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作文

时间:2026-05-09 22:28:28 生活常识

法制作文【集锦6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制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作文【集锦6篇】

法制作文 篇1

  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同学们端着椅子来到操场上听夏科长的法制讲座。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法制作文 篇2

  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法制作文 篇3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法制世界里,应该遵守法则法规,做一个文明的社会人。

  可是在当今的社会上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的遵守每一条法制规定的呢?到处都有随意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人在,他们都为了一丝己利而违反社会上的制度。当我们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总是会说:“哎呀,都是些小事情,没那么严重的。”他们认为只要不是杀人放火都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犯点小错误没有什么。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要从小养成好习惯,要学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你们也许会觉得这些距离我们有点遥远,我们还遇不到这种情况。那最近各个网站上,新闻爆出的“校园暴力事件”。从法治角度看“校园暴力事件”,很多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人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且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很大,但学校和家长都以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这些学生都能遵守一些法律法规,还会去干这种事情吗?我们应该平静下来,仔细的想想当今社会人,包括我们这些青少年们是不是应该学会遵守法律法制,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文明。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更加认真努力的学习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当今社会人。

法制作文 篇4

  今天下午,学校里举行了一场法制讲座。 讲解员叔叔用几个鲜活的案子,讲述了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的过程。

  一个才十三岁的小学生犯罪的事实让我印象最深刻。那个小学生带了、把水果刀进了学校,因为一点小事与同学发生纠纷,竟然拔刀刺向了对方,后果就是同学倒在了他的刀下,当警察问他为什么会带到进学校,为什么把到刺向同学时,他的回答让人瞠目结舌,他竟然说他只是想试试新买的刀快不快,多么幼稚的想法啊,听到这里我思绪万千,一把小小的水果刀就随随便便的夺去了无辜的生命,原来平常生活中的'点点小事,你要是不拘小节,不认识事物的危害性,也就是不懂法,结果可想而知,既毁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所以我们要处处以法为中心,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因为只有人人讲法,学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才会和谐。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该好好维护法律的威严性,那样对我们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在此呼吁小朋友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作文 篇5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民警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法制作文 篇6

  对于我们小学生也许你会觉得法制离我们很远,但是,法制的重要性我们不可低估。

  在生活中,未成年的权益往往被人们忽视,有的人不懂法,认为小孩子还没有成人,对他们谈不上尊重;有的则是故意违法犯罪,欺负小孩。所以,社会上小学生被欺负,被骗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想让自己的权益不被大人们忽视,不被别人侵犯,只靠爸爸妈妈老师的保护是不够的,小学生要适当了解一些与自己生活有关的法律常识和规定,要学会自己撑起法律这把伞,这样,在很多时候才能保护自己。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小永跟文文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小永和文文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进地向四周张望。他们立刻明白了,这是小偷。小永说:“咱们大声喊吧!”文文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小永说文文胆小。文文说:“这不是胆小,我们俩根本打不过小偷,弄不好会被小偷打,东西最终会被偷跑。”文文让小永快去小区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小永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

  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还有一个例子值得我们深思:

  一天,明明和表哥在湖边游玩,在湖边他们惊喜的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天鹅。两人见到这只天鹅喜出望外,心想:都说天鹅肉好吃,就是没机会尝,这回运气真好,竟捡着一只,又不是自己猎的,肯定不会惹麻烦的。于是两人高高兴兴地把这只受伤的天鹅带回家,煮熟吃了。后来他俩吃天鹅肉的事被动物管理部门知道了。

  你知道他们的行为有什么后果吗?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一点贪心也不能有啊!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每个公民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纪守法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该做到的。我们未成年人权益受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保护,我们应热爱我们的国家,珍惜我们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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