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有功人员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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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有功人员表彰决定

下面是聘才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救火有功人员表彰决定,共两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救火有功人员表彰决定

篇一:

济南中恒商城关于

对“2·12”抢险救火有功人员的表彰决定

各支部、部门、员工、业户:

2月12日晨5:37分,消防控制室烟感、温感报警设备报火警,安保处甲班值班人员岳明松立即用对讲机通知西区大厅内巡查人员杨爱国速到一厅现场巡查确认,发现一厅x1280摊位起了明火,立即用对讲机向中控室报告,并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带班干事王建军立即组织指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由于扑救及时,只用了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将明火扑灭,避免了火势蔓延和重大火灾险情的发生,保护了企业、业户的财产安全。

鉴于安保处甲班夜间护卫人员在紧急事件中,保持了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在关键时刻及时发现、及时到位,正确处置,组织有力,指挥得当,及时扑灭了明火,避免了火势蔓延和重大火灾险情的发生,避免了企业及业户的重大财产损失,保护了业户的财产安全,更是保护了企业的财产,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为此,为大力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弘扬迎难而上、不怕危险、勇于保护企业及业户财产安全的高尚品质,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12”抢险救火的有功人员给予隆重表彰。

一、对及时发现报告,为扑救赢得宝贵时间,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岳明松,给予奖励2万元,晋级两岗工资,由9岗18档晋升至7岗14档;

二、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确认,报告情况并及时实施扑救的杨爱国给予奖励2万元,晋级一岗工资,由9岗18档晋升至8岗16档;

三、对在扑救中临危不乱,组织指挥得当有力,积极带领人员及时扑灭明火,在处置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带班干事王建军给予奖励2万元,晋级一档工资,由6岗11档晋升至5岗10档;

四、对不怕危险、冲锋在前,积极参加扑救的护卫队员韩树忠、姜龙春、高长勇、伊继刚,三班电工由建慧给予奖励1万元;

五、对在这次扑救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安保处甲班给予奖励2万元。

六、对在此次及时扑救清理现场的济南诚意装饰有限公司夜间施工人员奖励2万元。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在工作中筑牢“安全为天”的思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和“三道防线”、“三个不漏“、“三个不能”的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通过这次事故,更加印证了危险就在我们身边,也再次证明安全隐患整改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要认真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改变过去安全检查存在的惯性思维,想当然的自我意识、循规蹈矩的检查模式认真做好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引起的火灾的各种易燃易爆的都要列入检查范围,彻查各种不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地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确保企业安全万物一失。

公司希望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高度责任心,团结一致,共同建设好、维护好、保护好企业、员工、业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安全、稳定发展。

中恒总经理刘磊

在“2.12”抢险救火事迹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2月13日)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公司、公司党委向 “2·12” 成功抢险救火,并发现及时、到岗到位,措施得当的岳明松、杨爱国、王建军、韩树忠、姜龙春、伊继刚、高长勇、由建慧和济南诚意装饰有限公司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12”凌晨5:37分,一厅x1280摊位电器内电池发生火情,护卫队员岳明松、杨爱国根据公司的消防安全预案第一时间发现呼救,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先用灭火器实施灭火,又紧急打开两条水带,将火扑灭,历时不到5分钟,成功将明火扑灭。

“2·12”抢险灭火的成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在扑救过中,安保处甲班全班上下同心协力,众志成城,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们员工队伍“爱企如家”、“爱岗敬业”的精神,再次证明了我们的护卫队员是一支钢铁之师。

“2·12”这不是一次演习,这是一次实战!“2·12”抢险灭火创造了珍贵的精神财富。成功扑救,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为天,迎难而上,英勇无畏,同心同德、密切协作,科学指挥的精神。

建议(1)全公司、全商城上下积极开展“学先进、促和谐”活动。

(2)每年的“2·12”,这一天是中恒商城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天,这一天,都要举行-防火消防演练。

通过此次活动,要深化这种精神。

“2·12”火情的发生,也留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三道防线的检查整改,易燃易爆商品的检查发现,业户经营中的规范管理、超范围经营等等,都值得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再立新功。公司广大干部员工都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形成学先进、比先进的浓厚氛围;学习他们不怕牺牲,面对危险,迎难而上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协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关心爱护企业和业户利益的优良作风。

同时,要更加重视公司的安全消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为天”、“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培训和岗位练兵、岗位技能的不断提升,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要加大各项安全检查和整改,不断改进,确保业户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牢记使命,发挥“2·12”抢险灭火的精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确保企业的安全而不懈努力工作。

篇二:

8月21日20点05分,恶劣的雷雨天气致使公司一角落被闪电击中引起了一些火星。值班保安人员周志行在巡查时发现此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了值班人员万金梅。值班人员知道险情后立即通知当班班长黄国庆和其他相关部门。黄国庆得知消息后,立即赶赴现场,在风雨交加的恶劣天气中组织王斌、万金梅等人用灭火器灭掉火星。在最短时间内,生产部经理、公辅车间主任和公辅车间机修工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指挥。此次火情,通过救火人员的团结努力和通力合作将火扑灭,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弘扬参与救火人员不怕危险、不怕牺牲,勇于保护集体财产的高尚品质,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参与“8.21”救火人员进行如下表彰奖励:

1、值班保安人员周志行在雷雨天气坚守本职岗位,及时发现险情,避免火情进一步蔓延,特对其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0元;

2、当班班长黄国庆,在得知火情后立即组织安排进行抢险,在救火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特对其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0元;

3、对积极参与救火的王斌、万金梅同志各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各100元;

4、对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恢复生产的生产部经理、公辅车间主任和公辅车间机修工,进行通报表扬。

公司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厂职工学习他们不怕牺牲、面对危险迎难而上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协作、忠于职守、关心集体利益的优良作风,团结一心,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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