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9 23:06:1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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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1

  为学习先进经验,推进我县养老体系建设,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xxxx,副县长xxxx带领有关部门赴xxxx市进行了参观学习。先后参观学习了xxxx市xxxx区福利中心(公建公营)、xxxx区89000民生服务平台、xxxx区福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xxxx乐天养老中心、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参观学习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在全省养老服务方面,从建设规模、运营模式、经营理念、服务标准、专业程度、产业运作等方面都有很强的代表性,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是建设规模大。

  xxxx乐天养老中心项目,由企业集团承建,由省发改委立项规划建设集公益事业、养老产业为一体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规划占地40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以满足3万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一期项目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7000张养老床位,年均接待老年人9000人。xxxx市xxxx区民生信息服务平台,把89000民生服务中心作为民生领域“一号工程”。中心呼叫大厅设有49个坐席,“点对点”承接群众电话、短信、网站、微信等服务诉求;民生大厅设有25个窗口,“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同时,借助国内领先的“智慧民生社区项目”,将智慧移动理念植入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远程医疗、数字养生和居家养老等个性化服务,首批2万部一键通手机已免费发放到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手中。

  二是经营主体活。

  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是招远市政府投资由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招远市金都医院租赁经营,集养老、医疗为一体的现代化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总投资3.1亿元,占地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620张。该中心的建设,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要求其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发展成为招远市集护养、休闲、医疗为一体的大型公益性养老机构。考察公办民营的单位是非政府组织在运营,他们的危机感、紧迫感强,管理、研发、服务团队精干高效、有事业心。

  三是产业链条长。

  xxxx乐天养老中心项目在做好养老服务业的同时,重点打造养老服务产业,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强残障老人专业化服务。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娱乐等需要,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真正把老年服务业办成了老年产业。涉足院舍养老、医疗卫生、居家照料、老年餐饮、清洁管家、护理教育、老年用品等领域。

  四是服务标准高。

  考察的几处养老机构都结合实际探索出一套成熟的服务标准。xxxx市xxxx区老年人护理中心的智慧养老模式,启用老年人服务热线12349,将服务细化为基础服务、候鸟养生、异地养老、居家养老、精神慰藉、养老护理、特殊订制服务等板块,进行量化、细化、标准化服务。参观学习的养老机构均有自己的专业培训机构和团队,从具备国家职业鉴定证书护士资格的人员中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并经过养老专业护理师培训,进行全责护理训练,同时面向社会对相关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如失能老人房间无异味、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无空隙安排等现象,充分体现了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所参观养老机构均实现的医养结合,如乐天养老的医养结合模式,目前医疗康复中心已与省立医院达成合作协议,将建设综合性三甲医院。乐天养老中心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复合养老的服务模式,其亮点在于将养老服务标准化、模块化,便于复制和推广,为解决社会养老难题做了有益尝试。

  (一)我县养老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助养需求多。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水平(14.8%)5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老年人4.6万人,约占全县老龄人口的70%,而且每年还在递增,高龄比重逐步上升,单独居住、独自生活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多,需要照顾的失能老人和半失能老人随着高龄比例增多而增加,养老需求日益增长。

  二是全面推动养老体系建设。自20xx年以来,我县将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惠民举措”之一来实施,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在县镇村各个层面推动养老体系建设。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场所)50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处(7处镇(街道)敬老院,1处光荣院),床位1153张,集中供养了74.5%的农村五保对象和24名孤老优抚对象。建成农村幸福院36处,床位720张,已运营22处;建成运营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床位80张;民办养老机构2处(玫苑老年公寓、红枫叶老人养护院),床位252张。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851张,每千名老年人26张,年底可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的目标。

  三是开展多方面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博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2名(其中8名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个小时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336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采取物质配送、生活照料及家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老人上门医疗巡诊,春节前送食用油、面粉、贴春联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方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展缓慢,7处镇街敬老院,已经运行多年,但未按要求对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人员现在只能由政府从其他岗位上调用。没有成立社会福利中心,导致部分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无法集中供养。

