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时间:2022-09-30 08:02:13 教师 我要投稿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5篇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1

  开学初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研组集中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2、学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制定《东罗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5、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增加学生的负担;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团委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行为的产生,我校认真贯彻市局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办班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祭德华校长为组长、赵志兵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学校各部门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治理违规补课专题会议,传达了市专项治理补课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和办班,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和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行为:

  (1)组织全体教师自查自纠,签订了“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

  (2)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深入年级教师、学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活动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进行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的行为。

  (3)家校联动,通过学校网站、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做到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决制止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外出兼课的行为,做到真正减轻学生的负担。同时,全体教师端正了教育思想,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取得了一举两得的工作效果。但是治理教师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时时刻刻抓紧抓实,决不能有丝毫地疏忽懈怠,我们一定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狠刹补课之风,让办班补课消失在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上课和有偿家教行为,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局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分阶段有序组织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有偿辅导班和辅导班管理责任制。

  成立以德化为组长,赵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各部门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违法补课特殊处理专题会议,传达了全市补课特殊处理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遵守相关规定,践行师德,争创优秀,避免被利益迷惑,自觉远离带薪导师和班级,维护教师形象,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严格检查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上课的治理;

  (1)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自查自纠,并签署《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

  (2)分管年级的学校领导深入年级师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辅导班、有偿家教、违规上课的行为。

  (3)家校联动,通过学校网站和家长来信向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呼吁家长自觉抵制为孩子补课的盲目行为。让孩子们真正获得时间和健康。通过电话公开举报投诉,设立投诉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们学校已经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决制止学校和老师非法补课,提供带薪导师,出去上兼职,真正减轻学生负担。同时,所有教师都端正了教育思想,自觉履行了职业道德,一举两得。然而,管理好教师的特殊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时刻把握,决不能忽视和懈怠。我们一定会保持良好的工作局面,把补课之风和补课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4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过去一段时间存在的工作问题值得总结。这个时候,写一份自查报告是非常必要的。自检报告怎么写才能不一样?以下是边肖编写的`自检报告,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学校禁止教师带薪补习班自查报告1

  新学年开始,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对办学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梳理和调查,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控制自查,并进行认真整改。所有教职员工都充分认识到自省、自纠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中的重要性。在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教研组进行集中调查。自检报告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和收费现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2、学校在职教师不使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补课,也不使用家庭住房或租用他人住房为自己学校和班级的学生补课。

  3、学校建立了严格的教学套路考试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套路。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全部课程和课时。无一例因成绩和行为不良被说服转学或被勒令退学,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

  5、我校教师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订阅、购买和使用非法补充教材的现象,学生没有负担。

  6、学校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乱收费、乱摊派。

  7、利用团委的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将继续实行更高层次的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们学校做得更好。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5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学校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教师作为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刘天佑、张洪亮、陈光海、韩、瓦、为成员。刘天佑、承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瓦承包七年级组,仔细查看我校在职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

  接到通知后,学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家教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的通知》第三条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各中小学应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不得将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指出:“所有学校都要把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已付费补习的教师将被授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专家等荣誉称号。,直到相应的教师职务被撤销。”

  4 、县区认真办理相关人员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

  (1)教师(干部和工人)

  a对于第一次被查实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面签,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第一次考评晋升资格,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

  b第二次被查实的,在县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降级处分,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当年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的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坚持教学,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教学资格,开除公职。

  (2)委托人

  A、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一年内有两次带薪家教活动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初评、优秀评的资格,三年内不申报各类示范学校;校长做检查,年度考核确定基本称职。

  b 、一年内在教师、干部、职工中开设三个以上有偿辅导班的学校,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外,还需与校长进行交流、调剂。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第四,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防止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此外,学校的在职教师没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人员。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04-24

严禁有偿补课自查报告03-30

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5篇)09-30

学校有偿补课治理情况自查报告03-10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04-28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05-06

教师个人有偿补课自查报告04-22

教师有偿补课个人自查报告05-19

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自查报告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