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的通告

时间:2024-02-19 11:59:59 红萍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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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的通告(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告通告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相信写通告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保补缴的通告(通用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保补缴的通告(通用15篇)

  社保补缴的通告 1

各缴费单位(个人):

  为妥善解决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用人单位(个人)凡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主动补缴或经责令按时补缴x年6月30日前欠费的`,不予核定加收滞纳金;经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将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xx年7月1日后产生的欠费,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2

市直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参数,现就做好申报缴纳20xx社保年度(20xx年7月~20xx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参保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属全部职工办理参加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含补充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得有选择地参加某一险种或只为部分职工参保。

  二、相关参数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梅州市20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38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

  三、缴基数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408元。

  (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243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3738元申报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1214元,低于11214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四、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23%,其中单位15%、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按20%(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2%,其中单位1.5%、个人0.5%;

  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8.3%,其中单位6.3%、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按8.3%(全部由个人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工伤保险:0.7%,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8%,由单位缴纳。

  五、其他

  本社保年度内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3

市直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xx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xx〕2861号)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408元调整为2906元。所属期为20xx年7月、8月、9月已按低于2906元(不含2906元)的基数计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应补缴差额,现就有关补缴事项明确如下:

  一、须补缴差额的缴费单位(人)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缴,在此期限内补缴差额不加收滞纳金。

  二、原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缴费单位(人),到所属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补缴。

  三、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开具《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缴费的缴费人,按原途径到相应社保部门申请补缴。

  特此通告!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4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就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裁定,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应依据判决或裁定办理。

  二、对已审核确认的欠费单位申请补缴时,社保经办机构应认真进行核查,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人数10人(含10人)以下,连续欠费六个月、累计欠费不足一年的,由各区(县)社保分局审核办理;人数10人以上或连续欠费超过六个月、累计欠费一年以上的由各区(县)社保分局签署审核意见,报市社保局审批。长期欠费户及欠费100万元以上的欠费大户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由区(县)社保分局提出意见,提交市社保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

  三、区(县)社保分局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市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从下达通知书或报告书当月起办理社保登记和正常缴费申报手续。凡新参保单位及个人应从注册登记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时,须填写《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表》,并提交书面申请。本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由区(县)社保分局审核确认;上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由市社保局审批;法院判决或劳动保障仲裁委员会裁定涉及其它年度补基数业务的,各区(县)社保分局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办理。

  五、参保职工调动因组织原因间断缴费的,申请补缴时,应提供调函证明材料和工资发放凭证,到所在区(县)社保分局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六、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处理程序

  (一)养老保险补缴

  1、国有单位职工(含大集体身份)因各种原因脱离原单位自谋职业的人员,申请补缴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该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本人档案,按新劳社养字[20xx]84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各区(县)社保分局依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补缴。对参保职工要求补缴个人账户中断缴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其国有身份后按规定给予办理补费手续。

  2、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通知》(新劳社养字[20xx]1号)的规定,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由于社保信息系统程序原因导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间断缴费的,由区(县)社保分局提出处理意见,经市社保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补费。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或其它退役军人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二)失业保险补缴

  参保职工按单位费率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时,经本人申请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失业保险费;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补缴养老保险的,不予办理失业保险补费业务。

  (二)医疗保险补缴

  1、参保职工由于办理退休手续,未能及时按退休人员类别办理增人缴费手续的,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社保分局审核后,方可办理。

  2、按个体灵活就业身份办理续保的人员,间断缴费2个月以内的(含2个月),可按《乌鲁木齐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乌政办[20xx]167号)的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补费,补缴费入帐后方可恢复其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应从正常缴费月开始计算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补缴

  参保单位因漏报、少报等原因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办理补费手续,期间职工因工伤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四)生育保险补缴

  参保单位因漏报、少报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允许其办理补费手续,期间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5

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861号),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规定自x年7月1日执行生效,对之前7、8、9月份按照旧基数预申报缴纳的单位及个人,现将上下限差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差额补缴仅允许门前申报,需对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调整而进行差额补缴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请参照差额补缴省直社保费缴纳程序,填写相关表证单书,自行前来我局征收前台进行申报缴纳;非广州地区的缴费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个人),请在所属地市地税部门补缴。

  二、请将本次7、8、9月份的.基数上下限差额补缴与其他月份及其他类型的差额补缴区分申报,以免造成混淆。

  三、本次7、8、9月份基数差额补缴的最后期限的x年12月31日,请需要补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这期间完成相关补缴工作。

  特此通知。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6

  为规范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按照"依法纳入、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xx】60号)有关规定计算,依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高于省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介于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实发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养老保险费(20%由用人单位承担,8%由职工个人承担,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或100%做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参保缴费办理程序及规范措施

