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2-04-01 10:43:34 爱车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书(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租赁合同书(15篇)

汽车租赁合同书1

  合同签定方:出租方(甲方)XXXX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汽车租赁合同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_________车壹辆,使用性质_________,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_________,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

  一、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二、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员小写________元。

  三、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六、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七、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八、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十、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____小时,一个月计____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____个小时计半天,超过____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4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合同范本《北京市租赁合同》。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附表 :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 观:

  发动机:

  内 饰:

  操 控:

  其 它:

  编辑

汽车租赁合同书6

  甲方:XX汽车租赁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其个人所属的自驾非营运车辆 1台,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按乙方车辆实际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按车辆实际的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当月结束后进行结算。

  三、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5、车辆事故赔偿、救援等费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臵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 车辆交强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

  (3) 汽车损失险;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5) 盗抢险;

  (6)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 玻璃单独破碎险。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并保持车辆整洁。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由公司统一管理。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自动解除届时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XX汽车租赁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7

  为矿山的共同利益,平等的原则:甲、乙两方特签如下合同

  甲方:多椤沟金矿

  乙方:

  一、甲方另时租用乙方汽车 台,要求必须机械状况良好。机手素质优秀(有驾照),服从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车和驾驶员。

  二、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矿山承包期满,中途不得自由终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须在7天以前提出异议。

  三、运费按大每满斗,废土2元计算,矿每满斗6元计算,第一个月押半个月运费作为乙方押金,其余每月月底计清,运价原则上不变。

  四、如没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任何时间听从甲方的调运,否则承担全部责负和损失。

  五、如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保证乙方的承运业务。

  六、乙方的所有汽车费用及安全责任甲方全不负责,甲方提供司机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签字之日起双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二O 0八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担不高于2%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车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号码。

  第六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月。

  第七条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4.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5.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6.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车辆的保养、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3.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违约金。

  2.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12‰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3.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4.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

  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

  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及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签订。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书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10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一、本合同由庆阳市众明合同服务中心制定,免费推荐给合同当事人自愿使用,不属于某一方当事人的格式合同。如在使用中发现不当条款,请与庆阳市众明合同服务中心联系修订。

  二、适用于汽车租赁企业与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租赁汽车订立合同。

  三、请用钢笔、签字笔等不易褪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四、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需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五、合同选填的空格处,请按双方商定的内容填写,有选项的,将选定的内容填写在空格处,或在选定的内容上打“√”确认,不填写的'空格处写“无”,不选定的内容上打“×”。

  六、本合同可以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由甲乙双方商定填写。

  七、请仔细斟酌合同条款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以上说明请仔细阅读,以保证您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汽车租赁合同五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型号为 汽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颜色为 ,车辆现价值为 万元。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 (年、月、天、小时),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不能归还车辆或可能无法归还车辆或需要继续使用而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以 (口头、书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延期,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

  三、行使范围为 (全国、省内、市内、区内、县内)。

  四、押金: 1、租赁车辆押金为人民币 元(¥ )。

  2、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法罚款 ,1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处罚的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

  五、租金:

  1、租金为每 (年、月、天、小时)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车辆时、归还车辆时)交付,分次交付的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每天行驶里程不应超过 公里,超里程行驶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交付齐全的行驶证件。车辆移交时,承租人应清点随车工具和物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达到合格行驶条件后,与出租人签订车辆移交清单。承租人发现租赁车辆为检测不合格车辆的,有权解除合同,因车辆不合格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合格租赁车辆的,应按迟交车辆时间30%的租金承担违约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证件、驾驶资格证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必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在租赁期间发现承租人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九、承租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行驶范围内使用租赁车辆,如确需超范围使用,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超范围行驶的,承租人应按

  车辆价值的30%承担违约金。

  十、承租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安全行车,谨慎驾驶。如因违法造成罚款、扣分及其他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向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并通知出租人参加处理。承租人未配合相关单位处理,致使事故处理结果有出租人义务的.,承租人应全部承担。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处理交通事故,导致承租人产生额外经济损失的,出租人应按相关事故处理机构处理决定承担责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

  十三、承租人应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或租赁期间行驶里程超过5000公里的,承租人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费用(以4S店保养为准)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说明情况,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修理,未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出租人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承租人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

  十五、车辆在租赁期间因非出租人责任的汽车修理、交通事故处理、

汽车租赁合同书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型号车一辆出租给乙方,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该车交由乙方使用。租车费用___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归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__________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_________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驾驶人员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保持车辆原状,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________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为____公里,超里程加付________元/公里。

