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罚款

时间:2022-07-11 06:57:16 劳动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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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罚款

我在一家公司从事仓管一职,前几天,生产主管过来向我询问物料之事,我跟他说物料还没到货,可他偏偏说有,不管我怎么说没有他就是不相信,于是我就过去拉他去仓储的位子看物料。结果他误会我动手,两个人当时就各自推了几把,并无太多肢体接触双方也没有外伤。事后经仓库主管出面,本人已经向生产主管当面赔礼道歉,双方当时就握手言和!可生产经理却认为,我对上司工作态度恶劣,要对我进行罚款,并且贴出通告,以书面形式对我进行警告,并且扣发人民币200元。
我想请问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公司有权力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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