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27 10:49:29 能源技术 我要投稿

新能源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能源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能源实施方案

新能源实施方案1

  一、为落实公司《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节能降耗工作,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部门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

  组长:钱立新

  副组长:蒋雄文、钱伟文、张觉歧

  组员:徐洪亮、查国良、卜培生、袁伟岳、张小林、蒲建红、徐立新、沈萍

  三、职责

  1、部门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

  a.负责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

  b.负责制定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和节能措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并组织实施;

  c.负责完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进出公司的各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100%,能源抄回率应分别达到气:100%;电:90%;水80%;

  d.负责绘制本单位能源计量仪表配制位置图,据图可查到计量器具配备位置,并对所辖管网实施管理与维护;

  e.负责建立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能源消耗台帐,每月一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公司统计科上报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并分析能耗变化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f.负责全员节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g.根据本单位实际用能需求测算年度能耗额度,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公司安环项目部申请下年度用能指标;

  h.对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职责:

  a.在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b.接受公司有关节能降耗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递信息c.制定部门有关的能源管理制度,研究节能措施,报经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抓好落实工作

  d.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节能技术方案,论证其可行性,提出意见或建议,报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审核

  e.指导各部门按照能源管理要求逐步淘汰高耗能、低效率设备、材料等,宣传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在本部门推广使用

  f.按照计量器具配备要求,制定本部计量器具装设方案,选购合适的计量器具,组织装设,并督促落实计量抄表统计工作

  g.按要求定期检查各部门开展能源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h.指导各部门按照要求绘制能源计量仪表配置位置图

  i.按照系统节能的.要求,监督各部门加强对供能管、缆线的管理和维护j.建立本公司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提出定期校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k.定期检查计量器具使用和计量情况,建立能源消耗记录,分析能耗变化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l.负责节能培训和节能宣传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价工作

  m.根据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制定下年度能耗计划,经节能工作组审核同意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安环项目部

  n.完成节能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各项能源管理工作o.其他有关能源管理的工作

  3、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

  a.组长是部门能源管理工作责任人,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配合组长开展工作b.负责公司有关节能降耗指示、规定、要求在本部门坚决贯彻落实c.组织研究本部能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制订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d.组织审核节能工作的技术方案,审核能耗变化的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解决e.负责能源管理工作的费用落实,确保及时足额投入

  f.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为本部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g.组织并参加节能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履行节能义务

  4、组员a.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有关会议,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和决定

  b.督促所在部门认真执行有关能源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对本部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执行节能降耗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四、为落实能源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计量统计工作,建立三级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a.一级:部门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每周记录能源计量情况和数据,每月抄一级表一次,抄二级表三级表一次,按月对本单位用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检查。

  b.二级:各部门应根据需要指定计量员,逐日汇总本部门能源计量情况和数据,每日定时抄一级表一次,每周抄二级表和三级表一次。每周上报本部门能源计量情况和数据。

  c.三级:各岗位员工:按规定时段记录一级表读数,按巡视检查要求记录二级、三级表读数。

  d.所有记录应由相应上级汇总统计; e.各级原始记录保存在上级单位; f.员工巡查记录保存在各部门;

  g.各部门记录保存在节能降耗办公室。

  五、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坚持周汇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节能工作组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各部门落实

  六、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建立月检查制度,确保节能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年度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七、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指导各部门绘制本单位能源计量仪表配制位置图,据图可查到计量器具配备位置,并对所辖管网实施管理与维护;

  八、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要求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加强巡视检查,确保能源抄回率达到要求。

  九、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小组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按要求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运行中发现的计量表具问题及时督促更换或校验,确保计量系统工作正常。

  十、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及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分析。

  十一、建立节能培训制度,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重要耗能设备操作工作,确保能源管理工作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十二、加速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十三、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各工序能耗。同时,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全员节能意识。

  十四、推广“绿色照明”,使用节能新光源,提高光照效果,节约电力消耗。

  十五、加强巡视检查,严格控制办公场所的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十六、逐步建立能源消耗考核机制,将能耗指标分解到各产品,并进行指标考核。

  十七、每月对能源消耗量、能源计量率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查找能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能源的有效利用。能源统计和考核应采用以下指标:

  主要指标:辅助指标:各工序能耗;基础指标:实际消耗的数量(见生产月报表)。

  十八、对重点耗能设备、设施逐步进行单台(项)考核,实施定额管理。

  十九、确保各类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该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明确奖惩措施,按节约能源价值的15%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未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罚。

