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国税办理流程

时间:2022-06-24 04:18:59 科普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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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国税办理流程

国税关于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应该是怎样的呢,以下是pincai小编搜集并整理的三证合一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三证合一变更前置事项、所需资料及后续事项

三证合一变更,说复杂确实复杂,但说简单也简单,概括起来无非就四个字:破旧立新。“破旧”是指“结清旧账”,把已开发票报税验旧,未开发票空白缴销,然后把旧的税号在系统里注销;“立新”则是“从新开始”,以新的税号在诸多系统内登记、发行,然后纳税人重新刻制发票章、签订税银协议,从而保证能够正常开票、申报。那么不同情形的纳税人在此过程中具体要做些什么、准备哪些资料呢?在展开前,您可以先问自己两个问题:本企业开不开票?开什么票?就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请在下面三种类型中对号入座:

按照“前—中—后”的顺序,“前置事项”是指办理变更前需要处理的事项,“所需资料”即为办理时需提供的资料,而“后续事项”则是办理后需及时处理事项的统称。特别说明:所需资料部分请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本文所列仅供参考。

(一)、不开票的纳税人

●前置事项:无。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工商变更通知书

(3)身份证件

(注:如未说明,均为原件)

●后续事项:

(1)重新签订税银协议

(二)、开普通机打票的纳税人

●前置事项:无。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工商变更通知书

(3)身份证件

(4)正常发票存根联,结存空白发票、作废发票全联

(5)发票使用明细或销号单

(6)发票领购簿

(7)公章(个体户可提供发票章)

(资料乍看起来很多,但其实层次分明,各有各的作用,1-3是“类型一”中所需的基本证照文书,在此基础之上,4-5是验旧发票、6-7是领用发票所需的资料,办理时请务必带齐,避免多趟跑)

●后续事项:

(1)领用发票

(2)重新签订税银协议

(3)重新刻制发票章

注意:变更后原开票系统将无法登陆,如有作废发票需要,请在变更前处理。变更后将在电子税务局网页开票,不再使用原有开票系统。

(三)、税控开票的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

●前置事项:

(1)及时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

(2)金税盘、税控盘远程报税并清卡(且暂时先不要开票)

(3)结存空白发票系统内作废。份数较多的,系统内点击退票(金税盘用户),对于退回的发票,变更后将重新发售给您使用,建议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退票。

(4)将原税号发票全部认证(“强烈建议但不强制”)

(5)加载金税盘底层(税控盘无须,具体操作请联系当地航天信息处理)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工商变更通知书

(3)身份证件

(4)结存空白发票、作废发票全联

(5)金税盘或税控盘(报税盘)

(6)发票领购簿

(7)公章

●后续事项:

(1)领用发票

(2)重新签订税银协议

(3)重新刻制发票章

(4)重新安装开票软件(金税盘,20151201版本)

●对于一些特殊企业:

(1)自主认证发票的,以新税号开通权限。

(2)有出口退税资格的,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变更手续

说明:对于税控企业办理三证合一的“前置事项”,有两个问题是讨论的焦点:一,是否必须在办理前将原税号的发票全部认证?有的企业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一下将全部的存量进项发票认证。单从技术实现的角度来说,变更后确实可以“认证通过”原税号的发票,但“申报抵扣”环节可能会有障碍,因为目前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并不能归集原税号的认证数据,而对税务机关来说,本身变更操作工作量就极大,为了避免“乱上加乱”,故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前将发票全部认证。二是,当月已开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办理变更?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各地均是建议纳税人待次月已申报、清卡但未开票前办理变更手续,这是因为“申报-报税”比对规则的需要——如果纳税人变更前开具了发票,那么次月申报时的数据与报税的“不完整”数据肯定是不一致的,此时必须启动异常比对流程才能清卡,否则申报期后设备将被锁死,异常比对的操作流程相当麻烦,故建议纳税人变更前不要开票以规避。

二、三证合一变更热点问答

税收政策变化较快,所有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错误或未能及时更新的,敬请指正。

(一)、一般办理

1、我公司办理工商三证合一后,现在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号)是多少?

答:营业执照上913开头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我公司办理工商三证合一后,登陆开票软件、网上申报系统的用户名是否立即变为新的18位代码?

答:请注意,工商变更不代表税务变更,这中间肯定有一个时间差,且一般需要您亲自到办税厅处理。如果您尚未在国税局办理变更手续,那么您的税号还是原先的以3213开头的15位纯数字编码。

(以下如非说明,所指“三证合一变更”均为国税部门的三证合一变更手续)

3、我公司尚未接到国税局变更通知,是否可以自行前往办税厅办理?

答:如确非必要,建议等待通知、按照通知先后顺序办理,避免办税厅拥挤,等待时间过久。

4、变更当日是否可以重签税银协议?

答:对于宿迁市区的纳税人,因变更当日确实无法生成三方协议号,您只能次日以后办理。目前的做法是,变更完成后在叫号机处取一份空白的三方协议书带走,次日上午10:00以后拨打特服号96888789查询获取“协议书编号”和“征收机关代码”,将协议书1-8行填写后前往开户行办理,银行处理完成后再前往办税厅叫号签订协议。

5、三证合一变更后,是使用原网上办税厅进行申报,还是使用电子税务局?

