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8 13:49:08 科技 我要投稿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科技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公司证照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第二条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条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第四条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第五条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第六条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总监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发放复印件,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第七条如需使用原件,则总总经理须核准。

  第八条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公司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职员行为规范,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为: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一切正常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

  根据总经理授权,承担各自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接受总经理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管副总经理的管理和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总经理职责

  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为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建设,认真履行总经理工作班子的职责,充分发挥经营层有职有权经营管理企业的作用,公司实行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监

  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文秘列席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

  (一)例会:每逢周一上午召开,例行检查上周各项工作的计划执行情况,布置本周工作。

  (二)各种专业会议。如公司营销工作会议、采购供应工作会议、技术开发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人力资源工作会议、综合经济会议(即季度经济分析会议、半年及年度经济分析会议)等。专业会议须列出召开时间和召集人。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即公司所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

  (一)例会,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参加。

  (二)各种专业会议,由总经理指定办公会议成员中的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的人员参加会议。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并由总经理指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所有内容必须在公司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该记录本由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除例会外,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五条总经理有权对办公会议议题做出决议。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各分管副总经理落实决议的具体实施;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需将会议内容形成文字纪要报请董事会决议后再行实施。

  第五章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监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内外关系,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助手。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规范行政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维护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并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考勤、公司有关文件档案和办公用品及设施的管理,对各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科学求实的考核。第十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学、及时、准确、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计划、分析,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的职责:负责公司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负责生产计划、组织和管理产品生产、包装及生产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储存保管,生产设备的引进、使用和管理,以及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生产技术部应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降低消耗、杜绝浪费、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成品率。第二十条市场营销部应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的前提下,制定

  公司营销方案和实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组织市场销售,考察、选择经销商,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协调公司与经销商以及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降低市场风险,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时、安全回收销售货款。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第六章公司员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做到: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机密。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注重素质,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制,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双方按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职责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聘用形式,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岗位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体分为长期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为长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内的为临时聘用。

  第二十四条长期聘用员工采取试用工制,试用期不长于三个月。试用期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用工合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3

  考勤人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和汇报工作,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办公室人事部,以备核查;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为旷工。

  一、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二、作息时间规定

  作息时间表上班时间早9:00,午休12:30——13:30,下班时间晚18:00

  三、考勤方式

  1、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4

  为加强科技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5

  证券代码:831829证券简称:同方软银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将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介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七)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第六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第七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说明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按时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及时向主办券商送达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审计报告(如有);

  (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六)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在向主办券商送达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说明的意见和相关决议;

  (三)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四)主办券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临时报告应当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第十三条 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时点,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应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该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事件已经泄漏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四条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义务时,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编制公告时若相关事实尚未发生的,公司应当客观公告既有事实,待相关事实发生后,应当按照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项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决议(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决的董事会决议)向主办券商报备。董事会决议涉及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决议涉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与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的,公司应当在决议后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决议向主办券商报备。涉及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转让日内将相关决议公告披露。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

  第二十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四)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或者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

  第二十四条 股票转让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于次一股份转让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如果次一转让日无法披露,公司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直至披露后恢复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共媒体传播的消息(以下简称“传闻”)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别传闻的相关资料,并决定是否发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第二十七条 限售股份在解除转让限制前,公司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披露相关公告或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实行风险警示或做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三十一条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九)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和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监事和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有信息披露配合义务,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

  第三十五条 定期报告的编制组织与审议程序:

  (一)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组织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定期报告;

  (三)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董事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负责将董事会批准的定期报告提交公司股票挂牌的证券交易所和相应的证券监管机构,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网站或报刊上发布。

  第三十六条 临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在知晓本制度所认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的信息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秘书通报信息;

  (二)董事会秘书在获得报告或通报的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相关部门或信息报告人有责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书面与电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应详实准确并能够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临时报告涉及日常性事务、或所涉及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秘书负责签发披露,其他临时报告应立即呈报董事长和董事会,必要时可召集临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予以披露,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事项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推荐主办券商的规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三十九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改,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权力与责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全面、真实的评价员工工作绩效,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现员工绩效与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核原则

  (一)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其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二)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三)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四)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五)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或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四、权责

