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30 17:25:58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堵塞漏洞,确保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等财经法则,执行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学校领导应加强其思想政治工作,并支持财务人员按有关法规正确行使职责,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

  3.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做好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4.各项经费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即由经办人办理,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二.关于收费

  1.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纳入总务处财务管理,任何部门、年级、班级、个人都不能离开总务处财务管理而从事经济活动。

  2.上级规定收取的学杂费,学费及代办项目由班主任代收。班主任代收学杂费及学费前先到总务处领取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收费时须一生一票。所收现金须在总务处指定日期内及时交总务处财务室核收入帐。班主任领用的发票不得遗失,用完后发票存根全部交总务处存档。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代办费和其他临时性收费以学期为单位与学生结算,多余经费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长共同签字领回退给学生,任何人不得挪用、贪污。

  三.关于发票的要求

  1.凡需报销的发票和收据一律要符合财政局规定的通用或专用收据、税务局规定的税务发票。

  2.发票(收据)内容的填写要求规范、真实、完整,不能涂改。如有少许文字涂改,在未违反以上要求的原则下,要求当事人签章并写明年、月、日予以证明,以明确责任。

  3.凡购物发票的购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一律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4.凡劳务发票一律要在附件注明劳务服务内容,且须经有关人员签名予以证明。临时工工资发放须由各用工部门填写临时工工资表,并有考核负责人部门领导证明、总务主任审核,由校长审批后发放。

  四.关于发票的报销手续

  1.凡报销的发票、收据一律要有本人签名,注明经手人及用途(如购物品过多或用途过多,则要求经手人列出详细清单)。购进金额较大(300元/件)的物品或成批物品及固定资产,要求由保管人员验收并登记立帐,在发票上注明验收字样和签名,然后由经手人办理领用手续,以便年终进行财产清查。

  2.各项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即由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进行报销。

  3.凡不符合以上报销手续的发票、收据,财务室应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五.关于结构工资

  结构工资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造表,由总务主任和主管人事副校长审核,校长签发后由总务处发放。

  六.关于出差

  1.出差人员根据出差需要可先预先借一定数额的现金,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单》,填写出差事由、地点、借款金额,由总务主任审核报校长批准,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回来后及时到总务处填写出差报销单,经会计审核后由总务主任批报,校长核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4.报销标准按“关于出差报销标准的几条规定”执行,超标准开支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5.出差途中擅自改变路线的费用,旅游参观费用及交通费不予报销。

  七.关于购物

  1.凡各部门需要购买的物品,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购物申请结算单,属100元/件、300元/批以下的采购,由总务主任审核后方可购买;100元/件、300元/批以上的采购,由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2.购买大中型金额(300元以上)物品由二人以上负责购买。采购20xx元/批以上物品要有三家以上商家竞标。

  3.凡经批准后购买的物资、办公用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固定资产(500元/件以上的物质)由财产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在发票上签名。

  八.关于现金管理

  1.现金支付的范围:预借自带的差旅费及1000元以下的`零星商物交易、劳务结算等。

  2.现金收付由直接支付会计办理。超过1000元的商物交易均不得直接使用现金支付。

  3.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手续齐全(有单位名称、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经手、验收、审核、主管签章等)。

  4.直接支付会计日常所需支付的现金必须从银行支取。每天业务终了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1000元。

  5财会人员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途中不得停留或办其他事情。

  九.关于财务检查

  1.检查钱、物、帐是否相符。

  2.清查违纪受贿、贪污挪用等经济问题。每年将财务收支情况向教代会汇报。每学期清查一次财物。

  十关于基建与维修

  学校大型基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基建手续。学校内的小型维修由总务处安排。基建(维修)过程必须公开,基建监督小组的同志对基建(维修)全过程实行监察和管理,严防基建维修违规事件发生。

  十一.关于归还公物

  1.凡借用公物,必须按期归还保管部门。每学期期末前进行一次清理,保管人员有责任追回借出物品。

  2.凡调出人员,应先向校办公室领取调离申请表,并向总务、教务、图书馆等有关部门归还公物及借支。处室及有关人员签章后方可到办公室办理调离手续。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2

  一、学校财产要严加管理,详细登记,合理使用。

  二、财产添置遵循保证教学,经济适用原则。

  三、保管员要对物资进行登记,会计上固定资产登记帐。

  四、出库物资,严格按审批程序领取,严禁先领物品后出库及多发冒领。

  五、固定资产应统一编号,实验室、图书室、体育、音乐等固定资产较多的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分帐;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要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表,每年应清点一次。

