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

时间:2023-03-15 08:28:18 观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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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1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2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剧,就让笔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与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笔者看来,他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朝臣,他忠于的也只是“国王”这个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旧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于新君。为王事竭忠尽智而已,但仍无法避免沦为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结局。奥菲利娅始终遭到压抑,前文已叙,这里就不在多说。雷欧提斯则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国开拓自己的事业,但丧父和妹妹失心发狂的悲痛蒙蔽了双眼,呀沦为了国王歹毒计谋的牺牲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却一切,而活着还要承受生活的种种挫折与打击,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这也正是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的伟大之处,老农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背负着杀父之痛和复仇的“使命”,是异常艰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后,只会化为枯骨,回归尘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园的情节想要表达的思考,大概也是这样。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3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5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6

  为自己新夫的怒火和儿子的“疯狂”而担忧不已的王后约见了哈姆雷特,本想劝诫他几句,却被儿子对事情真相和对自己背叛丈夫行为的控诉说的无地自容。对王室忠心耿耿、有些近乎“愚忠”意味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也因为躲在帷帐之后、替国王探听王子心声而被哈姆雷特当做窃贼杀死。

  波洛涅斯之死为国王要求王子离开丹麦找到了坚实的理由,但同时也为自己的灭亡和最后的惨祸埋下伏笔。在前去英国的路上,哈姆雷特与率兵穿越丹麦国境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相遇,在空旷的丹麦原野上,王子再一次受到了刺激。在听闻挪威王子即将率军就争夺一块不毛之地与波兰激战的消息之后,王子感慨道:“……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

  最无辜的莫过于奥菲利娅,波洛涅斯的千金、哈姆雷特王子的爱人。她受到王子热烈的追求,却因为身份的不同、地位的高下,受到了来自父亲、兄长和整个世俗的激烈反对,被迫放弃与王子恋爱的意愿、与自己喜爱的人保持距离,甚至还要在父亲的怂恿之下沦为国王窥伺哈姆雷特内心真实想法的.工具,在众人都以为哈姆雷特“发疯”之后,追求奥菲利娅不得成了唯一合理的解释,她与王子的距离也变得更远了,而每一次的见面又必须面对哈姆雷特的“疯言疯语”,年轻少女的心灵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一次又一次经受着来自外界的剧烈打击。父亲的死成为了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奥菲利娅疯了,一个曾经洋溢着青春美好的少女就这样完全丧失了理智。当她因伸手摘取长颈兰儿坠入水中时,她的口中仍在吟唱着动人的歌谣。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对这个苦难的少女最好的解脱。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7

  暑假中我读了《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写的,保持了莎士比亚的精髓和风格。

  让时间逆时针旋转到21世纪的丹麦。有一个意志坚强、刚失去父亲,而感到伤痛万分的人。他,就是伟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亲的魔爪中用装“疯”来对抗新丹麦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现在的父亲(他已经和王后完了婚)。

  他为什么要来对抗新丹麦王呢?这又应该从那个旧丹麦的'鬼魂说起了。在午夜12时后,旧丹麦王的鬼魂告诉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气愤不已,通过演戏的方法来让大臣们看见老丹麦王是怎么死的,使新丹麦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他想报仇,用叔叔的命来换取父亲的命,但是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欧提斯的意外挑战。谁知国王和雷欧提斯早早地准备好了毒箭和毒药,只要一触到肉体,就会死。我们伟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他完成了遗愿,杀死了国王和雷欧提斯之后,他光明伟大地牺牲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痛苦万分的情况下,用智力来对抗强暴之人,胜利就在你的手中。牺牲也是值得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8

  爱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感。《哈姆雷特》因为恨而导致了悲剧,因为恨而导致了湮灭,这是令人哀叹的。可这悲剧可以避免吗?杀父之仇,向来是不共戴天的,忍耐下去,不如自裁。

  唯一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方法,只有克劳狄斯当初抑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婪,不去对自己的兄长下毒手,但他与王后的感情能让他不那么做吗?王后的背叛令人不齿,但先王如若不是好大喜功、终日忙于征战的话,自己的爱人又会爱上一个不如自己千万分之一的男性吗?这些都是不可考证的。但智慧的莎翁还是给了一些提示,他安排了福丁布拉斯这个角色,与哈姆雷特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是王子,前者本要忤逆王意、发动战争,但最终凯旋而归;后者则先后失去了自己父亲、爱人、母亲。

  剧本最后,福丁布拉斯说道:“……把哈姆雷特像个军人似的`抬到台上,因为他要能登上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这让笔者不由得浮想联翩:对于悲剧的主角哈姆雷特来说,是否存在另一条不同的道路呢?

