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时间:2022-08-10 17:57:56 教师 我要投稿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外出培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1

  1.所有公出活动,要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中途离开,保持活动会场安静,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有效思考。

  2.公出活动3天以内(含3天)的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工作自行安排。3天以上的,由教学处协调,适当安排代课。任何情况下的自行换课,都必须作好书面记录,上报教学处备查。

  教师参加省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平台的自主培训(含90学时集中培训),教学和管理工作均自行安排。

  3.参加市级或以上级别听课活动,回校后一周内上交听课课堂实录(每听课一天整理2节课),自行上传校园网精品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互促共进。

  4.参加市级或以上级别讲座学习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就所学内容材料和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进行一定的思考与整理,形成自己的学习收获与学习心得。回校后一周内上交学习体会,由教学处挂在学校ftp专用文件夹中,也可以教研组为主,进行一定形式的'汇报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互促共进。

  5.外派学习机会,将从不同层面、不同年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合理安排,尽可能满足每位教师的学习需求,为每位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教学处做好登记工作。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2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3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4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为了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的`目的,并且使每次学习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汇报制度:

  1、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2、教师外出学习时,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按时学习,按时返校。在学习期间要认真并做好记录。

  3、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由教导处负责安排。

  4、凡参加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填写外出培训反馈表并上交教导处。否则,学习期间所有费用不予以报销。

  5、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5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分管校长和教科室协同推荐。

  2.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学科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室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填写相关内容并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总务处要对相关的费用进行认真复印和登记。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教科室进行口头汇报、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等书面材料到科科室登记备案。

  2.教科室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存档,并根据《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相关培训学时证明登记教师培训学时。

  3.教科室安排合适时间通过在教研组或学校汇报交流中上汇报课、做业务讲座等形式,向校内其他教师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4.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学习报告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心得汇报,提高教师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反思力、总结力,积淀学校文化,结合程校长在学习汇报会上提出的要求,现将外出学习汇报事项做出如下要求:

  1、学习要求:参加外出学习的教师,既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及相关影像等资料的记录与收集,更要注意学习的`反思,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学习与反思的结合、学习与实际的结合、学习与实践的结合。

  2、心得撰写要求:外出学习后,根据所学及感悟,结合自身实际,必须认真撰写有价值的心得体会,具体格式包括以下三部分:

  (1)为什么:主要包括学习的背景、目的、原因及学习动机。

  (2)是什么:主要包括学习过程中的精彩片段回放、名家名师的先进理念及好的方法、有价值的先进文化等。

  (3)怎么做:主要包括学习后的感悟、工作学习努力的方向或打算、个人的行动计划、个人成长的计划等。(此部分是重点)

  注:以上格式作为学校外出学习后汇报的标准格式,学校鼓励教师在此基础上有所超越,鼓励撰写教育叙事、教育论文等高一层学习成果。

  3、汇报要求:

  (1)汇报时结合自己撰写的学习心得,形象生动地向在校教师分享自己的学习体会,做到图文并茂、有图有真相,尽量做到让聆听者也听有所获。

  (2)汇报结束后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汇报课件交学校统一留存,学校根据稿件质量及价值,选择出版文化集。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7

  为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学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教研处安排并登记。

  2.教师外出学习时,须提前调好课并带调课单向教务处汇报,以便于教务处常规检查。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并上交一篇心得体会、一张图片等资料(上交对口处室)。学校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或讲座等形式传达学习精神,使全体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新动态。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回校后,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交流汇报、材料上交后,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校长签字审批,方可到学校总务处报销有关费用。

  8.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8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让更多教师分享外出学习培训的成果,扩大培训覆盖面。深入落实“走出去、请进来”,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汇报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经学校领导批示后由校长室统筹安排,教师接到校培训通知后,先到教导处外出学习通知,并领取《教师外出学习情况汇报表》,在学习结束后及时将学习的经验、心得以书面形式形成总结,有课堂教学的则要进行翻版课。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教师所任课程一般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有各类值班安排的教师、班主任外出学习、培训,原则上由政教处进行人员调整。

  4、外出教师,及时向教导处汇报活动情况,返校后上交《外出学习汇报表》或总结体会,教导处以此作为教师是否认真学习的考察依据之一。凡参加省、市级听课学习、评优课的教师,必须上交一份参加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在一周内(具体时间由汇报人与教研组组长协调安排)经教导处批准,上一节汇报课或向全组教师作出学习汇报讲座(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一位老师上课,一位老师举办讲座),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教育教学最新信息、使广大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最新动态,并把培训材料发布在学校的网站上。年级全体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学习、培训,返校后集体备课时应进行讨论交流,并留有详细专项记录。

  5、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6、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否则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7、外出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含相关书籍和光盘),回校后及时传达并转交资料,不得贻误,如购买的资料必须及时履行登记报销手续。

  8、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人师表,树立棋山中心初中教师良好形象。

  9、外出教师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10、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后,如有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在活动组织前尽早上报教导处,以便及时调整,否则以旷工旷课并处。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9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10

  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此制度中的外出学习培训指根据师训计划或因工作需要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到校外参加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外出学习培训,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人员。

  三、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由教导处制定培训方案,填写《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提前一周报局分管领导(有校长参加的还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

  四、外出学习前认真填写《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及相关工作必须由本人跟年级或相关处室协调、落实到人、做好交接。

  五、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教师外出学习要带着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学习培训中主动求得专家或优秀老师的解答和指点,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不得擅

  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学习情况,完成二次培训,具体内容有:

  1.要根据学习培训内容认真填写《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情况记录表》。

  2.通过汇报课、讲座、经验介绍、谈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在本教研组或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八、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汇报完学习情况、完成二次培训、上交材料后,由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总务处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在计划内、无审批、无文件通知、超预算的外出学习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九、未尽时宜,另行通知。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11

  为了提高全校教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师的视野,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符合相关文件的'参训条件。

  2.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教龄长者;担任备课组长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参加市级以上说课、讲课比赛并获奖;积极承担学校及其他教育部门的讲课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教科研活动者。

  3.年度内如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取消参训资格。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训资格。

  4.由主管校长批准,到教导处、年级组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参加。

  5.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需要在学科组内交流学习经验、体会。

  6.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须从教科研处拷贝《培训记录表》认真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体会,发送至hd3288629@163.com邮箱(教科研处),交由教科研处检查备案。

  7.参加外出培训和学习的教师经相关培训机构审核,按培训规范性学时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于培训结束后将证书复印件交由教科研处备案。

  附录:

  1.报销流程:

  (1)填写完毕《培训记录表》后交至教科研处;

  (2)从教科研处领取《邯郸市二十五中培训报销单》如实填写;

  (3)持外出培训相关文件和《邯郸市二十五中培训报销单》,由校长、后勤校长、后勤主任处签字后到会计室报销。

  2.培训资料报销须知:

  培训过程中如需购买资料(光盘),须告知教科研处,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12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三河镇中心学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教师研训机会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肥西县教体局有关规定或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肥西县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协同推荐。

  2.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学科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导处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填写相关内容并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导处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总务处要对相关的费用进行认真复印和登记。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教导处进行口头汇报、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等书面材料到教导处登记备案。

  2.教导处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存档,并根据《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相关培训学时证明登记教师培训学时。 3.教导处安排合适时间通过在教研组或学校汇报交流中上汇报课、做业务讲座等形式,向校内其他教师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4.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学习报告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学习期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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