  1、参保登记。本通告发布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或本通告发布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本通告施行之日或者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员工工资花名册等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自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到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于上年度省平均工资公布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照片等资料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并将加盖地税部门公章的缴费申报表多联单返还社保所一份。用人单位按月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时,应如实提供《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提供人员增减变动表,单位减员的应提供经鉴证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缴费人数少于系统在册人数又不能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按欠费处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保所和地税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按年缴费,跨年度缴费的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规范措施。缴费单位未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进入依法催缴程序。首先进行电话催缴,并送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限期缴费单位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未按期限申报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补缴金额,并制作《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直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二)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对本通告发布实施后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按上述程序依法征缴养老保险费。

  4、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四、法律责任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间市地方税务局

  11月1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7

尊敬的各位员工:

  根据公司规定和社保政策要求,为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现就社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近期,我们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存在漏缴、少缴等情况,为了及时纠正这些问题,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

  请各位员工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有漏缴、少缴等问题,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尽快完成补缴手续。补缴时间截止到本月底,逾期将无法补缴。

  同时,公司也提醒各位员工,社保缴纳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应该认真对待,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8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确保公司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国家社保政策和公司规定,现就社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存在异常,为了及时纠正这些问题,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

  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如有异常或疑问,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共同查明原因并及时完成补缴手续。补缴时间截止到本月底,逾期将无法补缴。

  在此,公司也再次强调社保缴纳的.重要性,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对待,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9

尊敬的各位员工:

  根据国家社保政策和公司规定,为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现就社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情况,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

  请各位员工尽快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核实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并按照要求完成补缴手续。补缴时间截止到本月底,逾期将无法补缴。

  公司再次提醒各位员工,社保缴纳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应该认真对待,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10

尊敬的各位员工:

  根据最新的社保政策和公司规定,为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现就社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存在漏缴、少缴等问题,为了及时纠正这些问题,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

  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有漏缴、少缴等问题,请尽快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按照要求完成补缴手续。补缴时间截止到本月底,逾期将无法补缴。

  同时,公司也提醒各位员工,社保缴纳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应该认真对待,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公司将尽力协助解决。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11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确保公司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国家社保政策和公司规定,现就社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存在不完整的情况,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

  请各位员工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如有不完整或缺失的情况,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按照要求完成补缴手续。补缴时间截止到本月底,逾期将无法补缴。

  在此,公司也再次强调社保缴纳的重要性,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对待,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社保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社保保障服务。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12

尊敬的全体员工:

  背景与目的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确保每位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障变得尤为重要。近期,公司经过数据核查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存在遗漏或错误,这可能对员工的未来福利和权益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公司决定开展一次全面的社保补缴工作,以确保每位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补缴范围与要求

  本次补缴工作涉及所有在职员工,特别是那些可能存在社保缴纳遗漏或错误的员工。公司要求每位员工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包括缴纳时间、缴纳金额、险种等。如发现任何异常或疑问,请立即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协助员工完成补缴手续。

  补缴时间与后果

  补缴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xx月xx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补缴手续。逾期未完成补缴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影响其未来的社保权益。

  结语

  社保是每位员工的重要权益,也是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对待此次补缴工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加强社保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更加完善、便捷的社保服务。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13

尊敬的全体员工:

  背景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员工队伍的壮大,社保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为确保每位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全面、准确的保障,公司决定对社保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和补缴。

  补缴原因与影响

  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存在遗漏、错误或不及时的情况。这不仅可能影响员工的个人权益,还可能对公司整体的社保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以纠正这些问题,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补缴流程与要求

  公司将向每位员工发送社保缴纳明细,请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如发现任何异常或疑问,请立即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协助员工完成补缴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障。

  补缴时间与截止日期

  补缴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xx月xx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补缴手续。逾期未完成补缴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结语

  社保是每个员工的基本权益,也是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对待此次补缴工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公司也将持续优化社保管理流程,为员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14

尊敬的全体员工:

  通知目的与重要性

  为了确保每位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国家社保政策和公司规定,现就社保补缴事宜发出此通知。社保是员工的基本权益之一,也是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对待此次补缴工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障。

  补缴背景与范围

  近期,公司经过数据核查发现,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存在遗漏、错误或不及时的'情况。这不仅可能影响员工的个人权益,还可能对公司整体的社保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决定开展社保补缴工作,涉及所有在职员工,特别是那些可能存在社保缴纳遗漏或错误的员工。

  补缴流程与指引

  公司将向每位员工发送社保缴纳明细,请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如发现任何异常或疑问,请立即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协助员工完成补缴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障。补缴流程包括提交补缴申请、核对补缴金额、完成缴费等步骤。具体流程请参照公司发布的补缴指引。

  补缴时间与后果

  补缴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xx月xx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补缴手续。逾期未完成补缴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影响其未来的社保权益。同时,公司也将加强社保缴纳的日常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结语与呼吁

  社保是每个员工的基本权益,也是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对待此次补缴工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社保缴纳的意识,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障。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公司名称: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补缴的通告 15

尊敬的全体员工:

  20x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20x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放弃补缴的环卫合同工自行承担因放弃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为便捷、高效开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凡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员工,请在来局办理补缴手续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补缴的相关具体事项。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xxx路xxx号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人员:xxxxxxxxxxxxxxx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办公电话:xxxxxx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