  (一)总经办:负责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指标的批准,绩效考核结果的审批,部门绩效的考核,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反馈面谈以及绩效考核相关问题调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负责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标的设计和培训工作,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绩效考核结果的统计及绩效工资的核定,督促绩效考核反馈面谈工作的进行,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相关修订等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管理的贯彻和实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当前工作开展性质和特点,重新确定匹配部门各岗位的考核指标,对员工的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帮助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五、考核对象

  (一)部门:由总经办根据部门的整体工作成绩、部门协作进行考核。

  (二)员工个人:由上级根据个人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总评分=上级考核评分×20%+部门考核评分×80%;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总评分=上级考核评分×70%+部门考核评分×30%

  六、考核类型

  (一)月度考核:全体员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进行年终考核:以统计月度考核平均分数为依据。

  七、绩效工资基数的形成

  详情见《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八、考核内容

  详情见附件1《部门绩效考核表》

  附件2《岗位绩效考核表》(本岗位考核表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能的不同,对应的KPI指标也不同)。

  九、考核实施

  (一)绩效工资计算方式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得分

  (二)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月度的绩效工资和月工资一起发放,绩效工资属税前工资。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标的调整及确定

  A调整

  行政管理部负责绩效考核指标的初始设计,每年6月及12月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两次调整,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考核指标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规划进行调整,员工绩效考核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确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发绩效考核指标调整通知,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当前工作开展性质和特点制定部门员工考核指标,并于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B确定

  行政管理部负责审核员工绩效考核指标,统筹确定部门、部门负责人以及员工绩效考核指标,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将调整的指标方案提交至总经办进行审核,总经办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给出审批结果。

  (2)绩效考核表的发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将相应的绩效考核表发送至各考核者处,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绩效考核表的填写并发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级向上级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级和越级考核。

  (3)绩效考核结果统计及反馈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以及核定绩效考核工资,同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办审批通过后,行政管理部将结果反馈给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内将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

  (4)绩效考核面谈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者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对工作思路、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在每月10日前与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并将考核面谈记录及结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A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优缺点,帮助被考核者发挥强项、改进弱点。

  B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对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形成工作计划,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C明晰被考核者发展及对培训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担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谈后应达成一致绩效改进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将此计划和目标列入工作计划作为下一阶段考核的依据。

  (5)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资料都属保密资料,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门负责人,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考核结果以及考核面谈记录由行政管理部存档。

  (6)考核结果申诉

  A如对部门考核结果有异议,考核结果下发3天内,部门负责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异议提出三天内给予答复。

  B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负责人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1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C若员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3天内给予答复。

  十、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对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及等级

  100分>得分≥90分绩效优秀(A)

  9

  0分>得分≥80分绩效优良(B)

  80分>得分≥70分绩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绩效合格(D)

  得分<60分绩效不合格(E)

  (二)培训、调岗、劝退

  1、培训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部门针对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对员工进行技能资源开发以提高工作绩效和个人技能。

  2、调岗

  经过考核不合格人员,公司给予培训,根据培训效果测评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者,给予调岗。

  3、劝退

  经培训和调岗后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劝退处理。

  (三)晋升、调薪

  年度考核优秀(A级)、优良(B级)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职务晋升,以促进其工作积极性,继续发挥优势,承担更大职责;晋升时机不成熟时,可视情况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调整其薪资等级以提高其积极性。

  附件

  1《部门绩效考核表》。

  2《岗位绩效考核表》。

  3《绩效面谈记录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7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9

  1.培训

  凡入职公司的员工,可享有以下各项培训,包括入职培训、专业培训、管理培训、区外培训等。其中部分培训,公司要与员工订立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期间的员工待遇,培训的要求,培训后的培训证书归公司所有,服务期最短三年,否则要进行违约补偿。

  如果员工在服务于公司期间曾由公司出资培训,而按私人理由提前辞职或未经批准离职,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向公司补偿相等数目的培训费,同时要全额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离职后的人员若继续从事与在公司相同的职业,不得损坏公司利益,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奖罚制度

  (一)奖励。公司不分先来后到、职位高低,总经理对下列人员将予以表彰奖励。

  (1)为公司独立承揽工程者;

  (2)组织得力,指挥有方,被区、市评为优良工程的项目经理;

  (3)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妥善处理的员工;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员工;

