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客运站春运营运工作安排

时间:2022-07-02 12:41:38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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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道路运输客运站春运营运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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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道路运输客运站春运营运工作安排

2016年道路运输客运站春运营运工作安排一: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四部委、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做好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2016年道路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今年我市道路旅客出行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据初步预计,同比增长2%左右。今年春节比上年提前11天,节前客流相对较为集中,物资运输也将保持高位运行。春运期间往往是全省强降雪、低温寒潮、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多发时段,极端天气容易引起大规模的人员或车辆的聚集,对运输组织、应急调度、安全保障等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表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精心谋划,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为做好今年道路春运工作,市局成立2016年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程良佳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睿、王健、黄细洲、涂浩任副组长,胡子军、肖志毅、胡亚军、姜茂森、李卫新、华双喜、付再尧、徐惠斌、黄大和、朱岩、黄莉、耿红伟、郭君、鲁梅、温旭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职能工作组(见附件1)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值班电话:6511445(工作时间)、6512167(休息时间)、6523213(传真)。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交通部及各级交通、运管部门春运的相关精神,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指挥、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春运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各运管部门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值班电话以及运输报表统计人员、宣传报道工作人员名单、手机号码报市局春运办。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按以上要求报所属辖区运管局(所)备查。

二、做好运输组织保障

(一)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充分把握旅客出行规律,了解旅客出行需求,创新春运组织,提高服务品质,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畅通春运期间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修订完善应对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预案,科学组织,以提高和处置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应急管理能力为根本,进一步整合应急运输资源,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春运期间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二)科学调配客运运力。各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科学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客流特点的基础上,针对春运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及时调整道路客运班次,加强运力调度。一是要优化运输组织,强化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客流变化,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及时增开加班车。二是要加强与铁路等运输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做好衔接和配合。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深入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包车进厂(校)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四是要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营,加强运力保障,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五是对可能形成急骤客流的线路,提前做好协调和应急运力准备,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车辆,确保旅客得到及时疏运。

各客运站要结合今年春运的特点,在线路天气可知、运力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车票预售时间。因蹋班、晚点而造成乘客滞留现象,车站应积极主动向乘客耐心解释,并负责提供退票、改乘、食宿等服务。

(三)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各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三、落实安全制度,全力保障安全出行

(一)切实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各运管部门要围绕“平安春运”主题,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全力打造“平安回家路”。要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春运前及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运输企业安全制度落实、运输设备设施状况、动态监控系统运行、客运站安检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填写“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表”(附件2),对发现的运输安全隐患要推动整改落实、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春运前,各运管部门要对参运的运输业户和参运的车辆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参运车辆发放2016年道路春运标识(附件3),并要求在醒目位置粘贴。进行春运检查时,必须做到“四个一律”:达不到营运资质和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带的,一律不准参加春运;承运人责任险达不到40万保额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保障客运安全,对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参运车辆及人员春运资格。

(三)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各运管部门要继续落实重点客运站节假日运政人员驻站督岗制度,加强对客运站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职责,一是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督促客运站经营者根据客运站发车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完善出站检查内容和程序,并加强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出站检查工作有序高效。二是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例检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督促客运站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检查人员,规范检查流程,严格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四是认真落实道路安全告知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在车辆醒目位置粘贴安全告知书,按规定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客运站要优化站务流程,促进安全告知制度落实。

(四)加强卫星定位系统的联网联控。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

各运管部门要严把车辆发车关,对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正常使用的车辆才能发放“春运标识”,要督促企业设置专人专岗,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倒查、抽查监控人员是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监”、更要有“控”。真正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加强教育,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运营资格。

(五)加强对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的源头管理。各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别是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任务的企业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危货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危货专用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节前,各运管部门还要对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等级、日常维护、违章、承运人责任险、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标志配备、卫星监控、证件、人员的从业资质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科学高效应对和处理水平。

各辖区运管局(所)对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的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表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市局春运办。

(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春运期间,各运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客运站周边、重点路段等地的监管、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二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对“营转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班线客运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队伍良好形象。

