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邮政局劳务派遣工

时间:2022-04-16 10:34:34 其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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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说邮政局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来说说邮政局劳务派遣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来说说邮政局劳务派遣工

  最近,网上《女员工陪局长吃饭后暴毙,当事人否认支付赔偿金》一文算是对有关举报帖的回复,其中当事人之一该局局长王长昌称未赔钱给胡某的家属,原因是胡某只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到邮局工作的人,并非邮局正式员工。

  许多人可能对于这个词还比较陌生,其实只要略为解释就非常清楚。邮政局的职工分为二种:一种是正式工,主要由四种人组成:老职工、曾经的职工家庭转正而成、新招进有编的大学生、劳务派遣转正而成,这部分人是与邮政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的工作和邮政正式工没有多大区别,他们与邮政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但没有邮政正式编制,他们大部分从事基层的窗口工作和投递工作。除了二者的编制之外,其它的区别并不是很大!

  根据该局局长的意思是因为胡利萍只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到邮局工作的人,所以没有得到死亡赔偿金,因此从这点也可以看出邮政领导层对于这二者态度是明确的,换言之,如果是正式工就可以得到赔偿。

  不管这话的真假,但劳务派遣工目前的总人数早已超过邮政在编正式工,他们是邮政重要的有生力量,在许多地方劳务派工还选聘上了支局长等岗位的负责人,并看不出有正式工有多大区别。

  从该局局长的话中可以看得出,其非常冷血,务派遣工就不是人,就不需要赔偿。这次是喝酒所致,如果真有哪天和局长大人上床,最后死在床上,是否也不用赔偿,因为他们是务派遣工。

  希望能够给劳务派遣工正名!毕竟他们也是人,是人都应该受到应有尊重!请不要再找其它借口了。

  拓展阅读:劳务的派遣工干活受伤,工伤赔偿谁负责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也就是说,尽管杨某是在作为用工单位的企业上班,但劳务公司才是她真正的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必须承担为她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其未能依法履行,自然也就必须承担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责任。

  其次,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应“就高不就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对此,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也有明确规定。

  综上可知,杨某可以按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标准向公司索要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二、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

  其待遇项目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5)工伤致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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