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新规

时间:2022-07-02 20:08:46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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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年龄新规

背景: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等机构12月2日在北京发布的一份报告建议,延迟退休可分“两步走”: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

京华时报发表徐立凡的观点: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通常需要教育程度更高、更有能力跟踪行业发展趋势的年轻工作者。假如一味刚性要求到65岁退休,那么相关就业岗位就只能被知识结构相对陈旧的老年工作者占据,造成替代率过低的问题。在目前的产业结构下,从事体力工作的占比仍然相当大,这部分劳动人口随着年龄增长,创造价值的能力将逐渐下降,统一到65岁退休,对于非专业技术岗位而言,存在能否胜任、能否创造应有价值的问题。还有观点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者更愿意延迟退休,这样既可延长社会认同感,还能多领取养老金。而其他行业的普通工作者则未必愿意延退。这等于造就了不同的退休门槛。这些疑问提醒我们,一刀切式的延迟退休方案不可取。

中国青年报发表冯海宁的观点:不少人反对延迟退休,既是从利己角度考虑,也是因为应对老龄化还有很多选项,比如划转国资充实养老基金、拓宽养老金投资渠道、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仓促推行延迟退休,并不利于有效化解分歧。只有拿出有力论据来证明延迟退休很有必要,才能为改革创造有利条件。改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阻力。要化解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阻力,不能简单、急躁,而要有耐心有诚意去面对这些困难。反对延迟退休的公众也不是不讲理,关键在于如何去说倾听、吸纳民意,从而制定更为恰当的政策推行方案。如果充分考虑公众权益,比如推行更具弹性的政策,把选择权交给公众,反对意见必然大幅减少。

小蒋随想:延迟退休关乎各行各业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但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诉求,单一化的方案要想取得“全票通过”,恐怕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涉及市场的问题终归要尊重市场的选择。如果一些社会单位不雇用六旬老者,算不算就业歧视?行政者能强行命令用人单位与老人签劳动合同吗?如果有老者实际已“被退休”,难道还要按“在职”自己缴养老保险,等到65岁才领退休金?所以,若实施延迟退休,必须具有一定弹性。而且,政策应当体现“多缴多领”原则,不能让多缴者吃亏。同时,对于缴费年头稍少者,也不能“克扣”其应得的部分。无论延迟退休方案如何制定,养老保险必须体现公平性与增值性,如此才具有公信力与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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