  六、对应报损物资由学校集中统一报损。

  七、教职工调动等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用物资交回学校,对损坏物资按价赔偿。

  八、保管室要分类管理,做到摆放有序,场地干净,防水、防盗,并且上账及时,结帐及时,账物相符。

  九、易耗物品本着节约原则,按学校规定登记发放。

  十、对较贵重物资实行借用制,学期结束归还。

  十一、公物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报学校批准。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乐成镇实验中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加班费、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领款单据(或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没签字。加班费、补贴、考核工资、酬金等统一由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临时工工资每月统一由所使用部门考核造册经审核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段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者,必须提前1天告知财务室,否则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室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4.报销时间规定:这为每周三五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的安排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支票不要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办理支票转帐手续。

  3.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帐支票期限为10天)。

  4.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本单位经办人员换取,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5.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以免造成损失。

  6.办理外地与本地汇款,经办人提供的帐号、开户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局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总务主任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财务室结帐。

  3.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十天内办理报销帐款手续;采用汇票或汇款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三十天内输报销帐款手续。

  4.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财务室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须经校委会审核。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标、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申请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国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并经校长审批。

  3.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必票要整齐地粘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太要求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的调整与变动由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单,通知财务室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2.校内津贴按学校津贴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标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并报校长审批,财务室按审批后的考核表造册发放。

  3.外聘教师讲座费,需经校长室同意,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填制领款单据,交校长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4.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核定,变动时需由办公室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单,通知财务室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5.学生奖、助学金由教务处、政教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财务室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教务处、政教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具体评定,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报财务室发放。

  6.职工探亲费:外市籍教师及招聘教师利用休假期间回家探亲的(包括已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学期包干补助300元探亲费,其他费用包括路费、住宿费等不再单独报销,探亲费单据由办公室负责核定,并造表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7.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元,直至小孩14周岁。由学校财务室于每年年底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8.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室监督执行。其他福利费由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9.临时人员工资由各使用部门在每月下旬负责考核并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10.校内津贴、课时津贴等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办公室审核、校长室批准,财务室负责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11.在职工资、离退工资一律以银行储蓄卡形式发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关人员有义务配合学校依据银行规定办理开卡、开折太挂失补办手续。若发生工资本遗失时,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补办的工资卡号告知财务室及时变更,以防发生差错(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工资卡统一在市农业银行办理,其他银行无效)。

  1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室报销(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归口学校总务处负责,所有手续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办理)。

  13.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由总务处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统一由总务处安排购买。如有必要,由总务处联系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科报销。

  14.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学校计划,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手续,凭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财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政府采购单(或政府采购特例)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财务室办理结算手续。

  15.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室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校长室批准通知由教务处调度课务,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动作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市20元,外市一般地区30元,特定地区50元,已享受承包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城关内交通费15元,乐清市内城关以外6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时使用自备车的,也按以上标准发放。

  (5)出差住宿费标准:乐清市内乐成镇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区80元,特定地区100元;

  (6)“差旅报销单”先经财务人员技术审核,再由校长审批,最后到财务室报销。

  16.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①、住宿费、往返费按相关规定凭据限额报销,报名费、考试费、书本费、学费、培训费等开支凭据全额报销;②、伙食补助费每天补助20元。本地学员原则应回家食宿,不发伙食费补助。

  (2)教师参加本科段学历学习的费用学校不再给予报销。

  17.业务招待费:学校的接待任务统一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级单位、同等级别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员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宾馆饭店接待的需报校长室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须由办公室填制《乐成实验中学来客接待审批单》方可到财务科报销,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财务室不得支付接待费用。

  18.校内零星维修归口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由总务处开具派工单。零工在结算时,总务处按实际支出额填写《工资表》发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学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预算的80%,基建工程项目完后须报相关审计处审计后方办理报销手续。

  21.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过期限的票据,财务室可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2.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4

  一、每年年初及学期初各处室、教研组把所需添置设备及活动经费列出清单,及时上报校长室,由总务主任先编制年度及学期初步预算方案,交校长室审阅后,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确定。

  二、总务主任须每月向校长室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期末,年终向校长室汇报学校财力收支情况,如发现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三、列入预算项目超支的或未立项的,如教学确急需的.,由总务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由校长审批。

