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基础学习笔记:会计档案

时间:2022-07-09 15:45:49 求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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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会计基础学习笔记: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概念和内容

2014年上海会计基础学习笔记:会计档案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例题1单选题】以下会计资料中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


A.现金日记账


B.总账


C.购销合同


D.购货发票


[答案]C


会计档案的归档


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例题2单选题】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 )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A.会计机构


B.档案部门


C.人事部门


D.指定专人


[答案]A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一、永久档案与定期档案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可以分为:(主要了解企业的)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例题3单选题】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 )算起。


A.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


B.审计报告之日


C.移交档案管理机构之日


D.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日


[答案]A


【例题4单选题】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


A.15年


B.25年


C.3年


D.10年


[答案]A


【例题5单选题】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


A.3年、10年、20年、30年、40年5种


B.1年、5年、10年、15年、20年5种


C.3年、5年、10年、15年、20年5种


D.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


[答案]D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一、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二、会计档案的交接(了解)


(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2)单位分立


①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


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协商后的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单位因为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


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的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单位合并


①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仍应由原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5)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6)个人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7)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注意: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例题6多选题】保管期满,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有( )。


A.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B.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计档案


C.超过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


D.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答案]ABC


[解析]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有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选项A、C属于这种情况。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例题7多选题】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B.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C.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和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D.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答案]BCD


[解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


【例题8判断题】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


[答案]√


总结


1.一定要结合教材将课程完整地学习一遍。


2.学习时重在理解,不要死记硬背。


3.要注意学习方法:结合教材多做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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