  (5)敢于抵制不良现象,有强烈主人翁责任感的员工;

  (6)工作一贯积极肯干,又能坚持继续学习的'员工;

  (7)按时上下班,全年出满勤的员工;

  (8)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二)惩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解雇除名。

  (1)任何形式的偷窃;

  (2)伪造、复制、盗窃公司的商务资料,出卖公司商业机密;

  (3)辱骂、欧打同事或客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4)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价值超过万元的;

  (5)违反公司纪律,经警告、记过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的;

  (7)无故旷工超过6天的;

  (8)未经批准在外兼职或私包工程的。

  3、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公司事业的发展,本手册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条、报销单据应是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并填写齐全。具体包括:(1)填制凭证的日期;(2)客户名称应填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样;(3)商品名称应填写清楚、明了,有具体型号的应要求对方填写;(4)金额大小写应相符并填写清楚,不能改动;(5)单据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章。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

  第二条、报销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报销单据有错误的,将退回经办人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三条、预借款项必须书面写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细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按照财务制度审核所借款项是否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内且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款项由财务经理签字,预算外的款项由财务总监签字方可预借。

  第四条、临时借款(包括出差借款)应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财务予以销帐,多退少补,前款未销的,不予再次借款。(长期出差在外的人员应该在月底前将一个月的票据整理好按时寄回公司。)一个月仍没有报帐的,财务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经办人领取支票时应在支票领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签字,预先领取支票的`应提供收款人全称及确切金额,否则不予签发。原则上应先取得发票后领用支票,特殊情况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一周内取得发票到财务部报帐。如果确实金额不能确定,经财务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以开出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但必须填写对方单位,并封上上限金额)。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报销时需附有费用明细说明,列明所请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单笔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工程人员在工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不予报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发生,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经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予以报销,否则费用自负。

  第八条、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应尽量使用公司车辆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在出发前填写出租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在报销时,需将申请单附在车票后。

  第九条、手机费用报销必须使用电信营业厅电脑打印的话费专用发票,手机号码必须是员工联系表上记录的号码,否则一律不可报销。当月话费次月报销,一个月只报销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员,如果确有困难无法更换可以打印手机话费专用发票的,请及时告知财务部。

  第十条、总部的大客户部每月执行包括过桥费、汽油费和停车费在内的300元标准车补。

  第十一条、公司司机报销停车、过路等用车费用时,必须在票据后注明与何人前往、何时去何地办何事。

  使用公司的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一律自负。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财务部汇款记录对应每笔汇款报销异地提款手续费,员工报销时应在发票后注明公司汇款项日期。

  第十三条、公司的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责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车维修费、保养费、加油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综合办统一报销,其他任何部门没有报销权。对于非公原因产生的汽车费用,公司一律不负担。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由综合办负责统一购买和日常保管、维修、管理。具体规定参照综合办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各项费用的领取和报销均要按公司规定格式填写计划和粘贴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六条、报销程序:

  预算内费用、在财务报销报销制度上有明确规定的且单笔金额小于500元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实现销售需开具发票的,原则上应先取得支票后开具发票。如须先开具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当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时交回支票的,应在当天交回发票,便于财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

  第十八条、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支付对方发票,按上一条难以操作,则业务人员说明原因,并报财务经理同意,可以预先拿发票,但业务人员将发票交给客户时,应要求客户出具收到发票的证明。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各部门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凭单交到财务部,周四下午办理报销业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办事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公司资料室的统一管理,更好地为全体员工服务,特制定资料室管理办法。

  一、资料室内资料包括技术资料,图书,期刊,光盘。资料按保密级别分为一般和高级。一般级别的资料员工均可借阅;对于高级级别的资料,员工需到管理员处填写资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借出。

  二、技术质量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室的相关工作,包括技术资料的归档,图书、期刊的借阅以及资料室卫生的保持等。

  三、资料室管理员在每次借阅结束后,负责将期刊和图书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和地面整洁,下班后关闭照明电,关窗锁门。

  四、无特殊原因,管理员不得将持有的钥匙交与其他员工使用或让其它员工代为管理资料室的工作。

  五、由于工作需要,某些部门可能需要外购技术图书。具体操作流程和申请(报销)表见附表一。外购回的图书应及时到管理员处办理登记,经管理员签字后财务方可予以报销。

  六、借阅者注意事项:

