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16 08:17:41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标签标示存在隐患和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虚假标注、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和规范乳制品、白酒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和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糕点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二是重点检查存在委托加工食品或分装的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三是重点检查企业实际生产与许可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食品标签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违法标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剂量等内容;四是重点检查曾因食品标签标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证实投诉举报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6月)

  各地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日常检查、企信通等多种形式,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和《食品标签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表》(附件3)传达到每一家食品企业,要求企业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标签逐一进行核查,并积极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自查表》,6月底前上报当地质监部门。企业未认真自查,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明显严重问题的,从重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10月)

  针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食药监局的要求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标识标注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及处罚的要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失信惩戒。相关检查情况要及时填写《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11月1日~15日)

  各地应认真总结此次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本地区不同产品标识标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漏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服务规范和整改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本地食品企业标签标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报市局食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把规范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对企业的标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步骤、治理重点,细化检查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厉查处,信息互通,

  各地要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特别要突出治理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夸大标注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严厉打击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上下联动、内外联动,与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检查相互配合,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和隐患问题,形成监管合力,保证专项监督检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加强教育,社会共治。

  一是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宣传引导,让消费者充分知悉其购买食品的真实情况,科学引导消费;二是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组织、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研究分析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督促生产企业改进食品标签标识,积极开展标签标识争议的协调及调解,使每一起投诉举报及时得到核实处置,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拓宽和发挥社会监督的渠道与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形成合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