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温费发放标准

时间:2022-07-03 05:55:53 社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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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扬州高温费发放标准

聘才小编昨天从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扬州的高温费标准与往年一样,每人每月仍是200元,将从今年6月到9月共4个月计发,企业单位可以每个月向劳动者发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最迟应该在10月底发放到位。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人社部门表示,企业如果用“清凉饮料费”冲抵高温津贴,职工可以打12333社会保障热线投诉。人社部门还提醒企事业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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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夏季,市民都会关心高温补贴情况,我省规定高温津贴从6月开始计发,7月的工资单上就会有高温津贴这项收入。但上个月持续不断的雨水天气是不是就意味着6月的高温费跟着雨水泡汤了?

【疑问】

连续阴雨天

高温费还算数吗?

近两日气温飙升,高温费再次被提及,有人疑问,上个月连续雨水天气,高温费是不是要打折扣了?记者调查发现,因为温度不算太高,高温费不按时、按量发放的现象并不在少数,尤其是近几年,35℃以上的高温天出现频率不是太高,于是有些企业斤斤计较,有的索性不发,有的“按日子”发,还有的“按小时”发。

据悉,2013年5月1日,江苏将高温津贴写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记者查看发现,近几年夏天的高温很是短暂,去年的6月-9月,我市的气温也相对平稳,不算太高。高温津贴屡遭凉夏的烦恼,高温费还能如约而至吗?

据了解,今年江苏高温津贴仍执行2011年的标准,即每人每月200元。按每月计薪21.75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在高温条件下工作1小时,只能拿到1.1元的高温费。

【回应】

鼓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记者昨带着疑问咨询了人社部门,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虽然没有明确高温津贴是按月还是按天计算,但是江苏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在自己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里约定好如何发放高温津贴。如果单位没有这项制度,从关爱职工的角度出发,鼓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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