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暖气费

时间:2021-01-21 11:39:52 生活常识 我要投稿

2016年-2017年天津暖气费

2016-2017年天津供暖时间表+供暖方式+供暖费费标准+供暖电话

2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2500元

2015天津供暖价格

天津取暖费计算标准是怎样?居民住宅的取暖费收缴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一些商住两用房里的小区居民,缴纳供暖费的标准却不一样。房屋实际用途是居民住宅,有的按居民标准缴供暖费,有的却要以非居民标准缴费。

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14-2015采暖期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有关事项,明确居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根据相关办法,用户热费为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非居民供热计量价格方面,现行非居民供热价格为4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单位面积耗热量定额为111千瓦时/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宝坻、武清、蓟县、宁河、静海、滨海新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自行确定。

由此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户居民用户住宅供热计费面积为100平方米,一个供热季用热量为8100千瓦时。此采暖季按照计量收费,所需交纳的采暖费为:

7.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0.13(元/千瓦时)×8100(千瓦时)=1803元

按照现行面积热价收取采暖费则为:

2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2500元

2015年至2016年天津供暖时间

11月15日正式启动,根据天气情况逐步升温,完全截止时间为明年3月31日。

天津取暖费标准:

居民住宅的采暖费收缴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公用墙体面积+自用墙体面积。

1.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以1.3系数,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不计入供热建筑面积。

2.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的按供热建筑面积50%计算收费面积;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按供热建筑面积的l00%计算收费面积。

天津供暖电话:

西青区供热办公室27931412

津南区供热办公室28541311

北辰区供热办公室26393730

武清区供热办公室白天29343003、夜间29341748

宝坻区供热办公室白天59285821

夜间及节假日82661347

静海县供热办公室白天28947151

夜间及节假日28942524

宁河县供热办公室69582579、69599679

蓟县供热办公室29146946

2016-2017年天津采暖费收费标准

如果是办理停热,市民要与供热站签订停热协议书,明确约定停热时间、停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内容。办理暂停供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包括供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办理暂停供热后,如果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老房主需同时到供热站办理变更手续,如有欠费需要补齐。而办理恢复用热,最少也是一个供热期。此外,办理恢复用热前,市民最好先咨询一下供热站,查清自己是否有欠费,如果有,要补齐之后才能继续办理业务。

天津今冬供热陆续打压试水 暂停恢复供热截至9月底

天气转凉,还有一个多月天津就要进入供热期。为保证今冬供热正常,天津热力公司陆续启动打压试水工作,并对采暖设施进行检查。在此提醒市民:注水期间家中要留人,发现跑冒一定要上报检查,以免影响正常供热。

通辽热电公司集中供热用户:

我公司定于2016年8月1日开始收取2016-2017年采暖期供热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为正常收费期。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收取热费,中午不休息正常收费。收费高峰期间节假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连续受理用户缴费业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用户逾期拖欠热费的,我公司将按照《规定》采取限热、停热措施。

二、缴费方式:

热用户持“用户信息卡”到我公司营业站(厅)自行缴费,对委托代收代缴热费的供热区域,我公司将张贴“委托收费通知”,同时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委托收费合同。为方便用户缴费,我公司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合作,实现用户在银行网站、银行营业网点自助终端机上进行缴费,建议用户选择便捷方式缴费。

三、缴费地点:

2016年8月1日开始,开设热电公司供热综合业务厅、向阳大街营业站、水岸春城营业站受理缴费业务,2016年9月1日开始增设东顺路营业站、平安西区营业站受理缴费业务。郑重提醒广大热用户,缴纳热费时请按照我公司上述缴费方式到指定的缴费地点缴费。通过委托方式缴费的用户请及时查看我公司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的《委托收费合同》进行确认,谨防不法分子骗收热费。通辽热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1658

通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2日

扩展阅读

市民赵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预交的取暖费,取暖结束后结算完的余款却没法取回来。造成无法退款的原因竟然是一张小小的缴费票据。

赵女士家住河西区海天馨苑诚勤园,去年她前往属地艺林路供热收费站预缴了1600元供热费,当时工作人员说小区的供热按照流量计费,结算后的余款会退还。今年,赵女士不打算继续居住诚勤园的房子,需要去供热站办理手续,赵女士突然想起去年预缴的供热费还没有清退,于是便想一并办理,可是在家里找了半天,当初交费的票据怎么也找不到了。没有办法,赵女士只好去收费站,希望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能够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

出乎赵女士意料的是,她的问题让供热站的工作人员也犯了难。赵女士介绍说:“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退还预缴的供热费需要我出示交费票据,同收费站留存的'票据副本核对后方能办理,现在票据遗失,他们也无能为力。”

看着账户上一千多块钱的结余供热费无法取出,赵女士又有了新的想法:“我现在住的中新生态城小区也是预缴供热费,预缴的结余可以自动滚到下一年继续使用,如果这里也可以这样办理的话,那这钱我取不取出来其实也无所谓了。”可是工作人员的回应又给赵女士泼了盆冷水,“结余的供热费无法滚动到今年继续使用。”

了解到赵女士的遭遇后,记者联系到了天津市河西热力公司,公司的客服人员介绍说,公司开具的票据如发票之类的由于涉及到交税,遗失后确实无法补开。公司将与赵女士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尽快解决供热费余款无法退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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