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方法

时间:2020-11-02 09:00:28 其他 我要投稿

2013加班费计算方法

【导语】: 2013最新加班费怎么计算?加班工作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请看本文的详细说明。

2013加班费计算方法

一、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例如:小王每月工资为150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计算日工资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为:68.97÷8=8.62元

那么小王在周一至周五加班可得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150%

小王在周六日的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200%

在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端午、清明时,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300%,如果小王有应休未休的年假,在年假时工作,也按法定假日一样按3倍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北京2013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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