  1.需要从资料室借出资料的`员工,必须先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取走资料。

  2.为有效利用现有资料室资源,原则上规定图书的借阅时限为1个月,技术资料的借阅时限为1周。有特殊情况的,可到管理员处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在借阅期间,借阅者要保持资料整洁,不得在资料上乱写乱画,剪取部分页和插图。资料如有丢失,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丢失的图书按双倍价格赔偿;丢失的档案资料每份按500元赔偿,2份则按1000元赔偿,依此类推。

  4.若在资料室查找资料时,请保持室内卫生。

  七、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2

  1、请假和休假

  (1)本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有夏、冬季之分。

  (2)聘用离退休人员每月累计工作20天,缺勤按平均月工资扣除。

  (3)员工考勤实行工作量制,由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负责考核。

  (4)员工因病请假需有医院证明,月内超过两天者,从第三天起工资减半发放。

  (5)员工有事请假者,应提前一天书面申报,部门经理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未经批准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一日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6)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本公司员工带薪休假。

  (7)享有婚、产假政策的员工,按国家及公司规定带薪休假,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人员,按日工资补贴发放。

  (8)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12天公休假,并随着工龄增加,每年递增一天,但最多不超过20天。公休假年度内因工作紧张无法休假者,按日工资于年底补贴发放。

  2、工资政策

  公司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年薪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

  3、用车制度

  (1)杜绝公司员工用公车办私事。

  (2)各部门员工在市区办事,在交通方便、无紧急事务之时,应搭乘公共汽车,公司不另行安排车辆。

  (3)业务部由于陪同客户的需要,非工作时间用车的.,由业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经证实后,由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出车。

  (4)司机出车返回后,应在派车单上填写行驶公里、出车费用,并由出车人证明后,司机凭车单报销出车费用。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经常检查车辆。司机于下班后,将车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集团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员工。所涉及适用员工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新疆金风股份有限公司 ceo、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2。 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人员。

  3。 员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员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全体员工。

  第三条 原则

  1。 责任原则:按岗位的职责、价值、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

  岗位变动,则薪酬随之变动。

  2。 绩效原则:员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3。 激励原则: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及公司的发展目标,采用积极的、多样的、有效的激励方式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保障公司目标的实现。

  4。 竞争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薪酬体系与相同及相关行业接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5。 保密原则: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制定、考核、审查、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制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激励、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经 ceo 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实施细则及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估方案、激励方案等,经子公司的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八条 员工的薪酬结构

  1。 薪酬组成

  薪酬由工资、津贴、奖金、长期激励、特殊奖金和保险福利构成。

  2。 工资

  1) 月度工资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经营规模和市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2) 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动,月度工资需要根据新岗位所在的职级进行薪酬调整。

  3) 月度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同采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 月度实得绩效工资由月度的绩效工资和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所得。

  3。 津贴

  1) 不同的员工因所在岗位的职级、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职责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津贴和标准。

  2) 津贴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进行发放。现有的津贴有通信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

  3) 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薪酬实施细则中制定适用的津贴类别和标准。

  4) 津贴类型和津贴标准与岗位和职级保持一致性,如果岗位或职级发生变动,则津贴随之调整。

  4。 奖金

  1) 员工的奖金根据员工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业绩情况确2) 各分、子公司均应围绕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和奖金激励的方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 不同序列、不同岗位的员工根据其工作内容采用不同的奖金比例、计算方法和发放周期。

  4) 奖金方式有绩效年薪、项目奖金、计件奖金、利润提成和其他奖金。

  5。 特殊奖金

  1) 经公司审批的经营举措奖励、项目奖励、优秀员工奖金、合理化建议奖等用于表彰的特别事件和人员的奖金。

  2) ceo、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均设置特别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突出和重大贡献的员工。

  3) 公司实行超额利润奖励,当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5%以上时,超出净资产收益率 5%以上部分的利润,按下列标准以超额累进的方式提取风险奖励基金。

  净资产收益率(%) 10 以上

  5—6 6—7 7—8 8—9 9—10

  超 额 奖励基金按超额利润累进提取比例(%)

