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

时间:2022-07-06 14:09:32 社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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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

导语:为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对其它国家机关在诉讼程序中行使法律权力、被监督对象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察看、督促,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制衡制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诉讼权利起到重要作用。

乡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和促进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2012年医疗卫生监督要点要求,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医疗卫生监督科在全市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执法检查为重点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执法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20户,查处无证行医156户次,对13户无证行医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3000元,执行到位金额33000元,没收药品器械76(件、箱);查处超执业范围案件6起,罚款16000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1起,罚款2000元;查处“两非”案件2起,吊销个人《医师执业证》1起;查处违反《母婴保健法》案件1起,罚款54800元;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4家,下达行政警告4份。

二、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今年5月11日至13日,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的专项行动,共取缔无证行医37户,没收医疗药品、器械24件、拆除牌

匾14块、张贴取缔公告37份。5月30日又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以打击无证行医为主题的“飓风行动”,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员18人、公安人员8人、新闻媒体5人,取缔无证诊所23户,没收药品、器械27件,拆除牌匾5块,张贴取缔公告25份。8月14日至8月21日我局组织专班,对城区内所有地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执法,再次取缔无证诊所16户;10月,在我市霍乱防治期间,又对我市无证行医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所有无证行医一律进行了取缔。以上行动有力的打击了我市无证行医行为,更好的进化了我市医疗市场。同时,今年与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联合检查2次,共将6起涉嫌非法行医案件向市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执业行为

今年共检查医疗机构320家,存在非法执为业行为的医疗机构28家,其中,其中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5家、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从事的.诊疗范围与《医师执业证书》批准不符的22家,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工作的3家,对以上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对5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

四、清理违规医疗广告

今年共监测医疗广告310条,监测范围包括各类媒体、公交站牌、公交车身、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对4家违规发布医

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落实“两非”案件的查处

今年与市计生委一起对两起涉嫌“两非”案件进行了督办处理,其中对黄石港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生段爱珍非法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给予了吊销段爱珍《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取消了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保分健技术服务资格;对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医院铜山口分院袁素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上报省卫生厅吊销袁素华《护士执业证书》。

六、严厉查处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今年共与140家生活美容场所签定了“生活美容场所严禁从事医疗美容行为”的目标责任书,并对10家大型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

乡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

在所领导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领导关怀下,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经过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我科进一步加大工作中的监管和服务力度,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6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继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圆满完成对我区所属医疗机构每年4次的日常监督任务,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注册情况、执业资质、执业范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同时,依据自治区《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日常监督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游医。对于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通过积极与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共监督197户次,打击取缔无证诊所8家,取缔无任何医疗资质的游医共10起,没收药品26箱(件),价值7000余元,立案处理超范围执业3户次。

二、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履行好卫生部门监督职责。

我科2016年度累计对综合医院2家、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个体诊所40家,10家中、小学校,3家公立幼儿园,26家私立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6份。着重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传染病防治业务

开展及疫情报告管理情况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特别对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医疗机构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并检查传染病人是否存在漏报,缓报情况。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及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三、强化消毒产品监管,建立安全消毒产品使用环境

1、全面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的消毒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9家,医疗机构49家,发现存在问题产品16家,违规消毒产品在监督员要求下已全部下架.查处流串人员以药品名义销售消毒产品案件两起。

2、强化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严格监督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工艺流程和使用的消毒器械、消毒剂、洗涤剂、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全年共进行产品抽检4次,产品检验全部合格。

乡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打击非法执业行为,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市卫办发[2016]78号)文件要求,市卫计委组织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及卫生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于5月23日至28日对全市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包括市直医疗机构在内的医疗机构30家,其中,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5家,其他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10家。针对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重点查看了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命名是否规范,开展的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是否按照要求备案,是否存在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行为。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各被检查单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下发给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管理: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期申请校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但从总体来看,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医疗质量仍有待提高,违规执业现象依然存在。一是仍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现象。检查中发现,多数民营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对缺乏,且以B超室、放射科及检验科等功能辅助科室最为明显,存在有执业资质的人员长期不在岗,不具备执业资质人员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单的现象。同时,民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有资质的药剂人员缺乏,普遍存在不具备药学资格的人员审核、发药现象;个别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注册地址未及时进行变更开展诊疗活动或注册在该院的执业人员未在岗。二是科室设置、命名欠规范,仍有个别医疗机构虚设科室或增设科室。三是职业放射管理欠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时校验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副本未登记射线装置明细、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检测仪、未进行岗前体检。四是病历及处方管理欠规范。存在病历记录不及时、不完善,打印病历未及时打印并由医师签名,无资质人员书写的病历指导医师未及时审阅签名,处方书写、用药欠规范等问题。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全市现有备案开展二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15家,暂无备案开展三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备案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主要集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并以开展三级以上内镜、髋膝关节置换技术为主。从检查情况看,抽查的30家医疗机构中,有23家未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有6家已经按要求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有1家未经备案开展髋关节置换技术。备案的医疗机构中,个别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备案公告,开展的医疗技术管理欠规范,未建立相关规章制度。

(三)医疗广告管理:部分医疗机构院内医疗宣传欠规范,如挂牌“与xx医院合作”、张贴介绍合作“专家”,夸大治疗作用医疗技术宣传等。暂未接到工商部门提请吊销诊疗科目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

(四)医疗机构命名管理:总体情况看,公立医疗机构命名较规范,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命名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涉及使用地域名称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川东医院、邻水西南口腔医院、广安市民生医院;利用谐音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协和医院、邻水华西医院、广安华西医院、武胜博爱医院、武胜华西医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梳理问题,依法查处。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发现问题为线索,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监督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辖区的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一是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和管理。严禁出租承包科室、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严禁超范围执业。二是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加强本辖区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列入日常监督工作重点。三是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依法开展审查和出证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管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对提出校验的医疗机构,严格审查涉及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所有表列检查督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务于7月底前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视其情况纳入年终绩效目标管理部分。整改报告务于7月底前报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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