  二是人员方面。养老服务队伍不专业,缺少专职护理人员。敬老院除镇街委派的管理人员外,没有专职护理人员。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大多年老、体弱、多病,对医疗、康复、护理的需求十分迫切,缺乏相应的医疗设施,缺少专业的医生进行值班。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由村(居)管理,运营不规范。

  三是经费方面。建设运营资金不足,镇街存在对敬老院的建设资金和运营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部分农村敬老院从五保老人供养经费中列支20xx年以来陆续成立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因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建设标准较低,达不到标准化运作的要求。

  四是管理方面。养老场所隐患较多。由于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处于探索阶段,体制和政策上还不完善,大部分都是在原有闲置场所的基础上因陋就简进行改扩建,建设手续并不健全,没有通过验收或审查,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养老机构(场所)管理服务缺乏规范,目前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在管理服务上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距离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现代养老服务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村(居)干部对养老工作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两委干部认为做养老事业无利可图、担心老人在养老场所发生意外,不愿意让老年人入住养老场所,直接影响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我县仅停留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没有形成养老产业,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一)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场所),实现县镇村养老服务全覆盖。

  根据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建议成立我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将老年公寓、县光荣院、县救助站(未成年人养护中心)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院等纳入中心统一管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建设康复中心,实行医养结合,集中供养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及社会化养老服务对象,提高入住率、盘活国有资产。二是整合资源,通过改善提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同时向居家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寄养代养、日间托养、家庭护理、配送餐等服务。探索打破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建设县级综合性五保供养中心,将全县五保对象纳入县级财政供养范围。三是继续加强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规划建设。将农村养老房建设与美丽乡村、危房改造、幸福院建设和基层服务机构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分批建设,形成具备居住、医疗、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公寓式(一室一厅一卫)养老房,实现医养结合、老残托养、产权集中、循环使用等多种服务功能,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四是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

  (二)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解决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在内的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紧张问题,在城市建设中将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建设纳入强制性规划审批序列: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城市社区综合用房建设工作,国土、建设、房管、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县城和各镇新建房地产项目的社区,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社区用房面积每百户(套)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其中不少于5平方米用于社区养老设施),并按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进行装修,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施工图)中明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具体类别、建筑规模、设置位置。二是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步建立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教育和文化活动、助餐、保健康复、日间托老等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

  养老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老年教育、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平台,将民政各类服务对象信息录入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业务划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救灾应急、城乡低保、各类救助、优抚对象、社区建设等不同板块。依托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完善老年人救助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包括老年人健康档案、子女联系方式、居家呼叫服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三)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实现对养老行业的科学监管。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我县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章程流程,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农村幸福院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养老机构的基本规范,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和服务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明确的机构建设、设计规范,行业准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收费机制、护理技术、食品卫生安全、医疗保障、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具体实施细则,形成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各农村幸福院成立幸福院监督委员会,做到定期公示公开幸福院账目。

  (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备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实施分级护理服务。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护理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购买,资金全额列入镇街财政预算。二是开展专业培训。全面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评定制度,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开展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评,同时分期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省两级进行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实现全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均能够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三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护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工作,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机构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检查督办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民政、发改、住建、财政、编制、人社、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三无”、“五保”等老人的供养标准,更好地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2

  一、全区老年人口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xx年底,全区总人口86万,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6.53万人,占总人口的1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2个,床位5126张(其中民生工程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一)农村敬老院28所,床位 4291张(含开发区敬老院228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92人,五保机构供养能力已达100%。目前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人年均不少于225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不少于3750元。(二)社区养老机构2所,床位数75张,活动人数15人。(三)社会办养老机构12所,其中经过民政部门审批并登记的 5所,床位数500张,收养对象170人。(四)XX区福利院床位数260张,入住院民228人。

  二、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自20xx年将敬老院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0806万元,共建设养老服务机构37个,新增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农村敬老院33个,3570张),均购置家俱、电视机、电扇等相关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及生活条件。自建院开始,乡镇政府就安排敬老院配套生产用地,供种植蔬菜、养殖牲畜用,以解决、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目前,我区敬老院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所到乡镇,最醒目的就是民生工程建设的敬老院、学校及幼儿园。

