随着灯光的探照,依稀可以看见他翻了一个身。简陋的工棚里,躺着无数个和他一样的人——付出那样多汗水的农民工。

  他,只有二十一岁。如果他是个城里的'孩子,他现在或许已经是一个大学生了,他可能和其他幸运的同龄人一样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正细腻地品味着一个新时代骄子所拥有的所有时尚。

  然而,他不是大学生。他所拥有的只是一张硬生生的冰冷的床铺,他的周围是一群命运相同的工友。跟其他工友不同的是,他还辛苦地供养着一个读高中的小妹妹。

  月亮终于在午夜时分,露出了她美丽的身影;皎洁而又明亮的银辉,透过工棚的顶部裂痕,洒在了他的床前。

  他又翻了个身,轻轻地从枕下摸出了一张照片,恰好对着一束月光。那是一个时尚的女孩,她雪白的肤色上两只黑色的大眼睛好似黑珍珠一般地闪亮,一头棕黄色的大波浪配上一条米黄色的非主流短裙。如果她再配上一双锃亮有光的马靴,那绝对配得上一个非主流的时尚美媚。

  望着照片里的小妹妹,他的脸上露出了欣慰而又苦涩的笑。

  不少工友,每当看到他这副望着照片的傻样,都劝说道:"兄弟,城里的时尚女孩好是好,但咱农民工可没有这好运气啊!"

  可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无奈地笑一笑。其实,又有谁知道,这么一个美丽时尚、非主流的女郎,竟是他的那个相依为命的小妹妹!

  想到这,他不禁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一百块钱。这是明天要给他那时尚妹妹配一双时尚的马靴的钱。这是他一点一滴节约下来的生活费。

  他想,妹妹明天得到皮靴,一定会绽放如花般的笑靥……伴着月光,他渐渐地,静静地睡了。

  可是,他那非主流的妹妹哪

品味时尚作文5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红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

品味时尚作文6

  他说,你来人间一趟,要看看太阳。于是,那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成了许多人眼里向往的时尚。

  时尚,不应是名表豪车么?有人反问。一本《小时代》将许多人对时尚的认知带入英文字母组成的品牌里。屏幕里红毯上明星举手投足间用物质堆砌起来的华丽,被许多人用两个词概括——时尚。所谓的时尚。

  愈来愈多的杂志把自己定义为时尚,每一页封面都要是引领时尚潮流的。款式各异的服装加上互相碰撞的颜色,人物不苟言笑,居高临下颇为自得。像是手表里精致的零件,均分的时间严肃的态度。更像是平面里无法理喻的奇怪吧。这,就是所谓时尚?

  那好吧,换一种。像海子一样“做一个幸福的人”,升学,考试的压力置之不理。作业本上潦草的字迹叫“放达”,毫无纪律的违规叫“不羁”。像陶渊明一样“不求甚解”,洋洋自得的笑他人的迂。直到有一天,学霸们在抱怨错了一道选择题,只考了97,自己却拿着卷子,看着那个正好相反的分数。桌上有一摊液体,还好,那并不是我的悲伤。

  纸上孤单地写着“时尚”二字,周围是无数种被划去的'可能。到底何为时尚?它真的真实存在在我们的生活里吗,还只是有名无实的让人向往?女生辫子上频繁更换的饰品;男生嘴里脱口而出的网络用语;镜子前偷偷穿上大人的衣服;梳妆台上悄悄抹上姐姐的妆。自已为是的时尚成了老师父母眼里的问题学生,素面朝天的校服帆布鞋才是青春的主旋律。可是,这又怎么不是时尚?

  周围的女生开始学着偶像剧里留长发,而我依旧是短发素颜。所谓时尚,并不一定是披金戴银,也没必要把自己活成另一个人的样子。校服帆布鞋里的青春,素颜短发里的自然,一切的一切又怎会担不起时尚之名?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事,对的人,适逢花开的惊喜便是时尚。即使生在小时代,我也愿走在街上,去看看太阳。

品味时尚作文7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品味时尚作文8

  古往今来,无论在什么地方,时尚都是人们讨论的主题。纵使时尚的内容不断翻新,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之心也从未变过。但是,时尚也千差万别,不一定凡是人们追求的时尚就是好的时尚,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真正的时尚应该既能给人审美上的愉悦,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蕴,从中人们能听到一种思想的呐喊,能感觉到一种精神的力量。愿你我都成为真正的时尚达人!

品味时尚作文9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品味时尚作文10

  繁文缛节的唐装是唐朝的时尚,张扬简约的晚礼服是当今的时尚。从唐朝到当今,女人们勇敢而艰辛地走过一条华彩的道路;

  诘屈聱牙的文言是古代的时尚,晓白如话的文章是现代的时尚。从古代到现代,文学沿着岁月那腾挪跌宕的血脉,走过一条清香的道路;

  气度恢宏的交响是昔日维也纳的时尚,震撼人心的摇滚是如今英格兰的时尚。从过去到现在,音乐穿过歌声的白夜,走过一条灿烂的.道路。

  是时尚推动人类前进。

  时尚的出现源于大胆的创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证实了螃蟹是鲜美、可食用的,继而,“吃螃蟹”便成了一种时尚。

  时尚在一段时期内的存在依靠模仿和流传。奥黛丽·赫本主演的《蒂凡尼早餐》风靡欧美,当时的妇女们效仿片中的赫利,纷纷养起了斑纹猫,一时间,有关斑纹猫的电话订购如潮水般从世界各地涌来,这种动物竟卖得供不应求了。时尚的存在需要这种纯洁的虚荣,否则,它只能孤芳自赏。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范思哲的灵感刚刚落笔,坊间的各种复制品就开始层出不穷。然而,如果没有这些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拥护者和追随者,当年那个穿上黑色礼服的戴安娜又会显得多么孤独!