新能源实施方案2

  根据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xx〕55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吉政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要求,我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第一批次推广1600辆,主要包括:乘用车843辆、客车554辆、专用车203辆(一汽轿车现有30台电动轿车在厂内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同时,建设满足160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桩群。

  二、任务分工

  (一)组织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布局优势。(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南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净月区管委会、汽开区管委会、长春供电公司)

  (三)组织和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在重大科研专项的产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将市交通局审核通过并经市工信局备案的生产、销售企业提供的实际销售数据及相关购买、注册登记等资料进行确认和审核,上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五)研究制定在我市商业、住宅等建设项目中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规定。(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长春供电公司)

  (六)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

  (七)完善并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建委、长春供电公司)

  (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负责申请、拨付、监管国家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九)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落籍绿色通道,方便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用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行。新能源汽车上路行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同时,在新能源车辆交付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收集并通报。

  三、车辆采购及购车资金拨付流程

  (一)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资金拨付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执法单位,以及公交、环卫等公共领域的购车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级机关购车资金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由区级财政自行承担。其中应由市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应由区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对于企业和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购车资金由企业和个人自行承担。

  (二)新能源汽车采购流程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与用户签订购车合同,并附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协议、交货期等条款组织生产。

  根据车辆完成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用户协商,按批次向用户交付车辆,用户应及时配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办理与车辆交付相关的业务。

  用户提车后于1个月内,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提供用于申请国家及地方补贴资金的相关资料。

  四、补贴资金拨付流程

  按照财政部等4部委有关规定,生产或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的金额售车,消费者按国家和地方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每季度末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销售给单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销售给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

  以上资料经市交通局审核后,由市工信局备案并提供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季度呈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姜治莹任组长,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副市长孙亚明、白绪贵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长春供电公司组成。领导小组第一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产业链形成;第二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二)政策保障

  1.政府涉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能的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及用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2.加大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凡属地方财政支出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3.鼓励出租车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4.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

  5.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对采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政策,省、市两级政府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6.供电部门和相关企业应组建专业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符合扶持条件的充电设施,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财政补助。

  7.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xx〕1668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财〔20xx〕1069号)文件执行。

  (三)充电桩建设

  1.购买新能源汽车,拥有长期固定车位的,供电部门和物业公司应为车辆安装充电设施提供必要的服务。

  2.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提供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

  3.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审批。采用一站式审批服务流程,通过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

  4.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5.支持小区内充电桩布局建设。将充电设施场地和供电装置纳入新建和改造小区建设标准予以考核验收。

  6.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指导下,在大型商场、停车场、医院、学校等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鼓励单位自建,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7.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自行建设充电桩。

  (四)安全及服务保障

  建立由车辆运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组建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全面采集运行车辆的动态数据,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载监控系统,实现车载实时通讯。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售后服务及充电设施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运行保障预案。供电部门要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专职队伍,建立充电设施检查、维护、维修制度,保证充电设施的完好。

新能源实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根据华中电监局《关于转发<电力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华中电监安全[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新能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化“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基础工作,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与新能源事业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围绕圆满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公司的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加强责任落实的全程监控,搞好跟踪督导,加大考评力度,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新改造设备,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其他风电场的信息沟通,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新能源事业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以班组安全管理为切入点,狠抓基层安全责任的落实,创建本质安全企业。

  (二)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以工程建设、风电场安全运行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制止带病运行和冒险作业,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和监控台帐,落实监控责任,强化监控措施,切实做好申报登记、分类建档、定期检测和监控管理等工作;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新建工程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施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塌方、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质量与安全监督体制,落实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抓好新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并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搞好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发展意识。制定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内容,建立完善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全面落实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推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抓好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教育培训,杜绝违章行为,减少“三违”现象。积极参加电监局组织的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培训、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培训。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各风电场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展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职工的应急抢险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对于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各风电场查找漏洞,并及时进行修订。

  (六)搞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电力安全发展理念和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把握规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活动引进班组,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群防群治安全管理机制,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氛围,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风电场和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殷少彬任组长,副总经理崔洪远、总工程师易洪京为副组长、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围绕深化“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突出抓好“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两确保”,切实加大落实力度,带动全面工作整体推进;既要突出重点单位、重要时期和重点工作,又要兼顾其他日常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监督检查,务求实效。本年度公司安全委员会要深入各部门、风电场、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年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真正落到实处。各风电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对在检查中敷衍搪塞,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要抓住不落实的事,找出不落实的人,查处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实行全年工作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短信平台、简报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新能源公司“三步走”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0xx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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