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作文

时间:2022-03-10 02:20:22 时尚/美妆 我要投稿

【精华】时尚作文9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时尚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时尚作文9篇

时尚作文 篇1

  时尚与传统看起来似乎毫无关联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其实不然,时尚与传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得以体现。

  如现在的流行音乐中融入了大量的中国传统文化。一首由周杰伦创作李玟演唱的《刀马旦》还有信乐团演唱的《onenightin北京》周杰伦的《青花瓷》等,可谓是脍炙人口老少皆知。它们为何传播得如此广,就是因为它成功的把传统与时尚结合在了一起。

  还有一些时尚器型的瓷器融入了传统的花纹青花等;一些木制家具上既不失时尚风,也不失传统元素。在这些方面传统与时尚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

  但在服饰方面,在中国,传统的服装中有许多值得继承和发扬的地方,只是现在无论是国内的服装设计师把时尚的眼光只盯住巴黎。东京。纽约,就连“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出现的获奖作品竟是某国外杂志的翻版。是中国传统服饰不美观吗?不要说我国的旗袍堪称一绝,还有民国时期的中山装,也是那么威武挺拔。

  我们要向时尚迈进,但也不能抛弃传统。上面的两个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时尚作文 篇2

  走在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于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跑进了我的校园,引得无数少男少女“追逐”时尚的脚步。

  有些同学认为,时尚就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明星的那些“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把违反学校规定,当做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内涵,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了“时尚”这个美丽的名词。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让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千万不要盲目顺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么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由他深刻的的内涵,每个人的生活习惯、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时流行的不一定适合自己。可以的模仿,说不定会弄巧成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真正的自己,发自内心的自己的真、善、美才能展现真实的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时,造福一方,应该是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在我的心中,

  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时尚作文 篇3

  步入21世纪,科技日新月异的世界更加精彩纷呈,互联网的普及,生活的越发舒适,医疗条件的改善,使得时尚成为新一代青少年热烈追捧的对象。现在hip-hop音乐、标新立异的服装发型等充斥着社会的每个角落。其中,有人在引领时尚,有人在时尚套住,难以挣脱。

  被时尚套住的人往往会自我束缚,今年流行什么就要跟随什么。明明是寒冬却要穿上报刊上提及的最流行的短裙。明明是在庄严求真的学校也要染上有着潮流色彩标签引人注目的发色。明明就知道这样做是愚蠢的,却为了时尚二字甘愿沦为其奴隶,就像被一条无形的绳索束缚住,却以此为乐。

  被时尚套住的人往往迷失自我。整容技术普遍了就往整容院里跑,好好的把自己变成别人:今天跟着时尚学吉他,明天改学钢琴后天学习舞蹈,到最后也找不到自己特长适合发展的领域。时尚转变的周期之短,让很多追随着它的人最终也忘记了自己的原点,忘记了最真实的自己。

  为什么偏偏就是创造潮流的人类反被潮流所束缚呢?为什么他们就不去学会“择优而取”的方法呢?时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我们不能一味地去封杀它,也不必白白沦为它的奴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面对名牌高价的运动服时,你是否曾想过那些令人激励的广告语?“我能”,一种在体育界中引领潮流的精神,不也就可以振奋我们的精神吗?韩寒这些新一代的作家带给我们的'除了颓废伤感之外不也有更多的先锋反叛、标新立异,拒绝平凡的精神吗?而从中所学习到的精华,通过我们的发挥不也可以创造新的时尚吗?

  剪断时尚的绳索,就是剪断跟风趋同,剪断低俗愚昧,就是掌握拒绝传统,拒绝平凡的标新立异,让我们从中学习,从中收获,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时尚上树立自己独特的个性,独特的见解,独特的魅力。只有正确对待时尚,不落其所没有的陷阱中,相信我们这群时代的弄潮儿,能在潮流中激起最壮丽的浪花!

时尚作文 篇4

  长毛衣,搭格子衬衫,牛仔裤卷边翻起,可以清楚地看到帆布鞋,露出那一截脚踝,白白的,细细的。

  这是昨天走过我身边的那个潮人,年轻,短发的男生。在春寒料峭的下午,青葱的样子。

  时尚玩的就是变,昨天与今天,总是差那么一截。

  女生的裙子由长到短,由短到长,腰线上上下下地移,变化就差那么一两寸,但感觉就完全不同。与此相类似的,袖子或是裤脚的阔与窄,宽松或是紧身,那一截,就是潮流。

  今天的时尚,也许就是明天的落伍,但未尝不会是后天的新潮。潮流来来去去,不同的人来演绎,换的最多的只有包装罢了,人心人性人情,大抵还是如此,不舍昼夜的时光照样向前奔去。