  四、新增正常性项目或其它一些特殊情况开支,须经校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经学校批准的项目,涉及校外单位需付一定数额预付款时,必须先订合同,由部门主管签章生效,如无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凡订购实物、货未到,经办人有责任催货,货到后结清。

  六、学生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部门核价收取。书、簿及其它开支按规定办理:练习册等有关资料由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总务处控制使用,未经批准,任何组、段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收费,代收费每学期结算,多还少不补,并及时校务公开。

  七、因公出差人员按通知写明事由,注明往返路线与出差日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签字后向财务室领取报销经费。

  八、采购物品,各处室需提前一周填写购物申请单,按规定权限审批,由总务主任统一安排采购,未经批准,一律不予报销。所购物品尽量做到价廉物美,发票齐全。

  九、学校的课本、簿册出售,财产损失赔偿等,凡涉及到收取钱款一律经财务部门开出发票收取,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收取。

  十、做好支票、现金的管理工作。支票印签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收入现金要及时上介银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一律不得报销。

  十一、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学校领导严格把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票据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枞阳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依据上级规定,每年制订出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书写书面报告交校长,经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开支。

  2、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统一实施。500元以上必须有三人以上到场,负责议价;5000元以上购物要经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并交由政府采购。

  3、取得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专户存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代管经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办理。资金一般不外借,出差需借款必须经校长批准,返回应及时报结。学校主办会计具体负责原始凭证的合法、预审、移送和往来结算、记录总账和各类明细账。出纳保管现金和记录现金日记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报销手续,对违反规定的报销凭证有权拒付。

  4、总务处负责实物资产收发登记造册,并定期进行检查。

  5、对外活动的`招待,经校长同意,由办公室安排并确定出招待标准、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出差在外确需招待,应先报校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负责。招待一般不饮酒、不拿烟,中餐严禁饮酒。

  6、出差应经校长批准,差旅费按上级规定执行。如确需用车,需报校长同意再由学校办公室安排车辆。

  7、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发票报销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购物添置还应有验收人验收签名)签字,再由主办会计审核后交校长审批,入账报销。

  8、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小组对学校收支账务进行预审,监督财务的开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

  9、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向校长汇报财务情况,必要时向行政会、校委会汇报,每学期向行政会、校委会、教职工会议公开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会资料真实、完整,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账薄,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六、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七、学校财务银行支票和印鉴由会计和出纳分持,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会计员不得兼管现金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保管员。

  八、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账,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账账、账物相符。

  九、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学校大型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等必须通过政府采购。

  十、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7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学事业发展中资金供需的关系。

  二、按照《会计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法》的.规定,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三、学校财务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直接负责,总务处具体经办。财务人员的配备、岗位设置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编制合理的财务预算。年度预算实行综合财务计划,对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进行综合平衡。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费等预算外收入必须纳入非税管理体系,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禁止私设“小金库”。

  六、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及标准,使用合法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七、帐户的设立、撤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八、严格报销手续,财务人员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给予报销和支付。

  九、对各类财务凭证等要及时立卷归档。

  十、对学校的资产变动要加以审核,及时填制凭证,登记帐簿,按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责任明确,保管妥善,使用合理。

  十一、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状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正确的使用。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8

  1、机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安静。进入机房人员必须穿带整洁,鞋面干燥无泥沙湿水。

  2、机房范围内严禁烟火,与教学无关的用品及饮食物品不准带入。

  3、使用机房需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员统一安排活动时间。管理员必须做好机房使用登记,以及上机操作使用记录工作。

  4、使用者要爱护机房一切公物,应在管理员指导下规范操作。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指定的机器设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与教学无关的设备。

  5、机房严禁玩电子游戏。

  6、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均不得拆卸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7、拷贝、出借器材等,以及报废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登记入册,管理员应做到账物相符。

  8、机房实行一把钥匙管理方法,由管理员专职管理。管理员要明确机房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室内器材人为损坏,缺乏安全措施,或防范不够,则追究有关的`责任。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ⅹ月ⅹ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学校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校委会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会计根据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预算起草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经计财科下达批复后,按规定执行。财务室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年终由校长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挪用,努力把好财务关。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对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公示,每一学期结束组织部分教师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情况和学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

  3、规范收费管理,实行财务一本账。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各班各处室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学校资金。对各班欠条及时公示。学期内各班欠款累计不得超过20xx元,学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须结清所有费用(含欠款),未结清者从当期绩效工资或津补贴中扣除,并取消当期评先评优资格。

