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2-10-19 09:55:55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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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津南区大韩庄联合小学

  建设地点:

  津南区大韩庄

  建设单位:

  天津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天津天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

  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津南区大韩庄,±0.00调整前为大沽高程4.100m,调整后±0.00为大沽高程3.900m总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其中地下(设备用房)200㎡、地上15000㎡(教学楼9343.21㎡、行政楼3586.01㎡、风雨操场及餐厅20xx.33㎡、门卫16.78㎡、设备用房出口16.67㎡)。总建筑基底面积4761.45㎡(教学楼基底地面积2638.6㎡、行政楼基底面积1171.9㎡、风雨操场及餐厅基底面积917.5㎡、门卫基底面积16.78㎡、设备用房出口基底面积16.67㎡。建筑密度17.84%,绿地率38%,机动车位44L,自行车位330L.。本工程所有地上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地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均为III级,外墙及屋面均为节能设计。

  1、教学楼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343.21㎡,檐口高度16.05M

  2、行政楼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86.01㎡,檐口高度12.30M

  3、风雨操场及餐厅为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xx.33㎡,檐口高度16.75M

  4、门卫为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78,檐口高度为3.70M

  5、设备用房为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地上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16.67㎡(其中地下200㎡,地上16.67㎡),檐口高度3.50M。

  1.2专业工程特点

  津南区大韩庄联合小学工程电气专业包括图纸中的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视、电话、消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编制依据

  2.1主管部门和市政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

  2.2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任务书,设计要求及市政条件资料

  2.3现行的国家电气专业.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

  2.4国家颁发的现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5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市政条件资料

  2.6现行的国家电气专业·行业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2.7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8监理规划、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

  2.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

  2.12《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

  2.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xx)

  2.1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2.16《智能化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B50/T5006-1999)

  2.17《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2.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2.19《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规范》(GB50198-94)

  2.2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xx)

  2.2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xx)版

  2.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xx)

  2.23《智能技术标准》(GB/T50314-20xx)

  2.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2.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2.26《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范》(DBJ50-060-20xx)

  2.27《建筑施工安全检测标准》(JGJ59-99)

  2.28《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法规、规范等》。

  2.29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监理大纲.委托

  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

  三、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6.3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核是否满足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为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空间以及能保证“全天候”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3.4审定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及进场时间,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3.5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记,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并注明天气情况,起止时间。

  3.6督促供货单位将其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时供货到施工现场。

  3.7工程进度的检查: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重点审核如下事项:

  3.7.1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3.7.2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7.3如出现工期拖延应分析拖延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纠正措施,修订进度计划,并审查其可行性。

  3.8协调本专业与其他专业间的相互配合,督促及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3.9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呈报的月完成工程量,并在原始凭证上签署处理意见。

  3.10按时参加由总监组织的监理例会,督促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分析未解决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11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总监报告本专业工程进度情况,针对存在的电气工程实际问题,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5.1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过程款支付工作:

  4.1.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4.1.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

  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5.7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4.3熟悉图纸设计要求,查明执行何种规范、标底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容易突破的部分和薄弱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4.4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避免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4.5认真协助总监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4.6督促业主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按期、保质保量供货到现场。

  4.7关于变更洽商

  4.7.1审核《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内容符合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

  4.7.2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承包单位才能执行;

  4.7.3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否则导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7.4设计变更洽商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共同签认方可生效;

  4.7.5在办理变更洽商时土建、水、电各专业应相互沟通,以免对其它专业造成不利影响或困难,必要时应进行会签;

  4.7.6《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4.7.7《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费用较大时,要事先和建设单位协商。

  4.8根据施工单位的申报对质量和工程量进行计量,及时签认(扣除管道试压、保温、设备调试等未完项目)。

  4.9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政府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4.10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4.11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五、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6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专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8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3督促施工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责任要落实到人。督促施工总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应持证上岗,在正式开工前承建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报监理备案。

  5.4督促承包单位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三检”中应有书面记录并签字齐全,并经常对“三检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5重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并经我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后方可施工。主要审核专业方案以下内容:

  5.5.1审核设计方案中电源、电压等级、电源数量、切换方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

  5.5.2审核设备造型、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满足工程要求,核查有无建设部明文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

