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参保相关转移接续营业流程

时间:2020-10-28 10:32:37 社保 我要投稿

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参保相关转移接续营业流程

1. 治理资料资料

(1)户籍相关转移证明

(2)住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详细步调

参保职员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相关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村(居)协办员认真搜查其提供的原料是否一切,并按规按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原料上报州里(街道)事宜所。转入地州里(街道)事宜所考核无误后,应按规按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原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按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相关转入吸取函》(以下简称《吸取函》)和户籍相关转移证明等相干原料的复印件。

转出地县社保机构接到《吸取函》和相干原料后,应对申请转移职员相干信息举办核实,切合转移划定的,应实时通过信息体系为参保职员举办结息处理赏罚,打印《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转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于次月通过金融机构将参保职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将《审批表》寄送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并终止申请转移职员的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

转入地县社保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实时举办实收处理赏罚,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体系,为转入职员成立、记录个人账户,并通过州里(街道)事宜所或村(居)委会奉告转入职员。已经在转出地完成昔时度缴费的职员,在转入地不再缴纳昔时保费。

3.转移接续法则

(1)统筹地区内转移

在本县范畴内迁徙户籍的参保职员,不需转移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应直接治理户籍地点改观挂号手续。

(2)跨统筹地区转移

参保职员在缴费时代跨省、地市、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治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转出地社保机构该当凭证划定保存原有记录备查。

(3)城乡住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职员,到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数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迟缴费至15年)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申请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住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归并计较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敷15年的.,在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提出申请治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并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归并计较为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职员若在统一年度内同时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其一再缴费时段(按月计较,下同)只计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一再缴费时段响应个人缴费和集团补贴退还本人。

(1)已经领取报酬的相关不再转移

参保职员已经按划定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徙,其养老保险相关不转移,继承在原参保地领取报酬,报酬领取资格查对事变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帮忙完成。

4.差异养老保险制度的跟尾

(1)老农保参保职员转入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制度的跟尾,凭证“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5.治理所在:城乡住民养老保险间相关转移,在转入地村(居)委会;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转移,在报酬领取地县级社保包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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