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

时间:2022-05-12 22:43:47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投资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投资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投资合同 篇1

  ┌──────┬─────────┬─────┬─────────┐

  │会员姓名││会员类别││

  ├──────┼─────────┼─────┼─────────┤

  │会期││咨询费││

  ├──────┼─────────┼─────┼─────────┤

  │会员编号││客服人员││

  └──────┴─────────┴─────┴─────────┘

  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西安天富投资:(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 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 e-mail )。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 /季 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 /季 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 /季 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 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执行,有效时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计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 约 日:签 约 日:

投资合同 篇2

  一、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定义及其受保护的战略意义

  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是国际投资的一种,是指一国国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入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国际间资本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国际直接投资被认为是获得国外先进技术、廉价劳动力等重要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经济的重要途径。海外投资主要包括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尤其是发达国家,海外投资是为剩余资本谋出路,扩张国际资本,获取大量海外利润乃至超额利润的过程。对于后者,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是吸收、利用外资,解决国内资金匮乏,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水平和管理知识,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日益普及,一国的经济发展与国际关系联系愈加紧密。运用国际投资,各国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是符合国际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总体要求的;并且对国际经济增长、国际分工和合作均发挥着重大作用。

  由此可见,国际海外直接投资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方式

  基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战略意义,各国都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来保障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各项有力措施中,法律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譬如税收的高低,外汇的管理和限制,特定营业活动的限制及其范围等都是通过一定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力,作为上层建筑部分的法律与作为基础的经济是互相影响

  的,任何某种法律制度的变化都可能带来相应行业具体经营方式的变化。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然应该充分考虑该国法律条件的稳定性,并对可能发生的法律条件变化提前预估,综合分析对投资效益的可能性影响。所以,无论是资本输入国,亦或是资本输出国,均应积极寻求国际投资环境项下的法制保障,或防患于未然,或出于应变,从而维护国际投资环境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具体的法律保护形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方式:

  (一)国内立法

  1.资本输出国的国内立法

  从资本输出国也即投资国投资者的国内立法看,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对投资者在国外遭受的损失,按照国内法律体系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即是所谓的对外投资的保证制度。二是投资保险制度,指的是投资国本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契约事先约定的协议弥补投资者相应的损失。其特征涉及保证的范围与对象两个方面:对于保证的范围,仅限于私人在海外的直接投资,不包括其在海外的间接投资。对于保证的对象,仅限于政治风险,即由于资本输出国国内的政治或者经济原因而引起的风险,而如自然灾害、市场性货币贬值等所造成的一般性商业风险则除外。具体的损失补偿数额依契约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进行。根据每个国家国情的不同,其所承担的补偿份额也有所区别,比如美国法律就规定承受投资者得全部损失,而其他一些国家则规定投资者承担少量的损失,比如日本、荷兰等国就规定投资者至少承担10%的损失。

  2.资本输入国的国内立法

  资本输入国国内法对投资所提供的保护,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采取如外国投资法、税法、外汇法这类地域性淡化的法律。再者,有的国家会采取政策公告,或者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以合作、合资的方式为特定经营对象所签订的协议等方式提供保护。这些外资立法,各具特色且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总结起来,法律保护导向主要是对政治风险的担保,依法保护其合法的财产及其它合法经营利益,对于特殊经营产业的投资者,给予合法、适当的各类优惠措施。

  (二)国际条约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出于国际商业贸易交流与发展的需要,在各国经济交往中,为减少或避免因各国立法的差异性产生的适用法律上的冲突问题,开始尝试制定国际统一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的诞生对经济领域的某些方面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然而,由于投资国和接受国利益上存在冲突,目前国家间保护投资安全的主要措施是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条约、多边协定等非同一法律规范的形式。

  1.双边投资保证协定

  该协定是指,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相互缔结关于鼓励与保护投资的协定,其侧重于政治风险的担保。这种双边协定,是将投资保护通过政府主体进行承认,是对双方的共同保证,

  是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类重要保护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外国投资者投资地位,资金利润的自由汇出、国有化及其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投资争议的解决机制等。

  2.多国保护国际投资公约

  即是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范三国几三国以上之间投资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具有代表性的协议有:《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华盛顿公约》等。这类公约涉及的范围广泛,涵盖具体投资范围的规定,争议解决程序等内容。但由于各国有着各自不同的立场,所涉国家数目较多,很难做到绝对平衡,容易产生各类争端。