  那个青涩的少年也许正暗恋着某个女生,眼神里有些忧郁的样子,身边走过一个穿着时髦衣衫的女郎,在看着苹果微信在等车,脸上发出会意的笑,玩手机在自己的世界里,却浑然不在意时尚在改变她的'生活。

  我们追逐着,也被潮流推动着,不知不觉汇成人潮里的一部分。亮眼的与平淡的,沉默或喧哗,都是泡沫吗?有人说做烟火也要做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是泡沫也要做坚强的泡沫。何苦来哉,总要为难自己,走在前列与站在高端,流行就是一个变字,变的是那一截,还是人心,要看你的感受。

  变,是这个世界的常态。只要是有呼吸的,总得接受改变。当物换星移,岁月更替,谁可以妄言不变的心,执着也是妄念吧。过分的执,就会偏,偏离那靠变化而维持的世界。

  随着变而变,是一种状态,如顺水推船,总是随波。于是在他们的身上,你会看到很多流行的元素,但就是缺少某种特质,让人可以一眼望去看到灵动,可以看到不同与独立。跟得太紧的,是否就会失去自己?

  顺应这个世界的无常,看世事的变化,很多的过来人都是这样的眼神。一点点地慢慢地淡漠对新鲜的感知,看来看去也无非是昨天黄花的翻版嘛,何必激动,何必感动?不把时尚当回事的这些人,身上有平凡的烟火气,仿佛可以闻到他们手上姜葱的味道,知道早上必吃牛奶、苹果,中午会小憩,晚上十点半之前会关灯似的。生活的节奏与流行不会交集得太多,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律动,只跟着自己,也淡远了世界。

  时尚是一阵风,风吹向哪里也是看点,徐志摩说过:我不知道风往哪个方向吹,我是在梦里,在梦的轻波里依迥。现在从上到下都流行说梦,梦的五彩与个性其实都是私人的。有多少人可以做同一个梦?也许时尚的梦倒还可以多做做,毕竟那还是容易的。

  我喜欢看到的是,时尚在今天乃一种选择,有选择总归还是好的。

  可以选择想要的喜欢的合适的,也可以放弃跟随大众走自己的路,只要不让自己难受。我无法紧紧跟着那一截走,但是想保留着喜欢看那时尚脚步的心,以及选择的自由。

  要认识这个世界,透彻地了解自我,必须要有静得下来的力量,同时也需要走得出来的勇气。

  沉默的空间是刺耳的。

  也许时尚的风,就是春天嘈杂的一部分。美丽和价值都应该被发现并呈现,这大概是春天里最有意义的事。

时尚作文 篇5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用简洁的文字提出问题)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

  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后,照样可成为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时尚作文 篇6

亲爱的儿子:

  我是你口中“土里土气”的OUT(落伍)人群之一——你的爹。

  鉴于你已离开我身边N年之久,当你放暑假回来看望我和你娘的时候,我和你娘被你那“金光闪闪”的样子吓得小心肝直跳。你不以为然,甩下一句“这是时尚”,然后留下我和你娘两个人在黑暗的角落里画圈圈。

  儿啊,你没事少吃喝那什么薯片、可乐之类的东西。你瞧瞧你都长成啥模样了,细胳膊细腿的,注意点儿自己的健康,正经吃点儿蔬菜肉类的,行不?你爹我不指望你下田种地,但你也不能瘦弱到连担子也挑不起来吧?再看看你那身打扮,你自己能瞧出个美丑来?瞅瞅这裤子上的七八个洞,你娘得花多少时间才能把它们补好?再瞧瞧你身上的一根根链子,好好的一个人把那拴狗的铁链戴在身上做啥?还有那头发像个鸡毛掸子。从头到脚的装扮,像个抽了风的傻子,莫不是城里人都兴这个?

  你说你作文写得挺好,什么“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啥一转身你就嚷嚷着没钱买衣服了呢?

