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时间:2021-01-30 12:45:56 社保 我要投稿

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7年

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在2017年是怎样的呢 ?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又如何去办理工伤保险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7年

一、重庆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新注册的公司根据行业类别区分工伤保险缴纳的比例,需到社保中心核对,大概情况如下:

1、企业属于第一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为0.5%;

2、企业属于第二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0.5%、0.8%、1.2%、1.5%;

3、企业属于第三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1%、1.6%、2%;

二、重庆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注意什么?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每个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这种具有竞争性和经验性的保险费率,表现出公平的成本分配,促进经济平等性,即高风险的企业交纳的费率多,而低风险的单位则交较低的费率,以达到鼓励用人单位,加强保障职业安全的措施。为了减少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就会更加积极去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这样事故越少,生产能力就越强,以成本为基础的保险费可提高工伤保险机构的承付能力。

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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