  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______%的费用。

  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__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12

  甲方:海航思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其公司所属的自驾营运车辆共 台,为 车型,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台车当日租赁底价收入的部分;(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每台车当日结算底价含税; (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每次租赁结束后进行结算。

  4、乙方每次按实际收到底价租金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油票、维修发票及办公发票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等费用。

  三、车辆交接业务操作流程

  1、乙方委托租赁车辆归甲方车辆预定调度部门进行预定调度管理;

  2、发生租赁业务需求时,由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车辆交接验收,验收包括(证件、保险、车况等),并附检验车辆单据,一式两联,一联给予甲方,一联给予乙方,并凭证备案。

  3、租赁业务结束时,由甲方人员按照交车时的交车单据与乙方人员车辆还车验收。

  四、违章押金业务操作流程

  1、甲方人员按照正常手续收取客户违章押金,4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户违章记录,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个工作日内提供的违章信息,甲方将在45个工作日后将违章费用退客户。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书面违章信息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违章的部分违章押金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客户。

  3、违章费用超出违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给予高出部分的追缴,但不承担因未能追缴高出违章押金部分费用。

  五、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5、车辆事故赔偿、救援等费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广告、策划、宣传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权书以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臵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 车辆交强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 (3) 汽车损失险;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5) 盗抢险;(6)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 玻璃单独破碎险。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必须在甲方预约交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8、在不干预甲方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驻部分工作人员参与、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并监督委托租赁车辆的安全情况和运营情况。

  七、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期限自动延期 ,届时双方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促进_________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时间

  车型日租(元/天)协议价押金(元/天)接送机接送机备注5天内5天以上_____市至_____机场协议价_____市至_____机场协议价租车:1)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2)日租24小时,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数3)燃油费自理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 注:

  (1)_________市内、_________市内指机场_________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_________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书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本协议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一辆 ,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协议首次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 年,即租赁期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 租金

  1.双方协定,租金为 元(人民币)/月(含税),一年一付,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计: (人民币)(含税)。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事前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书15

  1、委托方:(即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2、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租赁受托人)。

  3、承租方: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委托方或受托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委托租赁代理车辆交接表》

  二、佣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委托方同意按每笔租赁合同营业收入总额的30%支付佣金给受托方。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为

  四、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拥有委托租赁车辆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委托租赁车辆:

  (1)受托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受托方或承租人将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典当;

  (3)从事其他有损车辆租赁委托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委托方许可,拖欠应付款超过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道桥等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损为全车险,乘车险不少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另应保自燃险和盗抢险;

  5、协助受托方及承租人在委托期限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6、负责车辆正常保养,维修、维护、年检(每月时间不超过1天,超出时间按租车贵宾价计算扣减委托代理期租金)并承担费用。

  五、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权自主选择代理车辆;

  2、在受托期限内拥有所代理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权;

  3、对代理车辆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向委托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扣除代理费、保险费、税费);

  5、自行承担代理期间的燃油、过路过桥、清洁等费用;

  6、委托车辆未安装受托方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生车辆被盗、被骗或丢失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助委托方查找;

  7、代理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担由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法律、经济责任;

  8、代理期1天为24小时,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全天计算;

  9、委托车辆在合同期内违章、违规、罚款由受托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六、保险条款

  1、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委托方或受托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盗抢、自然和第三者责任险);

  2、代理期间,承租人所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的,车辆、人员损失及医药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委托方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所赔款项由委托方如实及时(保险公司赔款3日内)支付给受托方,

  由受托方及承租方结算;

  3、事故理赔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免陪不得高于20%,高于部分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向承租人追收。

  4、车辆发生事故,受托方或承租人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方,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相关的理赔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上述保险公司除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受托方应协助委托方追收。

  七、车辆丢失

  车辆发生骗租、诈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及承租人将所租赁车辆用于违法犯罪,使车辆超期不能收回,事故发生时起,受托方如实向委托方反应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委托方追收,受托方不承担租金责任,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收不回来,由保险公司评估实价,双方按利分享,风险公共的原则进行分担。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长期有效,每次每车的代理期限、租金标准、代理费率、车型、车况等以《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为准,租金、代理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应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委托代理期满,如无其他重大合同变更事项,经双方认可,合同可继续。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受托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委托租赁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委托方: 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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