  4、规范单据联签制和费用报销制。支出单据实行联签制,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至少有“四人”(经办人、分管领导、后勤副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还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所有支出费用的报销实行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格杜绝在外赊购、由经营者自己到学校报销的现象。所有支出费用必须当月结清,超过期限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5、对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或举行大型活动需要的.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实行先运行后结算的办法,在支出事项或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

  6、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带回附件,签字(写明事由、两人以上签字,日期)后方可报销。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7、规范租用私车和差旅费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须用私车时,应将事由、地点、人员、大致时间报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报销。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市外出差实行限额报销。

  8、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正确行使职权,不徇私情,按制度规定把好收支关,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和白纸条。报账员要将学校所有经费存放在一张储蓄卡上,实行公私分明、钱账分开、卡与密码分人保管(即报账员持储蓄卡,后勤副校长掌握密码)。财会人员变动时,主动办好交接手续。

  9、财务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的核算记账,把食堂的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拨给食堂一定的周转金,所有周转金必须由后勤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拨付。食堂采购物资的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三人”(经办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下周二前入库结账,食堂账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学期一结算。

  10、扶困助学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和班级不得挤占、挪用,对学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到财务室当面领取。

  1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账薄,由总务主任负责登记保管,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学期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12、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

  第六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八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第九条、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等需要支付现金的开支)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

  四、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五、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汇总上报给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

  七、财务部门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置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总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各部门也应设立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

  八、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预算外收入总额的5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该补收的费用按规定报批后,由班主任负责按实收齐后缴给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票据手续。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浙江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三产承包金收入统一纳入学校大帐,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学校独立设置的工会帐目,一律设在本校财务机构。

  第十三条、励行节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科学安排好教育经费支出。

  一、要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学校业务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节约”的原则,招待原则上应为工作餐,并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活动,一律不安排用餐。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包括组织参加的各类活动以及召开会议等用餐费用均须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

  三、学校业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需学校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批报。

  四、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凡学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学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门预算中凡设备采购在5千元以上,基建维修工程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在实施前将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实行定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执行,专项业务费根据教学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规范奖金、福利的发放,发放总额严格控制年初预算和学校的财力范围内,不巧立名目突破预算,滥发奖金补贴。

  六、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审签和机构负责人、经办人会签制度。学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把住审批关,会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把住报销关,做到“三不”,即:不办理无预算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第十四条学校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严格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单位收支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1、凡学校收入未按规定入学校大帐而转移至其他部门(包括公款私存)及隐瞒或截留单位收入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而“坐支”的,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其他有关财务规定的,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食堂主任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3000元/天。

  三、领用现全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需竟食堂主任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四、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五、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解交财会室。

  六、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七、外地出差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八、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3

  根据德教发65号文件及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定的精神,对我校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3、预算制度:

  ①、每年12月份,学校参照当年的预决算数字,制订出第二年财务预算上报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再根据资金变动情况修订预算表。

  ②、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③、努力做好预算执行的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收入。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注意加强预算控制和分析,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4、统一审批制度

  ①、实行校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持原始票据到财务室规范制单并加盖“财务初审”印章,后由校长审核签字报销。

  ②、对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视支出金额的大小,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5、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①、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部门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②、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和财务人员共同结账,索要就餐发票及酒水单,经审核后即可报销。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③、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时,要将上级收费的文件或通知原件或复印件附后。

  ④、添置办公用具、教学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首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填写购物申请卡或申请报告。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200元以下由总务主任审批。再由总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⑤、各部门、处室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处建卡并登记造册,再由部门、处室负责人(凭出库单)领走。

  ⑥、教职工生病住院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并送去慰问品或慰问金。

  ⑦、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指派采购员购买。

  6、财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差旅费报销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执行。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4

  1、仪器室各种仪器都要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做到帐目、实物和标签三统一。

  2、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等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编号,分橱存放,存放要整齐、直观,取用方便,用后复原。

  3、贵重仪器和易爆、易燃、剧毒药品,设专厨保管,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5、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仪器及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长期占用。

  6、新到仪器须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使用,并及时登记入册。

  7、实验所用仪器,应由教师提前向仪器室管理人员交“实验通知单”,管理人员备好仪器后,由教师签名领出。实验完毕归还时,应办理注销手续。

  8、仪器损坏时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报请有关领导处理。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实验规则引起的损坏,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观测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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