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假期间的工资规定
产假期间有没有产假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因此劳动者即使是在产假期间不参加工作,用人单位依然要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产假工资或者规定产假工资要少于平常工资,都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局投诉、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补发工资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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