四、提升服务,确保春运便捷高效

(一)加强春运证牌管理。各辖区运管局(所)要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的领用和发放,指定专人做好春运标识、春运包车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的登记、发放、汇总等工作。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客运标志牌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客运标志牌的申领、发放、使用、核销台账,要做到各个环节都有记录、有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向各辖区运管局(所)申领加班牌证,加班牌证原则上采用机打,节假日及出现旅客积压等紧急情况时可由驻站运政人员依法手工填写、核发,并做好牌证登记,事后将牌证信息进行补登。

春运期间,我市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申领、粘贴春运证,各客运站不得接纳本省籍无春运证的车辆。各辖区运管局(所)按规定审核车辆技术等级、从业资格证、承运人责任险、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及车辆违章情况后予以核发车辆春运证,并进行登记。

(二)规范春运加班、包车行为。车辆所在地的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加班车、包车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规范春运期间包车客运和加班客运经营行为,要加强对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在春运前对客运企业进行一次包车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并要求客运企业把包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春运期间,要重点加强旅游客运企业包车管理,合理安排运力及发车时间,杜绝疲劳驾驶,严格落实凌晨2-5点落地休息制度。客运站加班原则上以在营单位车辆优先,本市籍旅游客运车辆补充,严格外籍车辆跨区域在本市加班、包车管理,客运站确需外籍车辆加班的,需经辖区运管部门审核,省、市运管局备案同意。长途班线和跨省班线的加班应由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格或具备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客车数符合从事一类班线客运的条件的企业承担,客运站排班需要考虑加班车辆是否能在凌晨2点前到达目的地,无法到达的一律不予加班。

春运期间从事进出广东加班车或包车客运业务,应持《进出广东春运证》运行,对多次或长期承担进出广东加班、包车任务的可核发整个春运期间有效的春运证牌,对临时或一次性承担进出广东加班、包车任务的只能核发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有效的春运证牌。

(三)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措施。今年将继续以“情满旅途”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形式,实化举措,进一步提升春运服务水平。运管局(所)要督促客运站提升售票服务水平,全面放开票务信息,利用湖北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提供网络售票、电话售票等多种购票方式,方便旅客规划行程,满足旅客便捷出行的需求;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清查,保证设施完善和卫生整洁,强化对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切实保障春运服务质量;客运站要提升旅客候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大力倡导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还要增设售票窗口和自动售(取)票设备,方便旅客进站购、取票,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问询,维护良好候乘秩序和环境。

(四)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春运期间,各运管部门、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处理社会投诉,对旅客的举报和投诉,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领导人责任。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涨价、乱涨价。各客运站要在售票窗口公示价格投诉电话12358,接受社会监督。

五、完善应急方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落实应急运力。春运期间,各运管部门要认真制定道路春运应急运力储备方案,加强应急演练,科学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工作。各辖区运管局(所)要填制本辖区《2016年春运拟投入应急运力一览表》(附件4)报市局春运办备案。

(二)完善跨地运力调度制度。进一步完善跨地区应急运力调度制度。进行跨地区运力调度时,应急运力使用地区的运管部门必须填报《2016年春运拟跨省调入应急运力需求明细表》(附件5),报市局春运办备案。要严格控制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车辆参加春运,确有需要的,在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和客运业务培训,熟悉运行线路等情况的前提下,由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出具证明(附件6)。

各辖区运管局(所)要将《2016年春运拟投入应急运力一览表》、《2016年春运拟跨省调入应急运力需求明细表》于2015年1月20日前上报市局春运办。

(三)加强部门联动。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配合联动,及时掌握道路管制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加强与公路部门的协作联动,消除安全行车隐患,确保运输畅通;加强各辖区间的调度联动,在企业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运力跨区域调度的协调机制;加强运管机构与运输单位的直接联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旅客疏运服务。

六、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春运宣传

(一)加强春运政务值守。要认真落实政务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将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市局春运办。

(二)加强信息服务。春运期间市局春运办通过短信群发方式及时将天气变化、春运要求等信息传达到全市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及各企业春运领导小组成员。春运高峰时段,市局春运办组织全市各重点客运站进行春运相关信息发布,利用市局网站发布我市重点客运站线路、班次等情况,合理引导旅客出行。