  入团的时候,你的申请书写得那叫一个诚恳,信誓旦旦地向团组织保证这个,保证那个。为啥上次你娘生病躺床上你连杯水都不肯倒呢?你还一个人抱着那台傻不愣登的'电脑聊天聊得热火朝天,还笑得春暖花开阳光明媚的。难道你娘还比不上一个陌生人重要?你也别说你爹我没文化。是,你爹我是连abc都不认识,但是即使没文化我也把你抚养到这么大了。就凭这点,你也不能看不起你爹我。

  更别说什么代沟,代沟不就是老子儿子相互忽悠吗?说来说去,咱们还不是脚踩同一片土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睁只眼闭只眼,那代沟也就没什么事儿了。

  儿啊,我知道你们时尚,喜欢追求潮流,你爹我的灵魂都快跟不上你们的脚步了,但好歹是一家人不是?请你偶尔回头,看看双鬓斑白的我们。

  你的土爹

  ×年×月×日

时尚作文 篇7

  “你们看到了吗?小小今天穿得好时尚啊!”“是啊,听说那还是她好不容易从网上淘来的呢!”“你们看她那个样子,简直酷毙了!”小小?是今天那个穿得破破烂烂,分叉的刘海挡住了眼睛的那个被我视为不良女孩的小小吗?“本来我也有那样一条裤子的,上面的花纹好看极了,可是第二天我妈妈在给我收拾衣物时,以为它是一条烂裤子,竟把它给丢了。唉,我妈真是太不懂时尚了!”时尚?什么是时尚?她们还在聊,可我的思绪早已飘向了远方。

  那天,我正在街上散步,迎面走来了两个人,她们的头发五颜六色的,层次不清,蓬乱的像两个“爆鸡婆”;衣服也是花里胡哨,露这露那的`;特别是那裤子——被剪了许多洞,又用不同颜色的线胡乱地连在了一起。真可笑!“哧哧”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她们循声望来,也开始打量起了我。不知为什么,她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并对我指指点点,仿佛我是个异类。我忙低头看自己的装扮——整洁而大方,没有什么不妥啊。这时,一句话映入我耳中:“这人真不懂时尚!”时尚? 时尚,什么是时尚?我曾问过许多人这个问题,但他们的回答无非就是——时尚就是型动派,时尚就是卡哇伊,时尚就是非主流。以前,简单、清爽、大方就是时尚。可现在呢?染头发是时尚,穿破烂牛仔裤是时尚,甚至在嘴里叼根烟也叫时尚。以前,古人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连头发都舍不得减。可现在呢?在耳朵、鼻子、嘴巴上扎个洞,钉上钉子,弄的脸不像脸,人不像人才叫时尚。

  唉,我真不明白,难道把衣服搞得破破烂烂,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就叫时尚吗?街边的乞丐的算得上时尚了,那我们都去做乞丐的了!是的,每个人都爱美,也都有爱美的权利,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更有魅力也更有魄力,这无可厚非。可真正的美不应该是由内而外的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的审美观也变得越来越畸形了,但愿这股“时尚”潮流能早日被风吹走啊。

时尚作文 篇8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时尚作文 篇9

  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在门口的我呛了几口气,一位衣着亮丽的老人走进家门。想都不用想,这位时尚的老人是我的外婆。

  我是真服了外婆了,都一把年纪了,还像二十几岁的少女一样喷香水,抹口红,而且她喷的香水味道很重,我待在她旁边,时不时就呛个半天。一般的老人头发花白后基本上不染黑。可是,我的外婆是个例外。

  她一到我家里,就向老妈要染发剂,说是白头发不好看,单调。结果,所有颜色的染发剂都统统被搜刮过来了,有黑色、深棕色、淡棕色、深黄色,甚连红色也有!外婆一边挑,一边嘟哝:“一定要挑最最体现出时尚的颜色,我可是公司里公认的‘时尚老人’。”家里的地板常被外婆弄得一片狼藉。

  我这个老外婆真的.是每时每刻都要追求时髦。我和老妈在澳门旅游的时候,外婆的电话就追来了。在电话中,只听见外婆的大嗓门在叫:“快给我买好用的护肤品,还有口红,口红的颜色要十分时尚的火红色,听懂了没?……”没办法,我们只好动身去买护肤品。在店里,服务员连在手上试了十几道口红,但都不咋地,要么太粉,要么颜色太暗。最终定下来了,只是我本人不确定外婆会喜欢,那红色涂在嘴唇上就好比吃了红辣椒一样,像重度充血差不多。后来带回家给外婆,外婆却十分高兴,一直说:“就是这个颜色!就是这个颜色!”

  外婆还十分喜爱穿高跟鞋。一次,老妈的大学同学寄了几双鞋给我们,其中就有外婆的高跟鞋。我拿出来,仔细瞧瞧这高跟鞋的跟,好高啊,我试着穿了一下,走起路来像是在踩高跷。我提心吊胆地走,生怕摔个狗啃泥。真搞不懂外婆会喜欢穿这种鞋。在我眼里,外婆永远是年轻、时髦的。不过,有一个与众不同、又“年轻”又时尚的外婆倒是我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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