  5.5.3审核设备布置、房间尺寸高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设备操作、维修距离、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

  5.5.4审核线路敷设以及敷设方式和部位符合规范规定,线路与其它专业管线交叉点标注是否明确,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5.5.5审核电缆桥架安装部位和标高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安装方便与否

  。

  5.5.6审核新技术、新材料的选用,有关鉴定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是否齐全。

  5.5.7审核标准图、通用图选用是否适宜以及承包单位是否便于采购和满足施工使用的要求。

  5.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逐级落实质量责任制,并要求施工单位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5.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

  5.8材料控制及材料报验

  5.8.1审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5.8.2审查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或合格证、材料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5.8.3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以及当地建委科技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熟悉相应的规程和标准;

  5.8.4对进场材料进行品种、规格

  、标志、外形尺寸检验;

  5.8.5对重要的设备以及电气材料应会同建设单位考察生产厂家;

  5.8.6签认《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5.8.7检查总包单位材料采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材料采购。凡实行使用认证和供应资质认证的产品,其采购渠道应符合重庆市建材产品使用认证和供应资质认证,不得采购使用未通过认证和供应资质认证的流通单位供应的产品;

  5.8.8凡报验的材料,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安装使用;

  5.8.9如果在成品中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将暂停施工,听候处理;

  5.8.10电工产品的合格证,认可证明,检定证明应符合重庆市或军队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5.8.10.1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厂名、出厂日期,尤其是还必须有厂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的签字和盖章;

  5.8.10.2抄件或复印件必须有(复印件)单位的红章外,还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和抄件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5.8.11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原件;

  5.8.12所有质量证明资料必须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有任何涂改迹象;

  5.8.13材料报验程序:

  5.8.13.1订货前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提供产品样本或使用说明书,有关质量证明资料以及产品样品,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订货;

  5.8.13.2承包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

  5.8.13.3材料进场24小时内应通知监理验收。

  5.8.14应报验的电工产品和材料:配电柜、配电箱、电度表箱、各种导线保护管、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各种接线盒、灯具、电话组线箱、电视前端箱、电视用户终端、消防产品、电话线、电视电缆、冷热镀锌扁刚、冷热镀锌圆钢等;

  5.8.15各种电工材料报验时所需的质量证明资料:

  5.8.15.1开关插座

  5.8.15.1.1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认证合格证书

  5.8.15.1.2产品合格证。

  5.8.15.1.3设备上应带有认证标志(CCC标志)

  5.8.15.2配电柜、动力和照明配电箱、电度表箱

  5.8.15.2.1产品合格证

  5.8.15.2.2安全生产许可证

  5.8.15.3灯具

  5.8.15.3.1合格证

  5.8.15.3.2生产许可证

  5.8.15.3.3安全出口灯,应急灯等应有消防证明

  5.8.15.3.4强制认证(CCC标志)

  5.8.15.4电线和电缆

  5.8.15.4.1合格证

  5.8.15.4.2电缆应有生产许可证

  5.8.16.4.3防火电缆电线还应有消防证明

  5.8.15.5电视电缆和电视用户终端

  5.8.15.5.1生产许可证

  5.8.15.5.2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电视器材入网认证证书

  5.8.15.5.3根据规定的检测机关的测试报告

  5.8.15.5.4合格证

  5.8.15.6冷热镀锌扁刚、冷热镀锌圆钢、线管等需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5.9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重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制度。

  5.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工程隐蔽前,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查员检查,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待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隐检工程包括:直埋于地下或工程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入的设备层内的管道和设备。

  5.11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在其验收记录表上签署意见。

  5.12工程变更,报监理部审核后,再发给施工单位执行。

  5.13行使质量监督权,有下述情况之一者,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停工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施工并组织整改。

  5.13.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5.13.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采取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的;

  5.13.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者;

  5.13.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13.5擅自将电气工程转包;

  5.13.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5.13.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5.14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5.15认真记录监理日记,记录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等详细情况;

  5.16组织现场协调会;

  5.17签署有关质量,技术方案原始凭证,最后报总监核签;

  5.18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5.19重要部位易产生的质量问题及预控措施(见附表);

