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政策

时间:2020-11-14 20:14:53 社保 我要投稿

天津生育保险政策

2015年天津生育险政策详解:

首先呢,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四项: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现在我就说说前三项,这个是每个孕麻麻都要用得上的。

产前检查费

首先呢,如果发现怀孕了,恭喜你。然后你就要做妊娠登记了。现在很多医院都可以联网登记了,就不用再跑到社险去了。

需要的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须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及医疗保险专用章;(一般现在的医院要B超看到胎心胎芽才给开诊断证明的,所以不要着急)

(2)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化验单(尿妊娠化验);

(5)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完了之后医院如果是联网的(一般都是了)产前检查费就可以划卡结算了,注意你用的是生育保险,最高支付1100元。如果全额垫付的话,就在最后一起拿到单位去报销。

产前检查费是限额支付的,就是说你每到一个孕周的时期医保卡才会有相应的.金额: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 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 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 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 1100元

生育医疗费

一般这个也是要到医院负责生育保险的窗口登记,然后你结算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报手术费了。同样全额垫付的话,还是要到单位一起报销的。

手术费也是有分别的

A、自然分娩3000元;

B、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

C、单纯剖腹产3600元;

D、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剖腹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剖腹产伴子宫切除术、剖腹产伴阑尾切除术的38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照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向生育职工发放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生育服务证》的,不论妊娠次数,都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享受天数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基数(孩子出生当年)÷30.4计算。

妊娠周数享受天数
<12周15天
12-16周30天
16-28周42天
≥28周98天


生产情况增加天数
难产15天
产钳助产15天
胎头吸引术15天
多胞胎生育15天/每多育一婴
输卵管结扎术14天
※晚育独生30天

※晚育独生是指: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并孩子领取独生子女证。

★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享受天数累加计算

生育津贴申报需要的材料:

1、《婴儿医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记录(小结)(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章)

3、手术记录(剖宫产,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

4、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章)

5、晚育(24周岁登记结婚)独生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婴儿的)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二代两面复印)

7、社保卡(两面复印,没有社保卡的要医保证)

其中手术记录(剖宫产)和出院小结要到医院的病案室索要(只给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医生是不会提醒你的所以姐妹们要提前做好功课,出院的时候一次性把材料拿齐。

※以上材料为红桥区、南开区为依据,其他区可能在此基础上还有所增加或减少。

生育津贴是要等到你规定的产假就是按照上表核定的日期,结束后交到本人单位的。交早了也是得压着,因为你没到期的话,社险是不收的,所以大家有时会感觉生育津贴核报比较慢。

生育津贴的支付问题:

如果在产假期间,企业不给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就是全部给个人;企业正常按月发放工资的,生育津贴如果比工资高,高出部分,公司就得补差价给职工;如生育津比工资低的话,那么生育津贴企业全部扣除。现在一般情况都是企业不给工资的,所以这个钱都是给个人的。

这个钱是社险核报后,打入公司账户的,然后个人再去企业领钱的,不是打进个人的医保账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