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的通告

时间:2023-05-25 10:10:03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防火的通告

防火的通告1

各有林村社:

防火的通告

  为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璧森指发[]1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我镇森林面积逐渐增加,管理难度相应增大。各有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更加不能松懈,一定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有林区的村社要安排工作人员严防防火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众安全防火意识

  春节将来临,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进入林区游玩,上坟祭祖的人员也相应增多,给林区带来了很不安全的因素。为此:

  1、各有林区村社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意识。

  2、应积极在辖区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不仅要增强学生儿童的防火意识,还要通过学生向家长、村民宣传,逐步改变林区烧灰积肥,林内人员随意用火的不良习惯,提倡文明祭祖,文明游玩,积极创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3、目前正是宣传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关键时期,特别要作好我县仍未解禁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严格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有林区村社不定时安排人员到林区巡山护林工作。

  1、督促对林区护林员必须到林缘、林内建筑物周围的可燃物进行清除;

  2、在入山路口等重要部位,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站,严禁带火(火种)入山;

  3、加强林区生产用火和祭祀用火等火源管理,林区内严禁烧钱化纸、燃放鞭炮;

  4、要加强林区内痴呆、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落实监护人,确保重点人员用火行为的安全;

  5、春节前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护林人员巡山情况,防火人员的安排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汇报;

  6、一旦发现火情,村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外,要立即报告镇防火值班室(电话:),有林区的村社领导要在第一时间找到引火的原因,控制山火肇事者。

防火的通告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就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20xx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

  二、我市涉及森林资源分布的20个镇乡、街道(景区管委会)和景区为森林防火区。我市所有林地、景区及林缘100米内为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高火险区。

  三、森林防火期内,镇(乡)人民政府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擅自吸烟、烧烤、野炊、烧纸、放炮、烧田边地角等野外用火,不得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

  四、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市林业和旅游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五、对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法规、基本知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乡)政府、国有林场及其它森林防火经营单位要有值(带)班领导,保证随时处置火情,护林人员、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义务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告。

  七、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违法和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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