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的检查方案

时间:2022-06-22 15:52:56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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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的检查方案

  日前,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文化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的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的要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市文广新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和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市执法支队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安排

  活动时间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检查方式:紧抓日常巡查的主线,采取自查与巡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分片区包干负责相应文化生产和经营单位。在坚持安全检查动态化、日常化的基础上,主要安排如下:

  1、宣传阶段(20xx年6月9日—6月30日)。坚持安全生产经常查。组织召开全市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动员会;召开全市网吧、游戏、歌舞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动员会。向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业主发送公开信,不定期组织参加市级安全大检查活动。

  2、自查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各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在市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查。重点自查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应急照明通道及指示灯设置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的,要限期及时整改,严格逐项登记隐患。

  3、巡查阶段(20xx年7月16日—8月15日)。市文广新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文化市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昼夜巡查。在检查时要按照登记事项逐一核对,对未登记部分要予以补充,有关人员要签字。凡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不准带着隐患运营。

  4、督查、抽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9月20日)。

  市文广新局将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5、总结阶段主要工作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认真按要求搞好活动总结和上报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开好总结会议。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新区执法局要对监管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检查组,积极参与,搞好协调,确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凡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由此而引发事故的,依法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主体突出,扎实有效。各类文化生产经营单位是这次安全监管活动的主体,要认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力争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监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总结,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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