(三)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各运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向上级报送的相关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和规范,要督促各三级以上客运站春运期间上报日发班次、日客运量、日加班量等统计数据。市局将对各辖区春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为春运优胜单位评选的考核内容。

从1月24日起,各三级以上客运站将上一天的统计数据报所属辖区运管局(所)汇总,辖区运管局(所)于每日上午8:30时前将上一日的《2015年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附件7)及各客运站统计数据加盖公章以电子图片或传真等形式上报市局春运办。道路运输企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三)加大春运宣传力度。各运管部门要积极宣传我市客运站和运输企业开展春运工作的举措,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广大旅客理解、支持春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春运结束后3日内上报市局春运办。

国家、省有关春运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6年道路运输客运站春运营运工作安排二:

2016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40天。由于春运期间,各种客流交织在一起,客运峰期高度集中,运力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顺利完成2016年春运工作任务,我局将以“百姓的需求就是交通工作的追求”为指导思想,着力从组织、保障、安全、监管、服务等方面,全力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

一、春运工作目标

2016年春运工作目标:一是精心组织,保证运力充足,防止旅客滞留现象发生,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二是保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旅客提供诚信、文明、周到、舒适、卫生的运输服务;四是维护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五是文明执法,不发生“三乱”现象。

二、春运工作机构

为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波涛同志任组长,高瑞虎、赵波、胥国平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春运运输组织及应急协调组、春运安全管理组、春运宣传报道和资料信息组、春运市场监管组和春运道路保畅组。局下属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三、春运办及各组工作职责

(一)春运运输组织及应急协调组

1、负责全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方面的春运工作,做好与上级和有关兄弟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督促落实春运应急运力的安排,负责春运期间应急运力的调派以及应急事件的组织协调处理。

3、定时向春运宣传报道和资料信息组提供有关运力、运量及疏运措施等公路春运信息。

(二)春运安全管理组

1、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

2、负责春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动态监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上报春运安全生产情况。

3、加强水运的安全监督,严禁无证船舶非法载客,防止发生水上安全事故。

4、对道路警示标志、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公路塞车等紧急情况。

5、及时向信息采编及统计组提供公路畅通方面信息。

(三)春运宣传报道和资料信息组

1、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和组织稿件,多渠道、多角度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系统春运政策、工作情况、好人好事、及时报道春运动态信息;针对运价和高峰期堵车慢点等重点问题加强舆论引导。

2、编印春运简报并及时发送相关单位。

3、做好交通运输局网站春运专栏信息采、编、发工作。

4、按上级春运办要求,及时上报春运安全生产情况、客运统计等日报表。

5、做好春运阶段性分析报告及总结。

(四)春运市场监管组

1、对临时参加疏运的车辆有关证件及保险等情况进行审查,发放2016年春运加班车进站证。

2、协助客运站场秩序管理,对外地进入xxxx的客车进行查验。

3、加强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站外带客、拉客、宰客以及非法营运等行为。

4、落实春运价格政策,维护行业稳定。

5、及时向信息采编及统计组提供相关信息。

(五)春运道路保畅组

1、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地方公路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公路养护和施工管理,对不能在春运完成的施工项目,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清理路障,实行现场维护和指挥交通,保证畅通。

2、对损坏的地方公路路面,要求管养单位在春运前修复,保持完好。

四、春运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春运准备工作

做好春运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及时了解运输动态,加强春运运力和安全检查,指导并及时解决运输生产和后勤保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春运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定期汇报春运工作进度。春运期间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市局春运办,违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超前谋划,挖掘潜力,优化运输组织管理

全市拥有客车1086辆,其中,中长途客运班车车辆数123辆;城市公交车177辆;市镇公交车226辆;镇村公交车201辆;出租车359辆。拥有货运车辆7326辆;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198辆;拥有船舶690艘;天目湖游船31艘。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预测2016年春运道路客流量同比增长3.4%,而我市由于宁杭高铁客运专线的开通及私家车的增加,预计我市2016年春运客流与去年相比无较大变化,约为380万人次。与去年相比,我市客运工具数虽无明显增加,但随着车型的调整,运力有大幅增强,车型档次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面向农村服务的镇村公交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大地方便了更多农村居民的日常出行,但是由于车型较小,适应短期高峰的能力较差,短期旅客积压的情况仍然会存在。