  10 12 14 16 18

  超额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和奖励额度由经营层决定,分三年发放。

  6。 保险福利

  1)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社会统筹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按照当地政策和法规执行。

  2)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补充保险,为从事有危险及危害性作业的员工提供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为正式员工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险。

  3) 公司提供设施齐全的健身场馆,鼓励成立各种俱乐部,并组织各项业余活动,包括集体婚礼、文艺晚会、现场慰问等。

  4) 公司提供班车、宿舍、图书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动日等福利。

  5) 公司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员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补充福利,具体参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 长期激励

  长期激励是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福利补贴、长期激励组成。

  2)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该部分年薪不进行考核,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3)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业绩挂钩,结合个人的绩效评估和管理能力评估结果确认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收入。

  4) 特殊奖励: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所进行奖励。公司高管参与超额利润奖励的分配。

  5) 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关怀性福利。

  6) 长期激励:公司实行长期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2。 如果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发生重大的变化或是岗位发生变动,公司可以根据其工作职责或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总额,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

  3。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在次年年初完成业绩评估和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

  4。 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标准

  1) 年薪标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由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工作职责、岗位价值、任职资格、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

  2)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年薪÷12 个月。

  3)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总收入是指税前收入,包括需要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 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依据,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的比例为 6:4。

  5。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弹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时不计算和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 薪酬预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 薪酬预算管理

  1。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由集团直接聘任的员工的薪酬预算和使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2。 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各个部门的人员编制、人员需求,完成各部门的薪酬预算,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经业务单元、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3。 如因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响,需要调整公司年度薪酬总额的,经董事长批准后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的使用管理

  1。 集团和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的使用均应严格执行分解计划,按照目标的完成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使用。

  2。 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总额及使用分析报告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第五章 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第十二条 工资采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为考核周期,本月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上个月的工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按约定的月度工资标准的 80%计发,对于重要的岗位,可以按约定工资标准的 100%发放。

  第十三条 月度税后工资由月度岗位工资、月度实得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奖金、特殊奖金之和减去各项考勤扣款、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其他扣减项、个人应承担的税款及税后应由员工承担的其他福利扣款项计算所得。

  第十四条 绩效工资按照员工所在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奖金的计算和发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门的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的缴纳及其他福利的发放按员工所在公司福利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 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调整的条件

  1。 外部薪酬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运营所必须的人才时;

  2。 外部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时;

  3。 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改善或业绩有显著提高时。

  4。 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化或是岗位的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5。 员工的绩效优秀或薪酬水平不能体现岗位价值时。

  第十九条 薪酬调整的分类及实施流程

  1。 年度薪酬调整,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市场薪酬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趋势、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调整总比例和实施方案,经 ceo 批准后实施;各子公司根据集团的年度绩效薪酬调整方案,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调整比例和实施方案,经公司 ceo 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2。 个别薪酬的调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公司人力资源分层授权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3。 年度薪酬调整的月度增长总额超过月度工资总额的 25%,需要各公司董事会批

  第二十条 薪酬调整的申诉

  1。 如果员工对薪酬调整所产生的异议,员工有权向属地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 属地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到员工本人。

  3。 如果员工以对属地人力资源部的申诉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直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

  第七章 海外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海外当地人员的薪酬管理

  1。 公司为海外招聘的人员提供在当地市场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2。 根据不同地区差异,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海外业务负责人公或办事处首席代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该地区的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报集团 ceo 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国内外派的海外人员薪酬管理

  1。 国内派驻海外人员根据派驻地的物价水平、生活和工作条件,给予不同的海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见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的相关制度。

  2。 国内派驻海外人员的国内薪酬标准不变,但取消国内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3。 带薪调休假:根据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调休假标准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况,本制度将适时将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如本制度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4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 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 管理规则

  第1款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 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 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 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 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 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 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 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 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 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 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 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 薪资构成

  第1款 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 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 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 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8,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 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 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 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 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车使用津贴;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 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 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 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 奖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 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 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 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 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 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 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 薪资支付

  第1款 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 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 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 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第十三条 附则

  第1款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款 本规定中各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订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附件1 岗位职务薪点等级表

  附件2 技能薪点等级表

  附件3 学历学位薪点表

  附件4 岗位职务津贴标准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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