答:电子税务局,变更后将无法使用原网上办税厅申报。

6、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登陆密码多少?

答:登陆密码为初始的“123456”,一般在变更后半天左右时间即可以新税号登陆,无需开通。如果超过1天仍无法登陆,或登陆后提示未鉴定报表的,请联系特服号96888789或到办税厅处理。

7、变更时是否必须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答:需提供,便于操作人员核实变更项目。

8、变更时是否需要提供办税人身份证原件?

答:需提供,用于采集实名制办税信息及领购发票。

9、变更后原来的发票章还能用吗?

答:目前未有明文规定必须重刻(或不重刻),但我们建议您开票前重刻,避免客户企业因发票章问题拒收您的发票。因税务登记证件已缴销,您可以凭营业执照在变更前就把新的发票章刻好。

10、我公司前期有欠税可以办理三证合一吗?

答:依据《关于明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部分事项操作要求的通知(试行)》苏国税征科便函〔2015〕121号,对于前期有欠税、罚款、滞纳金的纳税人,不能办理三证合一,具体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税控相关

1、我公司本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还未申报,可以办理三证合一吗?

答:不可以,必须报税——网上申报——清卡之后才可以办理三证合一。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与此无关,可暂不申报。

2、我公司结存空白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变更前如何处理?

答:对于份数不多的,建议系统里作废,并确认信息上传,同时将纸质发票剪角作废;对于份数较多的,可将发票先退回后再发售,货运专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参照此处理。注意:金税盘用户退票前必须在开票系统里先操作,如需帮助请联系当地航天信息服务公司。

3、税控户变更当日是否可以开票?

答:建议不要开票,也不要作废发票,特别是对于税控盘用户,当日操作后请次日(最好是次月)再办理变更手续。

4、我公司本月申报期内网上申报并清卡后,增值税税款暂时未扣,可否办理三证合一?

答:可以,申报期内当期欠税不影响办理三证合一,只要比对一致能正常清卡就可以。

5、三证合一后,以前我公司旧税号的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抵扣吗?

答:可以认证,但可能无法网上申报抵扣,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前文已提及,由于目前电子税务局已推广使用,而旧税号发票认证后只能在原网上办税厅申报(且需提前维护),所以我们建议您,如非特别困难,变更前将旧税号的进项票全部认证,并及时通知上游企业不再以旧税号开具发票,避免带来麻烦。

6、我公司已三证合一,因协调有误,上游企业给我们开具了旧税号的发票怎么办?

答:同上,可以到办税厅上门申报,需要人工核算。

7、三证合一变更后,我旧税号开出的专用发票对方能抵扣吗?

答:可以。

8、三证合一变更后,可以对之前税号开具的发票负数红冲吗?

答:可以。

三证合一变更后,次月可以远程清卡吗?

答:如果你在变更前开票了,次月将无法正常清卡,必须在办税厅办理一窗式异常比对清卡;如果你变更前未开票,可以正常远程报税、清卡。

9、三证合一变更后,无法登陆金税盘开票软件?

答:税号变更后,金税盘开票软件需重装,具体操作请联系当地航天信息服务公司。

10、三证合一变更后,用原来的密码登录不上去了?

答:变更后,证书密码变为初始的“88888888”,必须修改后才能登录,开票软件遇到问题的,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服务公司。

办理“三证合一”税务登记变更前后六大细节

一、变更前的三准备

1.结票清结存,跨月来办理

如果您已有税控设备(升级版),要在准备办理三证合一税务变更的前一个月将剩余发票开完,若有结余空白发票要在月底前作废,保证次月抄报税时的期初库存发票为零,在次月初完成抄报税、申报以及清卡后方可办理税号变更业务;如果您是使用通用机打折票或卷票的税控设备纳税人,次月办理完税号变更后需要重新领用升级版的税控设备并同时核定新票种。

2.进项发票全认证

如果您是取得进项票一方,务必在办理三证合一税务变更前将取得的全部进项发票认证无误;同理,您如果是开票方,也要提醒购票方在您完成税号变更前完成所有进项票的认证。

3.及时处理红字发票

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务必及时开具负数发票。

二、变更后的三勿忘

1.“一证通”勿忘更新

如果您在税号变更前用旧税号领取了“一证通”,请在完成三证合一国税的变更后,携带“一证通”去地税更新税号,以免影响次月申报;如果您之前使用CA证书,在完成国税三证合一变更后可以到地税领取免费的“一证通”使用。

2.三证合一变更完成当天勿领用发票

由于发票系统的延时性,无法与税号变更同步更新,如果您在办理税号变更当天领用发票,该批发票在查询真伪系统中可能会被鉴定为伪发票,为了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请不要在变更税号完成的当天领用发票。

3.勿忘签订新的三方协议

如果您完成了三证合一变更,不要忘记签订新的“实时缴税协议”,以便次月申报完成后可以正常缴纳税款。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发生变化,请在签订新的三方协议之前,先做银行账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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