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时间:2022-06-25 02:37:49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通告范文精选3篇

  一、保卫处关于加强校园门卫管理的通告

通告范文精选3篇

  为了更好的加强校园及家属区的治安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门岗将由“xx世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接管。

  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合同要求,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学校的各个大门。希望全校各单位能教育所属教职员工及家属子弟,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学校的出入门管理规定;外单位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需出示证件并接受检查和登记;所有出入人员必须配合门卫维护学校的门岗工作。

  广大干部、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搞特殊化,按规定出入大门(机动车辆和送货车辆需有单位证明到保卫处办理出入手续)。对于不服从管理,打骂执勤人员的,将根据情况在全校通报批评,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关于严厉打击乱贴乱画及破坏公用设施等不文明行为的通告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改善县城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县城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树立县城良好形象的迫切要求,为此,自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开展了以整治环境卫生、社会秩序为突破口的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系列活动,从而使县城面貌发生了明显的改观。

  但是,近段时间又出现了乱贴乱画、乱停乱行、乱堆乱放及故意破坏公用设施、践踏花草树木等现象。这是极少数人思想觉悟低、道德素质低、文明意识低的不良行为表现,这是对全县人民共建美好和谐家园劳动成果的有意破坏,这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活动是背道而驰的,这也是一些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

  为了切实有效地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活动的纵深发展,经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故意破坏市容市貌、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切不文明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轻则全县通报、媒体评判,重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求全县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各创建小组,各职能单位以及县城各村民委员会、各临街门店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严防死守,严厉打击,杜绝漏洞,不留死角。同时,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敢于对一切不文明及不作为的人和事给予举报揭发,凡举报情况属实的将一律予以重奖,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

  三、关于加强林木管护工作的通告

  今春以来,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林业生态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有效巩固造林成果,严厉打击各种毁坏树木的违法行为,维护全县林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新区要高度重视林木管护工作,把护林工作列进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护林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护林责任。

  二、林业、公安等部分要加强护林巡逻,对毁坏或纵容他人毁坏林木、盗伐滥伐林木以及殴打护林职员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森林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砂、采土和其他活动,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采伐、毁坏树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教育部分要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保护树木”倡议活动,对学生进行护林教育,增强爱林、护林意识,自觉维护林木。

  五、各乡(镇)、新区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及时制止在林地、林带内或树木四周堆放和焚烧秸秆、柴草的行为。

  六、林业部分、各乡(镇)和新区要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猜测、预告工作,并及时进行防治。

  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护林意识,积极检举揭发各种破坏林业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检举揭发有功者给予奖励,对知情不报、有意隐瞒包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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