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

时间:2022-02-05 12:38:13 爱车 我要投稿

【推荐】汽车租赁协议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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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协议1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租赁协议。

  一、承租人租用_________型号护理床________个。

  二、租用期

  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到期前7日向出租人提出,否则出租人按合同规定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护理床调回。

  三、护理床押金

  9000元/床。护理床退还当日退还押金。

  四、护理床租金

  每月150元/床。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租金从押金中扣出。

  五、运输费用

  协议生效后,承租人负责将护理床运输到家,发生损坏负责赔钱。或者承租人岀运输费用,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负责将护理床运输到承租人家,发生损坏出租人负责。协议终止后,出租人负责将护理床从承租人处运回,发生损坏出租人负责。

  六、承租人权利与责任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护理床的'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护理床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合理使用护理床。

  七、出租人责任

  护理床安全操作方法由出租人负责现场培训。承租人使用该床即表示承租人已经完全学会安全使用该床的方法。护理床的故障维修,保障护理床使用功能。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不合理使用护理床引发的连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

  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 元,

  车辆租赁抵押金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号为A 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

  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0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 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协议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 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1)(2)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 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担保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担保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协议5

  一、租赁数量: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

  车架号:______

  车牌号:____

  制造厂家:____

  出厂日期:____

  发动机号:____

  三、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年__月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数)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2、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6

  协议编号: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个人)联系电话:_____承租人: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车牌号为x牌的x汽车壹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需要。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特殊(应急)情况下,出租车辆经出租人许可由承租人指定专人驾驶,并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三、租用期限暂定为贰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1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解除合同。

  四、租赁车辆费用报销范围及方式。

  1、市范围行驶:按年核定,每月按300-500元标准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凭油费发票报销或由承租方办理充值卡统一结算)。

  2、超出市区范围行驶:因工作业务需要经承租方指派外出,行驶过程的油耗和过境费按实报销,车辆损耗费按每公里1.20 ~ 1.40元标准核报(凭票据报销)。

  另外车辆保险费、日常保养维修费用及交通事故处理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自行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7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xxx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1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 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合同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汽车租赁协议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

  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10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重庆渝信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金子村1号5幢2单元1层2号

  法定代表人:罗亚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车辆,由甲方负责办理领取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备案证)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汽车租赁项目,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照:渝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位数:________,车辆颜色:_________,备案号: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保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人:重庆渝信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保险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报案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权属

  1.加入车辆的承包经营,甲方全额投资购买车辆,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该车辆上户必须为(重庆渝信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合法前提下乙方才有资格参与甲方的专车、快车及其他租赁活动,甲方保证车辆相关首先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转让、出售、抵押典当,若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额赔付,甲方不退还承包金并有权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承包经营费用

  1.该车有效营运期为八年,在合同期日起三年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元/月,与每月的15日前支付,甲方负责购买第一年保险、路桥、GPS安装费用,第二年至第三年由乙方负责购买保险、路桥、GPS费用,乙方接车前须缴纳承包金____万元。

  2.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年,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及抵押。

  3.合作协议期满,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立即向甲方交回车辆及所有证件附件,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证照齐全,如有损坏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查证有无违章记录,相关费用结清后方可办理车辆专辑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

  第四条:车辆的管理使用及事故处理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车辆损坏包含外表及各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全车车漆、钣金、玻璃、轮胎、内饰、座椅仪表台等。

  2.在经营活动中,造成的`被盗、交通事故、违章处罚(包括于扣分、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3.交通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乘客人身损伤、死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由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4.车辆自然损耗及正常产生的修理费、保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车辆维修保养在协议有效期内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进行维修保养,如甲方发现乙方自行在非指定地点维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的协议。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租赁规章制度,平时乙方车辆由乙方自行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安全检查时间报到,参加甲方每月的车辆安全列检,检查不合格维修整改后经公司认可,方可上路经营。乙方因故不参加列检按每次500元罚款。

  第五条:挂靠车辆合作条件

  1.乙方必须确保挂靠车辆车况良好,在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损险、全车座位险每座最低2万元等全车保险,以及车辆手续齐全(养路费、行驶证、路桥卡、保险卡、车辆合格证、附加费等),如由于乙方未确保车辆手续真实,未交上述险种,为确保手续齐全,导致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安装经甲方验证认可的GPS全球定位系统,并按规定足额购买上述的车辆保险方可经营。

  3.挂靠费用为每年________元/年收取。

  第六条:合同期限及解约

  1.本合同有限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作协议经营活动期满后,乙方如要退出,经双方协商,完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车辆的转籍、过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过户的所有手续。

  第七条:未尽事宜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磋商解决,经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重庆渝信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电话:

  电话: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汽车租赁协议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促进_________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注:

  (1)_________市内、_________市内指机场_________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_________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12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13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 从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 个月 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强制保险。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双倍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车辆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八条 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1、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________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3、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4、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5、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________小时(含_____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__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6、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7、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人民币,在_____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8、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__________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_________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________%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10、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11、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____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12、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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