  (二)完善政策,建立机制,五保老人的生活、医疗得到基本保障。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对做好五保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是认真落实供养及管养经费。20xx年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400元/年、人,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为 20xx元/年、人(分散供养按季打卡),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期拨付;全区建立了敬老院及院民供养经费机制,并按600元/人、年的标准将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负担50%),每半年拨付一次,保证管养经费的足额到位,不足部分由乡镇兜底。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全区所有五保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五保老人参加“新农合”,五保老人住院的给予“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住院看病不设起付线,对住院结算后由五保老人个人负担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再给予50%的比例救助,五保老人生活实行用水补贴等等。三是切实提高供养水平。全区共为养老服务机构安排生产基地 70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老人生活。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重大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完善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五保老人除享受五保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居民一样同等享受60元/人、月的城乡居民养老补助。三是从20xx年起已连续两年向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664.5万元。

  (四)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民政部门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我区不断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xx年,我区投入管养资金907万元。其中,院民生活费496万,工作人员工资203 万,工作人员及院民管理费96万元,日常维修管理费用100万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12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区统一制定了敬老院基本服务规范、院长责任制度、饮食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院务、财务、门卫、食堂管理制度,建立了院民台帐、健康档案,同时对院内服务人员坚持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建民营” 试点。沈村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在不改变其用途及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将沈村敬老院新院转租实行社会化入住,放开让有入住要求的老人入住并合理收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给经营人一定的补助等。

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3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截止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7.98万人,占总人口的18.6%,70岁以上32921人,80岁以上的8444人,90岁以上676,100岁以上6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发展,老人对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需求不断增长,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最大限度的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举措。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民办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1、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一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十一五”以来,我县抢抓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机遇,强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完成了全县17所乡镇敬老院的撤并整合。投资5000多万元,先后建设了一所县中心敬老院和温泉、长林、新铺三所区域性敬老院,一所社会福利院,建设总床位达1300余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创办养老实体,投资548万元的爱心老年公寓,现有130多位老人入住;二是社区养老服务取得新进展。今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已建和在建的幸福院12个,其中周家山镇留旗营村幸福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11所正在建设之中。

  2、养老服务惠及范围逐步扩大。一是对 “三无”和“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为他们提供无偿服务,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县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1319人,集中供养493人,分散供养826人。集中供养450元/月 人,分散供养375元/月.人。“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在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高龄老年人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高龄补,70岁到79岁,每人每月50元,80到89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列入财政预算。三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每月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发放基本养老金;四是计生部门每月为60岁以上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100元,为城镇退休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补助金106元。

  3、养老服务法规建设不断完善。2012年省市出台了有关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老年人在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方面实行优惠,新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共为全县370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为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去年以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养老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养老服务设施规模、档次、服务方式、水平与当前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公办养老机构运行经费投入不足。虽然我县建设了四所敬老院,可基本满足全县1000多名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养老需求,但因地方财力不足,目前只启用了中心敬老院和长林敬老院,温泉和新铺敬老院因设备配置不到位,无法启用。同时因护理费较低,无法招聘到专业学校毕业的服务人员,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社会养老优惠扶持政策不配套,民间投资积极性不高。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由于养老服务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投入大、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加之现阶段优惠扶持政策不明晰,不利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目前我县仅有两家民营养老院在申报之中。

  3.规划建设滞后,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与市场需求脱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中定位不明,规划滞后,社会养老机构布局与群众和市场需求脱节。养老服务设施与学校、医院一样都属社会公益设施,但因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征地困难,新建养老机构大多建在郊区或农村,而城区许多老人不愿意远离家庭,势必造成建成的养老设施空置或发展缓慢,虽然许多民间资本对养老服务业感兴趣,但因规划设置无位,用地困难,申报审批环节多等因素影响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滞后。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的项目短缺,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较大。目前我县城市社区还没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充分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责任,提高集中供养率。加大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2.制定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行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扶持补助政策,激励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一是制定规划、合理布局。城规部门要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新修建住宅小区要统筹考虑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居住人口比较集中的新建小区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效率,逐步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4、加强人员培训,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制定与养老服务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培育一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通过政府补贴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安心、优质为老年人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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