  5.20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六、质量预控重点

  6.1基础和主体结构电气施工质量控制重点

  6.1.1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连接

  6.1.1.1电源进线处与接地极连接,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与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执行《接地装置安装》及《等电位联结安装》规范的有关部分条文;

  6.1.1.2用扁钢连接必须三面施焊,搭接长度应大于其宽度的二倍;

  6.1.1.4所有现场施工焊缝须饱满,无未焊透现象,无明显夹渣咬肉现象;

  6.1.1.5管道焊缝药渣须清理干净,并刷两遍防腐漆。

  6.1.2进户线保护管路的敷设

  6.1.2.1进户管路的焊接应双面施焊,严密饱满,药皮清理干净;

  6.1.2.2进户管路都应做好接地;

  6.1.2.3进户管路的内外壁应有良好的防腐处理;

  6.1.2.4进户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6.1.3配管工程

  6.1.3.1镀锌JDG管的壁厚不应小于1.6毫米;

  6.1.3.2埋入砼内的管路其弯曲半径应等于或大于其外径的10倍;

  6.1.3.3采用专用套管连接,连接时应抹导电膏,与线盒连接处应用爪型垫坚固;

  6.1.3.4钢管的保护地线应完整不间断,即每条配电线路的保护管应连接成一根不断的导体。跨接地线的规格应符合要求,其搭接焊长度应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6.1.3.5事故照明、安全出口灯、人防以及公共照明线路的保护管一律采用焊接钢管,不得采用PVC管,且保护层厚度应大于30毫米;

  6.1.3.6埋入砼内的钢管应切实作好内防腐,刷两道防锈漆。

  6.2关于分项/分部工程报验注意事项

  6.2.1分项工程验收:

  6.2.1.1承包单位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6.2.1.2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即签认认可;

  6.2.1.3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6.2.2分部工程验收

  6.2.2.1承包单位分部工程完成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

  6.2.2.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6.2.2.3监理工程师坚持承包单位不自检,资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不予验收的原则;

  6.2.2.4一次验收不合格,监理将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承包单位整改并自检合格后再进行第二次验收;

  6.2.2.5分项工程报验及验收可分层分段进行;

  6.2.2.6监理工程师对下列分项工程不予验收:

  6.2.2.6.1不符合设计图纸的;

  6.2.2.6.2有变更洽商而不按变更洽商施工的;

  6.2.2.6.3不符合施工合同或有违约的。

  6.3强电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6.3.1质量控制要点:

  6.3.1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标准参数选用不当;

  6.3.2设备材料是否选用淘汰产品;

  6.3.3设备布置维护问题是否合理;

  6.3.4线路敷设方式和部位设计是否合理;

  6.3.5电缆桥架安装位置不当,过墙预留洞遗漏;

  6.3.6选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

  6.3.7设备图纸尺寸是否准确。

  6.3.2质量预控措施:

  6.3.2.1核查电源数量符合负荷级别要求;

  6.3.2.2核查变配电所位置于负荷中心,变压器台数、容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6.3.2.3核查设计标准、设计参数符合有关规定与建筑物等级协调;

  6.3.2.4核查设备、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2.5核定房间尺寸、标高、设备操作距离和维护距离符合设计规范规定;

  6.3.2.6核定线路敷设方式,座标位置和标高符合现场状况和技术要求与相关专业会签齐全,管线交叉合理、间距符合要求;

  6.3.2.7核查电缆桥架走向,标高合理,预留洞、预埋件齐全;

  6.3.2.8核查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相应的标准规范。

  七、电气专业旁站重点

  7.1电气设备主要材料进场的检查;

  7.2电气系统接地检测;

  7.3电气系统通电试验;

  7.4消防监控系统联动试验;

  7.5电视、电话调试、检测。

  八、安全控制

  8.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列。

  8.2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并以此进行安全施工,杜绝违规作业。

  8.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在施工设备开始使用前将合格证明文件报监理备案。复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临时用电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材料、设备、报验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8.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违规作业和安全隐患应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8.5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清理现场,做到随做随清,保持工完料尽场地场清的文明施工现场。

  8.6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应堆放到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

  8.7注意施工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噪音。

  8.8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9检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8.10检查高空作业时是否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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