  时尚是一帧雅俗共赏的浮世绘。高雅的戏剧曾经是一种时尚,而现在吐字不清的R&B也是一种时尚。曾经,尊师重教蔚然而成风尚,如今,学生、家长、老师三足鼎立的利害关系也是热闹的社会剧。时尚反映着这个时期的人们心灵的纯净度和审美的高度。

  有些时尚如过眼烟云,瞬间即逝,而有些会沉淀为经典,历久弥新。时间是对时尚最好的考验。当纷纷扰扰的网络文学制造出使你沉迷的环境,香草美人的《离骚》、《九歌》、《天问》至今依然灿若日月。今天的女孩子读青春小说是一种时尚;清朝,“家家争读《饮水词》”,读纳兰的词是一种时尚。时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究竟是上升了还是低落了,不敢妄自评论,因为它毕竟是大多数人热情与偏好的总和。各个时期有各个时期的特点,审判者将在未来作出定论。

  时尚有精华,也有糟粕。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究竟应不应该有所摒弃,这很难说;但是,面对美好的时尚和泡冲的时尚,我们定要明辨是非。

品味时尚作文11

  时尚是潮流的代名词,潮流是跟风的代名词,那么跟风是什么?为什么要跟风?在这重重疑问中,我寻觅到了答案。

  小小的我,喜欢和同龄的女孩比较谁的花裙有更多的皱褶,像百叠裙,每张开一下,便跑进一个五彩的梦,绚丽而多彩,那是儿时的时尚,甜蜜、透明。

  大一点了,有了自主的选择观念,开始喜欢翠色的绿,喜欢在田间找,在枝间寻,更爱在书山里觅,看波涛澎湃的麦浪,看陪伴在似锦繁花旁的嫩叶,看一篇篇带着绿意的文章从指尖滑过。

  再大些,开始迷惘,到底什么是时尚。是漂亮的短裙,精致的发夹吗?还是“衣着光鲜”的洗面奶?抑或是一张张可爱的贴花?可那不是我追求的时尚,为什么那么多人却前仆后继地追逐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小心翼翼地迈出了一步,开始探索属于我自己的时尚。

  置身于琳琅满目的衣物中,我感到无助,看着身边一个个衣着靓丽的人走过,心底的声音坚决地喊了出来:“不,这不是你的.时尚!你要做的是你自己。”

  终究还是踏进了书店,喜欢浸在这浓浓的书香中,喜欢看着一个个骨节分明的铅字,喜欢抚摩那并不细腻却带着原木淡淡条纹的纸张,喜欢随着作者的笔调在书中游走……

  我终于明白,何谓时尚,就是太多太多的人,追逐不适合自己风格的种种物件,只因为,那是大家认可的。

  现在的我,把自己放在李煜“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愁思里;把自己置于苏轼“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的幻景中;把自己抛上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景边……

  看书时,点上一碟薰香,看淡紫色的烟雾,带着桅子花的清香在室中飘散开去。闲暇时,去树林里寻找春夏秋冬留下的痕迹,忙碌时,放一盘欧美乡村风格的磁带,让紧张的心情随着淡雅的声音飘远——这,就是我的时尚,不繁忙,不杂乱,也不华丽,始终透着淡淡的雅致,陪伴着我。

  品味时尚,是寻找自己的风格,纵使清苦,仍旧快乐……

品味时尚作文12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亦或是说,现在是属于信息的一个时代。用数学的思维来想,信息是我们现代社会这个大函数的一个值域,无论你是以三角函数周期性的乱蹦,还是对数、指数朝∞延伸,你都逃不出信息这个值域的掌心。而时尚,亦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与人们的生活更加密切。他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可时尚究竟为何物?

  在我看来,时尚不仅只有一层含义。用辩证的眼光去看,有真正意义上的时尚和假“时尚”。为此,我先给时尚加上双引号。

  先来说说假“时尚”。既然说是假“时尚”,这必是消极的一面。要知道,真正的时尚并不等同于跟风。英国古典经济学就指出,人们在消费时,会有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似乎觉得“大家好,就是真的好”。比如说,众所周知的Iphone。在我看来,iphone早就不是单纯的一部手机了。很多人购买iphone的目的,不是为了那一大串是否会用到的功能。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到那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罢了。用iphone,只是为了告诉别人,我有iphone。或者是因为身边的亲戚朋友都买了iphone,自己若是没有则会显得“没面子”,所以也买iphone。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很多人在购买手机时一定不会选择iphone。为什么?因为iphone的.高价,实际使用价值优势不明显……由此看来,这种“时尚”,就已经与时尚的本意背道而驰了。甚至可以说,这是人们一种病态的心理,或者是一种不健康的社会现象。这种假“时尚”,不如不要。

  再来看看真正的时尚。一件事物成为时尚,众人便喜爱它、追逐它。实际上,这应是一种相反的关系。因为这件事物所具有的某种优势、某种特点令众人所喜爱,受众人的追捧,所以才成为了时尚。这样的例子就更多了,大多数的体育运动都“遵从”这“时尚定论”。各种运动都有各自的拥簇。另外,时尚也不是单纯的喜爱,它也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或是一种习惯。一种跟随自己内心的自在的生活,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总的来说,时尚就是跟随自己的内心,并切记时尚不是盲从。这就是我所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13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收钱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赘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品味时尚作文14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品味时尚作文15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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