  剧本里的“现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9

  这是一部关于伦理的冲突,关于人生的矛盾,关于命运,关于死亡的戏剧。每个人都注定了自己的,只属于自己的死亡方式。

  先王死了。因为自己的兄弟觊觎自己的权利和地位。身居高位的人有哪个不为自己的地位担忧呢,然而这个王还是因此丢掉了性命,或许他太信任他身边的人,或许他太自信,不屑于别人的暗度陈仓,却终于在这份自负或者真诚中失掉了生命。但是他的灵魂不死,因了这份冤屈回来不断的想告诉活在世上的人真相。而有些真相是要掩藏起来了,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就会招致更多人的丧命。

  波隆尼尔死了。因为躲在王后的帷幕后面,被误以为是现在的国王而惨成为一只替罪羊。他对自己的王尽忠,深陷于权势的争夺漩涡中不可自拔,但也不想自己的女儿卷入这片混乱的战斗里。他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也有责任有义务去面对宫中的纠纷,他的死成了一种必然中的偶然,在这样的生活中总是有人要死的,如果不是波隆尼尔,也还会有其他人,让我想起了一句话“伴君如伴虎”,虽能享受到荣华富贵,但是生命却都从属于他人。

  奥菲利亚死了。因为在亲情和爱情中不能寻求永久的解脱。她是爱哈姆雷特的,但是她爱的那个人除了因为得知了事件的真相而导致疯癫咒骂自己,还是自己的杀父仇人。尽管她可以容忍这无理的咒骂,也不能逃避世人的眼光,她没有资格和自己的仇人结为连理。这个女子,将生命中的顺从本性发挥到了极致,是一种依从性人格吧,导致失去了自我。很难说她爱上哈姆雷特是不是因为他告诉她他爱上她了,只是见到了她听从父命和王的愿望而远离了她爱的人,还要让这个清醒的有些疯癫的人对自己的软弱指责批判,只有死才是她永久的解脱吧。

  王后死了。因为误饮了本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药。很多人说这个女子攀依富贵,是一个风尘女子,在先王的尸骨未寒之时就下嫁了先王的弟弟,这是有违道德伦理的。可是在一个女性观照的角度上看,王后不下嫁这个王又会导致何种灾祸呢?很显然,她会失掉现在的富足和奢靡,会失掉自己的地位,甚至会失掉自己的生命,而这些,虽是物质而浮华,却已经是这个女人的`全部,她不能失去自己生命的意义。选择委屈求全也没有什么不对。最终她的死不是皆大欢喜,而是对现在的王的信任和对儿子的爱与关注,一个傻女人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现任丈夫要杀害自己的儿子呢。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同理,可恨之人必有不为人知的可怜。

  国王死了。死于他自己设计的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曾经没有下了去手杀了他,因为所谓的或者俄狄浦斯情节或者自己的影射,而今天,当他看到那么多无辜的人死在这件事情上面时,终于下定决心给这个老家伙一个了断。这样好了,世界都清净了,没有了对权利的追逐,没有了对身边的人的敌视与暗算,没有了一切与生命本真无关的事情。他是否是罪有应得我也说不清楚,我想或许他也是一个可怜之人。因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他的哥哥当了国王而他只有看着的份儿,终于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我暂且称之为梦想,当他梦想实现的时候他去用心保护自己的梦想,却终于死在了梦想上,并且得到了所有人的唾弃和辱骂。

  哈姆雷特也死了。他自己选择了毒酒,再也不愿意去承担更多了,包括那沾满亲人鲜血的王冠。他了结了这些有悖于道德的事情,他爱他的父亲和母亲,看着他们曾经的幸福也会希望自己总有一天和奥菲利亚也会那样,可是终于事态变了,看到了他深爱的母亲成了一个近乎风尘女子的皇后,他觉得可耻,觉得对世界上美好的爱情产生了动摇的信念。他迷失了,找不到方向,像一个受伤的小兽,没等舔舐干净自己的伤口渗出的血,就被那疼痛逼得横冲直撞,直到没有了力气瘫软下来。他是英雄,为自己的父亲报了仇;他也是罪人,因为杀害了无辜的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所以选择去做一个清醒的灵魂,看着世界上发生的事情。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在这么多的人死去的时候,人们被这死震撼着,或许这才是悲剧的魅力,无可逃遁的命运悲剧。

  那些死去的人,从楼上跳下来的,是否和《颐和园》里李缇一样,坐在顶楼的边缘,然后仰面就躺下去,跌落到楼底,了尽她的生命。他们不想再生活下去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无力承担生活的打击么?可是生活又强加给他们了什么呢?我不明白,始终觉得是他们自己把自己的生命选择成了悲剧的,死亡无可逃遁,却也并不是不能回避的。那些叫着“活不下去”的孩子们,其实是最坚强的人们,说着不能活了,也只是表达一种绝望和不满罢了,心里面并没有想到那么严重的地步,他们坚定的扛起了应该扛起的东西,无所畏惧。当然有些人在别人的葬礼上哭泣,无动于衷,是对自己的命运也一样的态度么?是否有恐惧存在呢?恐惧的什么什么呢?恐惧的是未知吧。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10

  相信大家都读过《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写过喜剧集,也写过悲剧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剧集中的一篇。

  在剧中,哈姆雷特从鬼魂(老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那儿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国王)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不惜扮成了一个得了某种癫狂病的人,然后又委托戏团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杀害,其遗孀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非常相似。

  在剧中,还有个叫奥菲利娅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但她却因为王子的“癫狂病”,父亲的`暴卒和兄长雷欧提斯的失踪而不断焦虑,悲伤,以至于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宫廷周围边唱歌边撒花,游荡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觉得,在剧中,最可怜,最无辜的就是奥菲利娅。她美丽,她善良,却因为宫廷里的阴谋而死。

  在剧中,还有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相比,虽然他的出场次数不多,可他却似乎拥有支配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来,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实上,说喜欢他,不如说我佩服他。他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决心有……同时,我也很可怜他,因为他家破人亡。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有感11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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