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制作合同

时间:2023-01-11 08:41:27 生活常识 我要投稿

招牌制作合同(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牌制作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牌制作合同(7篇)

  招牌制作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宣传晨光,做强做大晨光,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店招牌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版标准制作门店广告招牌,招牌制作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效果图和合理的造价预算表,可供甲方参考,造价偏离市场造价,乙方有权终止合作。确定制作后,如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2、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

  店招:长_____米(厘米),包柱:长_____米(厘米)

  宽____米(厘米),宽____米(厘米)

  高____米(厘米),高____米(厘米)

  以上尺寸由乙方负责,若有出错导致造价过高,甲方不负责,由乙方承担。

  3、广告牌制作费:按平米(平方厘米)/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费用兑现:由乙方先行垫付,制作完成后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于次月底前给予兑现。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牌制作合同 篇2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招牌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制作、安装、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招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由甲方选定有关广告牌安装地点,并提供审批安装广告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

  二、 乙方负责向店面招牌进行正常制作、安装。

  三、 广告招牌设计、制作、安装要求:

  1、 严格按照公司VI形象进行制作,且设计稿须得到甲方的认可。

  2、 材料、制作要求以现场所需要求为准。

  3、 安装、整体外观要求。安装要求必须用拉钉和焊制,图面必须整齐、平滑;整体美观、精致。

  4、 自接到订单后___7___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作。

  四、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费用:以每平方米单位为计算,价格以(珠海市恒林广告公司价目表为准)人民币计算。

  2. 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片一个月内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收款方:****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银行帐户:200202*************

  五、 发单、签收:

  1. 乙方安装完毕每块招牌后须拍一张五寸彩照提供给甲方, ,以供甲方签收核对。

  2. 每月月底28号前把本月制作的店招明细表(店招明细表格式由甲方提供,要求商务部(办)负责人、经办人、制作单位签名盖章)交至甲方交接人员转回总部,以供甲方签收核对。

  3. 总部巡验:由于路途遥远,甲方对广告牌的签收可能采取核对照片的形式。因此,甲方保留1年内由总部派员进行巡查验收的权利,总部巡验的指标仅包括:实际尺寸、材料。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对于尺寸、材料的总部巡验的结果与验收的.结果不同的,以总部巡验的结果为准。如果乙方在制作签收书的时候因任何原因错报尺寸、材料,导致实际尺寸小于验收尺寸或者材料与双方书面认可的材料不同,实际费用产生差额的,则乙方按相应差额的3倍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六、 维护:

  1. 广告牌保质期为_1____年。

  2. 施工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保修期,乙方负责免费对安装的广告牌进行(质量方面的维修)(人为故意破坏及八级以上大风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维修费用在维修成本以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维修后的广告牌(含安装)质量须达到安装时的制作要求。

  3. 在安装期间,广告牌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派人检查并免费维修。

  七、 廉洁条款: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拿、要、借用、接受馈赠等任何形式以任何

  理由接受对方任何款物、服务。如果任何一方以此类方式或者变相利用此类方式给予对方工作人员物质或者非物质利益,则视为严重违约,违约一方须将对应的利益无条件返还或赔偿给另一方,且承担由此引起其他法律责任。

  八、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合同生效条款:

  1. 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乙方明确知道并且同意: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

  确认函、订单、验收单、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其他甲方人员实施上述行为,视为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2.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 优惠承诺: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报价不高

  于乙方提供给其他客户的报价且不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可签订与本协

  议手续相同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效力高于本协议。

  2.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____年月日起至20____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

  中甲方应由商务代表和广告部代表双方签字方生效。

  甲方:

  商务部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

  广告部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年 月 日

  招牌制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做店招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店招广告的样稿、和所需材料的基本尺寸及规格型号,甲方并按国家相关程序进行相关的广告备案工作和出具相关的证明。

  二、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广告设计、制作。

  三、乙方需保证广告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喷绘一年之内不脱色掉色,要求店招广告清洁美观、无皱痕,若不符要求,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广告制作完成时间:、

  五、店招投放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元,共家,具体投放明细和规格见清单,金额元、

  六、付款方式:广告制作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正规的广告服务业发票后,甲方将广告费用一次性付与乙方、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牌制作合同 篇5

  甲方:贵阳乌当区友好装饰服务部

  乙方:贵州顺发安装工程队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承接“乌当区花鸟市场旁天桥广告牌尺寸(长19.5M*高3M*2块)”项目

  二、制作时间

  制作安装时间为 20xx 年04 月12 日至 20xx 年 04 月 19 日。 保修维护时间自完工起钢结构保修一年。

  三、乙方制作安装费用及结算方式

  1、制作费用

  1)乙方制作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 :

  2)甲方承担项目制作的全部费用 即人民币 : 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2、结算方式

  1)乙方材料进施工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费用的40%贰佰元整(11200元) 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始制作。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费用的60%万陆仟捌佰元整(16800)给乙方。

  3)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结清相关费用。

  四、乙方操作规程

  1)在安装过程中根据甲方现场需要状况进行。

  2)其他操作由双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协商补充。

  3)制作物料内容详见附件。数量增加或尺寸加大、补做要另行收费。

  五、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制作安装现场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由于停电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其它任何原因产生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期内涉及之相关业务委托第三方。

  3)甲方负责协调好物业公司及辖区城管,由于甲方现场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安装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同时甲方要付清项目余款。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的项目制作安装业务,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安装工作。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的权利,同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项目完工或制作过程中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乙方有权收回所制作的成品.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甲方或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发生困难时,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2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明,另一方将根据困难的时间长短予以义务履行的相应宽限。当款项期满后违约一方仍不能继续恢复履约时,应视其违约,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参照第八款行使索赔权。

  不可抗力应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合同受法律制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亦自行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将给出3天宽限期要求违约方予以改正。任何一方两次违约以后,第三次违约行为不再享有宽限期改正,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是甲方,乙方可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作资金;如违约是乙方,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工作资金;同时,违约方应给予对方一次性的经济赔偿;

  其余事项,双方同意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

  1)本合同及其签订以后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承诺、往来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书面文件形式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和其他文件形式。书面文件向双方指定联络人员送达,并经指定联络人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2)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约定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招牌制作合同 篇6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

  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招牌制作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发布地址:

  2、广告设计:

  3、广告的制作:

  1)广告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广告内容设计稿由双方共同盖章封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广告内容:

  5、招牌规格:

  6、材料:

  7、工程制作时间由甲方定稿之日起五天内完成。

  8、工程完毕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到场验收,如甲方五天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9、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验收合格后五天内甲方应支付全工程费用(¥5106、4元)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延迟支付工程费用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按照协议总金额的百份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争议的解决及适用的法律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在双方无法就本协议涉及到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纠纷,均提交XX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自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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