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时间:2023-07-21 09:41:53 松涛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精选10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止车辆通行通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精选10篇)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1

  为进一步保护白云山风景区的生态环境,保障游客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在白云山风景区实施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白云山南大门(双燕岗)起至西大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侧)的所有风景区专用道路列为限制机动车区域。其中南大门至明珠楼桃花涧上门岗为先限路段,桃花涧上门岗至西大门为缓限路段。

  二、自20xx年4月19日起,每天上午6时至下午5时,除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白云山风景区环保电瓶车、白云山管理部门工作车辆以及经核定的驻山单位工作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驶入先限路段。缓限路段在白云山西侧大型停车场建成使用前暂时允许通行。

  三、需进入白云山限车区域执行特殊公务的机动车,应主动向白云山门岗值班人员说明,经确认后迅速放行;对非执行特殊公务的机动车,门岗应拒绝放行。

  四、白云山驻山单位的后勤补给运输车辆和在白云山担负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的`工程运输车辆,可以在上午9时之前、下午5时之后通行,其他时间禁止通行。

  五、除白云山管理部门工作车辆和白云山风景区环保电瓶车、经核定的驻山单位工作车辆以及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可以往来行驶外,其他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

  如特殊情况确需逆行的;需报告白云山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行驶。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年三月十九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2

  为全面做好“圣诞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及时处置节日期间道路交通拥堵以及重特大交通事故,使广大群众能够真正渡过一个平安、详和的节日,交警支队决定从12月24日18时起,对部分街路进行封闭,禁止车辆通行。

  封闭路段如下:

  洛阳路(中央大街至福德转盘段)

  圣昔路(汉口街至人民街段)

  阜康路(林西街至人民街段)由东向西方向

  交警部门将根据车流大小和拥堵情况,对其他路段进行封闭,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交警工作。

  年 月 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3

  经有关部门批准,立汤路(中滩路至立水桥北)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至11月08日止,对立汤路部分路段采取禁止车辆通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立汤路(中滩路至立水桥北)禁止车辆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中滩路、北苑路行驶;

  二、立汤路(六环路以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六环路、京承高速路、八达岭高速路行驶;

  三、立汤路(太平庄南街以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2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定泗路、回南路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9月29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4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通行限制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栖凤南路(不含)、栖凤中路(不含)、栖凤北路(不含)、宝塔北路(不含)、机场路(不含)、秦淮大道、幸庄路(不含)、新龙路、金龙路、银龙路、天生桥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东路、246省道(不含)、幸庄路(不含)合围区域内 7时至21 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三、天生桥大道通行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 7时至21时禁止变型机械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及三轮摩托车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于20xx 年5月11日0时开始实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5

  经有关部门批准,丰台区丰台南路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丰台南路(樊羊路至南四环路北辅路)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绕行樊羊路、南四环路北辅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年9月23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6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2月23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7

尊敬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区的'服务品质,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丢失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虽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1、请购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权属车位上;

  2、请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为了您的出行方便,车辆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通道;

  4、为了您爱车安全,请勿将停车卡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XX物业服务中心

  X年X月X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8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解决影响县城区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市容整洁、环境靓丽、道路通畅,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秩序,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县城北大街、朝阳街、府东府西街、博大街、滨阳路、九龙路、福田路、新开南北路、恒阳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阳路、新阳上城西路、南外环、北外环全段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自20xx年1月1日起,对乱停乱放车辆,交警大队改为电子监控抓拍、移动照相抓拍等形式进行取证上、邮寄送达后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9

各位业主:

  为方便本小区车辆管理,确保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20xx年11月xx日业主大会决议和车辆管理工作意见,拟于20xx年11月xx日起按汽车地上停车位120元/月、地下停车位15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及停车费。小区物业部将根据缴费情况进行车辆统计和车位安排工作,并组织统一划线、悬挂车牌号码。

  请各位有意向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带上上期缴费发票(或收据)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缴纳相关费用。不缴纳费用的.车辆,物业部将杜绝进入小区。

  此前已缴至今年11月及以后的业主,带上上期发票(收据)到新物业部重新登记,期满后按本通知标准缴费。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在小区业主群中咨询,或致电小区物业部(办公室)。

  物业部

  20xx年11月xx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 10

  近期翠湖居商铺周边滥停滥放的车辆日益增多,不仅影响商铺外围景观,有损小区高档形象,而且堵塞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已在底层停车库购置车位的业主为一时方便不将车辆停放车库,随意占道停放交通出入口及商铺周边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滥停滥放引发车辆出入磕碰划伤车身现象时有发生。

  为杜绝此类现象的漫延,规范车辆的.有序停放。应部分业主的要求,住户服务中心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交通碍障护栏放置各个路口,自四月一日起特设置保安人员对商铺周边的车辆进行秩序维护,实行临时收费管理。望各业主/住户在安管秩序维护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停放车辆,配合我处工作为盼!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住户服务中心:xx

  xx住户服务中心

  xx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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