随着宁杭高铁客运专线的开通,我市群众的出行方式有更多选择,同时也给城市公交解决高铁站短时上下行客流高峰带来了较大压力,为此,客运公司要针对这一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备足运力确保人流能在短时内得到疏散。另外,我市的春运中长途客运压力一直是在节后,绝大部分客流都将集中到节后的初六、初七两天,单日最高峰客流将达到3万人以上,给春运带来巨大压力。中长途客流流向主要是上海、常州、苏北等地。路运公司要做足做好运力准备。

为做好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挖掘自身潜力、提前储备运力、提升应变能力。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和稳定

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和首要任务。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查找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做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凡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与开行线路不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未按要求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安全驾驶培训的,不得参加营运。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及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认真履行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严禁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要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车辆、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

2、要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各运输企业领导要和驾驶员签订《2016年春运安全保证书》。运管、维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的方准参加春运。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特别要做好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运行山区线路车辆的检查维护,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

3、严格超长线路客运安全管理。路运公司要认真制定并落实超长线路的安全运行保障措施,包括车辆维护、驾驶员配备、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途中休息等。要严格落实凌晨2:00-5:00的强制休息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运行时间和运行趟次、配足驾驶员,保证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

4、要做好镇村公交的安全管理工作。运管处、各交管所和客运公司要经常性对镇村公交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农村客运安全。

5、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组织人员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管理松懈、安全责任不落实、押运员配备不足、车辆脱管的,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对车辆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切实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趟次检查制度和车辆调度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6、要强化车辆动态监控。运管处要严格落实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安装和更新动态监控平台及车辆动态监控设备,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并配备专门人员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局信息中心要对各运输企业的gps平台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执法单位要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局监察室、法规科要会同信息中心做好执法车辆运行监控。

7、要强化水上安全监管。海事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天目湖游船码头管理,确保游客安全;要针对主干航道水位浅的问题,对重点易堵塞的航道要加强巡查力度,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管制措施,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畅通,春运物资运输畅通无阻。

8、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运输行业稳定。对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采取及时果断措施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防止出现集体上访、停运事件发生,确保春运平稳进行。

(四)、注重完善预案,确保应急保障到位

春运工作即将开始,为消除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不利影响,确保春运工作万无一失,必须强化以下保障措施:

1.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前做好运输、调度、生产等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并与公安交警、气象台、高速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市局春运办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2.各运输单位要做好恶劣天气下车辆营运的准备工作,备足防冻、防滑、草包、电瓶等设备,以防万一。要妥善安排、合理编制车辆保养计划,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运营。

3.要做好客运站场内的管理工作。要加强车站售票设备的检修,及时检查记录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确保总站和各农村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运行正常。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导致旅客滞留情况,各单位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并做好解释、服务工作。

4.要提升路航应急保畅能力。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和路航养护企业要根据实际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季节性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全市公路桥涵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路况差的道路要进行必要的维修,提供安全的通行条件。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畅通。各交管所要切实履行好源头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道路,特别是镇村公交通行的道路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五)、加强运政稽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运管处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要做好运价标准的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监督。强化联合稽查,运管处、路运、客运、吉达等单位要成立联合稽查组,经常性上路检查票价,发现乱涨价、乱收费现象要及时向物价部门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从业资格。

运管部门要坚持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速查处。

(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局工会、共青团要组织开展“文明与春运同行”、“微笑在交通”“公交车志愿者服务岗”等主题活动,要开展好志愿服务,提升交通行业形象。

局信息中心、运管处、客运公司、吉达公司要做好出租车叫车服务、电子站台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出行。

汽车总站和各农村客运站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主动送票上门等服务。要根据学生和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要利用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运输班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运输企业要关心职工生活,提高职工待遇和福利,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七)、抓好宣传统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春运工作宣传,利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简报、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安全春运、和谐春运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节假日旅游运输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情况,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对扰乱市场行为和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要进行曝光,并依法严处。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今年春运工作数据统计内容要将中长途客运、三级公交、出租车、水上旅游全面统计。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应在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天春运统计报表,报市局春运办。春运结束,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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