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快递员抛扔快递罚5万

时间:2020-11-15 12:15:09 生活常识 我要投稿

谈谈快递员抛扔快递罚5万

中国拟规定对快递员抛扔踩踏快递最高处5万元罚款

谈谈快递员抛扔快递罚5万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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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完成递送服务,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此次快递新条例的发布,赢得大多数网友叫好点赞,“这下我的包裹有安全感了!”但也有网友表示疑虑:“送快递时到底有没有踩踏我怎么知道?”

同时,有市民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反映,自己在本月11日抢购的包裹直到16日还没收到货,若按照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完成递送服务”,快递企业应有告知延迟快件的义务。

关注1

处理快件时,不得抛扔踩踏

16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快递企业及工作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邮政管理部门视情节严重性最高可罚款5万元。

除了《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外,根据2013年最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否则将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何为“野蛮分拣”的标准?2012年颁布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对分拣包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分拣“不应野蛮操作,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

2014年,一则成都某快递公司网点快递人员“狂扔乱摔”快件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被网友称为“暴力分拣”,根据前述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相关管理部门对这家快递公司进行了处罚。

关注2

配送有延迟,应征得用户同意

《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时效等服务内容进行了规定,一旦快递企业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今年“双十一”全天,菜鸟网络发布的数据显示,仅发往成都市的包裹就超过了1000万件,大量的包裹增加了快递企业的配送压力,从而导致了快递时效性变差。

成都市民赵小姐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吐槽,自己11日当晚抢购的商品,目前的物流状态显示还在双流中转,“从北京到成都,快递公司说3-5天,不知道这两天能不能收到。”

实际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规定,快递企业在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我们一般在台风、大雪等极端天气才会发布快件延迟公告。”一家在全国布局快递网点的总经理说,“双十一”并不能和极端天气相比,但的确会有包裹延迟的情况发生,如果“双十一”的快递超过一个星期还没收到,“我们也没法一个一个去征求用户意见。”

专家观点

《条例》执行难度大 罚多少不是关键

“快递公司现在已经实行了电子数据制度,快递公司能够做到360度全天候监控包裹。”快递专家赵小敏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但罚多少不是关键,都不会罚到快递员身上,罚款都由企业承担,这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赵小敏说,承诺时效变更前应征求客户同意的规定也存在问题,“这项规定可能只对企业等大中型客户有效,普通用户很难做到一一告知,条例执行起来难度会特别大。”

“上个月国务院刚刚出台了《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算是给快递行业的‘礼包’,但是《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没有体现《意见》的精神。”赵晓敏说,如果要对快递企业罚款逗硬,企业只好增加人手、增加流水线来解决“暴力分拣”的问题,机器人分拣也将会提上议程,但这些都将给企业增加成本,最终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双11”包裹成都5天处理4900万件

根据成都市邮政管理局发布的数据,11日-15日,成都市主要快递企业(统计范围为16家全国型网络快递企业)完成快递处理量超过4900万件,其中收件量与派件量均突破1000万件,处理量比去年同期日均增长50%左右。

成都锦江区四圣祠南街一快递点负责人称,双十一后,迎来快递高峰,从13日起,接件量翻了倍。“平时一天就五六百件,现在有一千五六,临时加了3个快递员都不够用。”

华西都市报记者14日下午1点50分走访该快递网点时发现,在快递员卸货的过程中,不时有包裹从货车上被扔下来,“不要拍照哦!”一位负责人见记者拿出手机便上前制止,而站在货车上的工作人员依旧取包裹、扔包裹。

“近两千件货,一件一件小心地拿放的话,半天都分不完,到时候客户又要投诉我们送货慢了。”当记者问及是否允许这样抛扔包裹,该负责人笑了笑,她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几乎所有快递公司都是这样分拣包裹的,“但我们会注意,是衣服鞋子还是易碎物品,哪些不能扔,心里还是有数的,不然,还是我们自己赔。”

网友讨论

微博网友@CHANG-KC:谁对不当过程拍照取证、举报给执法机关,企业主管、路人,还是收件人?

微博网友@sunny宇此非凡:最高五万,而不是只要踩就五万,伸缩性挺大的,能预防货物途中风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支持。

微博网友@5有Ming:我觉得可以列出一些清单。比如贵重物品,易碎品等物件用统一颜色(例如红色、黄色)包装。对于非易损坏物件,如衣物,书本等,可以用另一种颜色(如绿色)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