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部在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发言

时间:2022-04-09 03:58:49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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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部在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财务管理部在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发言

  “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主题实践活动是集团公司总结公司系统依法经营工作,分析经营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依法规范经营、保证集团经济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午,会议宣读了曹总重要批示,迟组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作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主题实践活动安排

  (一)目标要求

  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普遍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确保集团经济安全。

  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和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工作,系统各单位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从内外部检查情况看,有些单位存在擅自越权决策、管理不善,甚至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个别单位还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的观念,提高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确保公司系统经济安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内容及时间安排

  此次主题实践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

  10月23日到月底。集团公司召开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回去后要马上召开会议,传达集团公司动员会精神,组织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国家和集团公司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意识;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贯彻落实方案。

  2、对照整改阶段。

  11月份。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对今年审计署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审计署下达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对审计署未检查到的单位,要严格对照集团公司下发的规范整改意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历年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稽查、效能监察、年度报告审计以及监事会等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要重新梳理,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要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系统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3、监督检查阶段。

  12月份。集团公司将组织派遣检查组按区域抽查整改落实情况,委托决算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检验活动成效。对通过开展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但能够认真整改到位的单位,集团不予追究责任;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违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集团公司将从严处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重新整改。

  4、总结阶段。

  20xx年1月,主要是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规范管理,要求各单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依法经营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细化管理标准,落实责任和措施,做到严肃执行,违规必究。

  (三)组织领导

  1、集团公司成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培玺

  副组长:陈飞虎迟文江

  成员单位:总经部、计划部、人资部、工程部、财务部、资产部、审计部、监察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活动的具体实施。

  2、各分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和专业公司负责组织所辖企业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整改要求,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有关工作。

  (四)检查重点

  此次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审计署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系统各单位普遍存在的、有可能影响企业经济、经营安全的问题列为检查和整改重点,具体包括:

  1、经济安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四乱一小”问题和隐患,投资、借款、担保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2、企业关联交易情况。检查企业燃料交易、工程交易、收入费用分摊、资金往来、资产占用、废旧物资处置等方面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3、人工成本列支情况。检查人工成本提取与列支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主业与多经人工成本交叉开支情况。

  4、基建工程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基建前期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开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设备招投、合同变更、预备费、风险储备金、预留工程是否按集团规定办理。

  5、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检查固定资产及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付及预收账款、收入及成本费用、投资净收益、人工成本和关联交易额等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集团成立以来各项检查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集团公司组织进行的内部审计、效能监察、财务稽查、年度报告审计、以及审计署、监事会等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提出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将整改落到实处,集团公司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认真组织研究,要求各单位对照整改。

  (一)规范整改原则

  1、违反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问题,必须坚决纠正;

  2、涉及管理基础工作的问题,要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从源头进行治理;

  3、集团公司审计和财务稽查历年下达的处理意见,要坚决整改到位;

  4、企业自查并整改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不予追究责任。企业自查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集团公司将从严处理违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二)具体整改要求

  1、燃料采购、厂内二次费用及煤场服务取费问题。

  经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门批准自行采购的发电、供热用煤,应在授权数量范围内采购,入厂标煤单价不得高于集团公司核定水平,超过部分由主业收回。

  单位委托关联企业进行厂内短途倒运、车船清扫等厂内二次费用,堆存、煤场平整、煤沟清理等煤场管理服务费,按照服务合同向其支付劳务费用,并按规定渠道列支,不得超过集团公司核定标准,超过部分由主业收回。

  2、物资采购及取费问题。

  各单位委托关联企业采购物资,其收取费用不得超过集团公司核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由主业收回。

  各单位向关联企业购买其自制备品备件等物资,应执行国家指导价或当地同类物资市场平均价格,超出上述规定标准的部分由主业收回。

  3、承揽主业项目问题。

  关联企业承揽主业设备检修、技改、小型基建、环保等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通过公开竞标取得;关联企业承揽主业一般土建工程和零星修缮工程,应执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同时不得超过集团公司制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多经企业通过非公开竞标方式取得的项目不得对外转包,否则其转包收入由主业收回。

  4、资产、产权处置问题。

  资产、产权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补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未经公开竞价或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关联企业购入主业废旧物资后不得转售给第三方,否则转售差价收入一律收缴主业。

  5、粉煤灰处置问题。

  主业停止向关联企业支付粉煤灰补贴;粉煤灰处置原则上按要求有偿出售。

  6、使用主业资源问题。

  各单位向关联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应按有偿使用原则,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的折旧额、合理收益及相关税金标准确定租金。出租资产能够独立产生收益的,收益率不得低于该项资产收益率的历史平均值;出租资产不能独立产生收益的,收益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各单位关联企业使用主业水、电等资源,应承担相关费用,其承担的费用以不影响主业利润为原则。

  7、小机组问题。

  主业机组与多经小机组的成本分摊应按照集团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办法》(华电财[20xx]1733号)有关规定进行分摊。对于依附主业的小水电、尾水电站,通流改送增加的容量,原则上应由主业收购,有关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依附主业的小火电,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应在规定时间内关停拆除。

  8、垫付资金和担保问题。

  主业为多经企业垫付资金要在20xx年年内收回,担保到期后解除。

  9、超计划多提或超发工资及附加问题。

  各单位应在集团下达的工资计划和工资外人工成本预算内,提取并支付工资及相关费用。凡未经批准,擅自在计划外多提或超发工资及附加费用的企业,在20xx年计划中扣回。

  10、多经与主业交叉发放工资问题。

  各单位和多经企业之间的人工成本应按从业人员岗位严格分开,各自负担,双方不得重复发放或交叉发放工资及附加费用。20xx年多经向主业发放工资及附加的,按照发放工资额的10%,在20xx年主业工资总额中进行扣罚。20xx年起严格按规定执行,如果仍有交叉发放工资现象,将等额扣减主业工资总额。

  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不得领取多经企业工资奖金等报酬,对于从多经企业领取工资、奖金和其它报酬的,按超发薪金处理。

  11、企业年金问题。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比例水平建立企业年金。

  12、职工住房问题。

  按照集团公司《印发%26<关于解决新建单位及异地调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指导意见%26>的通知》(中国华电人[20xx]1558号)、《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住房补贴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国华电人[20xx]1610号)及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13、虚列收入成本问题。

  企业通过少列收入、多列成本隐藏利润的,20xx调增利润;企业通过多列收入、少列成本虚增利润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应扣减20xx年已兑现的企业挂钩工资和领导人员年薪。

  14、其他问题。

  计划外列支技改、小型基建、修理费用的问题。相应调减20xx年技改、小型基建、修理费用计划,对于调减修理费用计划的,相应调增20xx年利润。

  招标不规范问题,向集团公司专题说明,视情况处理。

  三、关于活动的总体要求

  为确保此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预期成果,现就总体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深入开展“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主题实践活动,是公司系统推进依法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集团公司“8467”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齐心协力,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认真分析研究检查查出的问题,将关联交易、人工成本等突出问题列为整改重点,按照集团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一落实整改,保证各项问题及时、彻底地得到整改。同时,围绕整改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分公司(代表处)、区域子公司要加强对所辖企业的组织领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提出要求并加以整改;各单位对具体负责落实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是做好总结提高。在主题活动结束时,各有关单位要专题向集团公司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要专题向集团公司报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各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使各单位的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