  三、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保护中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一)冲突

  东道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天然就处于不同地位,在国际投资中两者会因为地位、立场、社会制度的差异而存在不同类别上的冲突。由于实践具有个案性与不确定性很难一一举例,因此这部分主要从法学理论之争的角度看看待关于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保护存在的冲突:

  1.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

  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的争议,源于国际投资活动产生的不同国家之间的管辖权冲突。目前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主要有三种待遇标准,即国民待遇标准、最惠国待遇标准、国际标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采用国民待遇标准。该标准强调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待遇,既不应受到国内投资者的歧视,也不应享有特殊权利。这不仅直接和国内法制精神相契合,而且完全符合国家主权这一大原则。然而,作为资本输出国的发达国家对国民待遇这一标准却持有异议。他们认为,按照国民待遇标准,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应适用国际标准。其实质表面上看是以资本输出国的国内法为基本确认国际标准,往更深层次是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外国投资者以特权,以期对发展中国家滥用外交保护权,进行经济、政治甚至军事干预寻找潜在的突破口。然而,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不是源于国际法,而是直接源于东道国的国内法。只要东道国没有违背国际条约中承担的具体义务,就没有理由以国际标准取代其国内法确立的标准。

  2.外交保护权

  外交保护权是指通过外交途径对本国侨民在国外的正当利益提供保护,这种保护以侨民所在国应承担国家责任为前提条件,所谓国家责任是指国家责任是指由于国家的违法行为或损害行为一国在国际法领域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外交保护权的基本内容包含两个层次:一是本国侨民在外国的正当利益受到侵害而未获当地救济时,毋须当事人申请,国家相关的驻外机构可随时向侨民所在国提出救济或赔偿要求。二是本国侨民在该外国得不到合理、及时救济时,为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采取外交方式,对东道国提出相应的要求,也是合法、正当地行使外交保护权。

  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无论是上述何种情况下的外交保护,均应服从东道国法律管辖,应当依据东道国的国内法的规定请求行政或司法救济。但是,在国际投资实践中,发达国家往往利用第二层次的外交保护权大做文章,滥用外交保护权,维护其海外投资者的利益。当发生投资争议时,完全无视东道国的法律制度,强行外交干预本属于东道国国内法管辖的问题。这类行为实际上是将外国投资者置于国家权利的庇护之下,导致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特权地位的行成。综上所述,在外交保护这一问题上学界也存在着大量争议和分歧。

  3.国有化标准及赔偿问题

  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外国企业财产进行征收或没收,从而实行国有化是否具有合理性曾经产生过争议。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法学家认为:国有化可分为合法国有化与违法国有化两类情况。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国有化为合法的国有化:其一,国有化的实行必须是出于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其二,国有化须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无差别待遇,即通常所说的国民待遇;其三,国有化所造成的损失须对外国投资者予以公正赔偿。不符合这三项条件的国有化则被归类于违法的国有化,可以追究相关国家的国家责任。对于三个合法国有化的条件,因前两个条件是国际法上公认的原则,第三项为发达国家的利益导向,也是存在争议的一项。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第三条其实质是变相的以是否公正赔偿作为区分国有化合法与否的惟一参考标准,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地位。

  (二)协调

  由于在国际投资保护中存在着上述法律冲突,为了在彼此冲突的基础上寻求共同利点,应对不同国家的国际投资保护问题法律地域性特点采取限制措施,建立一种统一、协调的对话平台则显得尤为重要。而国际法是一个跨地区性的法律学科,在这个问题上借助于国际法制度,无疑是有效的。国际上通行做法主要包括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多边投资保护公约。其中,适用最为广泛的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也是目前国际投资法律协调中最主要的方式。虽然其实质是一种契约,不同的各国当事人所缔结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其内容肯定具有差异性,但双方共同承认的投资者、受保护的投资形式、投资者的待遇标准、政治风险的保证等该类基本构成要件是一致的。采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特点有两处:一是协议的当事人范围确定优先,所调整的关系仅限于两国之间,更易于从各自的国情出发,更容易在尊重彼此的法律权益并顾及各自的特殊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从而,在协定中更利于协调一致,便于实际操作。二是在高度共识基础上所形成的双方条约,对于协定两国来说,具有高度的共同法律约束力,便于双方均完整的遵守和实际操作,降低发生争端的可能性。

