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医疗事故的分级的内容表现

时间:2020-08-20 15:51:08 医疗/制药 我要投稿

关于四级医疗事故的分级的内容表现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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