  然而,不同社会制度背景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两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由于利益立场、国家背景不同,在有关条款的订立及解释上难以达到前述的高度共识,无法形成绝对法律约束力,使双方都各执己见,造成实际执行力不足,易造成条约的形式化,无法真正意义上实现争端的妥善解决。

  因此,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不是万能的,其只能对某些争端有实效或者有所缓解。

  四、小结

  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方式一般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方面,由于各国立场的差异,关于私人直接投资的规定有所冲突,在此背景下参照国际法以及各国缔结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是各国协调的有力工具。然而各国立场的不同、利益的不同导致即使是彼此订立的条约在解释上往往很难绝对统一,无法绝对保证投资环境的稳定,关于国际海外私人投资的保护依旧任重道远。

投资合同 篇3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我单位受 (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 (签字并盖财务章)

  19 年 月 日

  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编号: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 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 %,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投资合同 篇4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是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方式,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1]。其显而易见的优点是能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在项目的建设管理中。

  承担EPC项目的承包商承担的工作范围大了,要选用能承担合同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任务的承包商,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而EPC总承包合同是确定业主和承包商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涵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物资供应、设备安装、保修等多个环节。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影响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合同介绍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建设工程合同还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总价合同

  建设项目的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在承包工程,其含义是承包商同意按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工程建设[3]。总价合同具有价格固定、工期不变的特点,业主喜欢采用。实施管理比较简单,工程师不必随时量方算价,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和质量。对于承包商也如此,可以专心抓工程建设,减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价工作,同时也减少为支付产生的许多矛盾。其缺点是风险偏于承包商,对业主有利。

  总价合同又可细分为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的总价合同等,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相关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通常指固定单价合同,也称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清单中按分部、分项列出工程项目的各种工作的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一般由设计(或咨询)单位及业主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是标书文件中的重要文件。承包商在签承包协议时,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表(简称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文件,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仅供投标竞价时共同的计算基础,而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结算。表中承包商填报的每项单价,通常情况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终结算时,都是以不变单价计算。看见单价的风险是由承包商负担,而数量的风险则由业主负担[4]。

  单价合同也可细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等。当工程的内容、设计指标不十分确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时,宜采用单价合同。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EPC合同分析

  1、总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总价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即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随环境和工程量变化而变化。在这种合同关系中,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提出设计变更外,对合同价不再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图预算,E P C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5]。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降价百分比,进而计算出合同固定总价。此类合同发包方管理简单、结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担了较多的风险。适用于工程要求明确,工期较短,施工难度较小,施工自然条件变化不大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易受物价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项目。

  2、单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单价合同是工程清单合同。在实际实施中,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下浮率,进而计算出合同暂定总价,在合同暂定总价的框架下细化工程任务,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施工图预算。经合同双方认可,审计单位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是合同的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此类合同,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了工程价格变化的风险,风险分配较之总价合同更为均衡,但出现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业主和承包商间易产生分歧。适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多不可预见因素的工程。

  四、结语

  合同和单价合同各有其优点和适用范围,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条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

投资合同 篇5

  申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批准,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合同 篇6

  投资人: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

  纳资人:(乙方)

  纳资人住址: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因经营需要,申请甲方给予投资,并由担保人给予担保,经甲、乙方及担保人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甲方向乙方的投资为短期投资,投资期限为天,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投资期满,乙方同意甲方收回投入的资金。

  三、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制,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乙方同意每月按投资额的%向甲方支付投资的利润回报。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如乙方不能按约定退回甲方投资,每日按投资额的‰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回投资款,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付给甲方投资利润,已经预收的,多收部分甲方予以退还。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投资。

  (一)经营不善严重恶化的';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三)丧失商业信誉的;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

  七、如因乙方违约需要对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引起诉讼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为确保甲方投入的资金能够按约定收回,担保人对乙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全部义务自愿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如发生纠纷引起诉讼,由***市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核批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投资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 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2.甲、乙双方决定在 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户名: ,账户: ),用于合伙投资使用;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 _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4.合伙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_______时予以返还;

  5. 资金增减由合伙投资人共同决定,双方另附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⑤____________。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共同共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共同决定。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额;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八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甲乙双方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投资合同 篇8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 据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经营周转,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自愿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xx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的约定执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借据一式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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