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的作文

时间:2026-03-28 09:00:30 职场动态

职业的作文精华(4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的作文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的作文精华(4篇)

职业的作文 篇1

  记者是是一个人人都梦寐以求的职业,而我就当上了一名记者。

  当上记者的第一天我要去燕赵都市报社接受培训,接受培训的第一项就是去参观河北日报社的印刷厂。当我们还没走到印刷厂就闻到一股墨香味,我们进入印刷厂,我们都被里面的场景震撼住了,因为,印刷厂里面全都是印刷报纸的机器,有大的有小的,我们还看见地上放有四五卷很大的很宽的纸,听印刷厂里的工作人员介绍我们所看到的纸就是用来做报纸的纸,还听那里的`工作人员说到这一卷纸有500公斤重!当我你们听到这卷纸有500公斤重的时候我们都非常惊讶;说完纸的重量,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介绍报纸的制作过程。

  参观完印刷厂里复杂的工作 ,我们又回到报社,来听东苑小学宋浩志老师向我们传授的写作技巧。宋老师用幽默的语言、具体的例子向我们讲述了如何写好一篇作文,听完宋老师的讲课我就不用再担心作文写不好了。

  下午,燕赵都市报社出版中心主任陈亚飞向我们讲述了《新闻采访与写作》。他告诉我们,采访的时候应该向谁采访、怎样采访,还要求我们学会追问,问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

  在当上燕都小记者的第一天我就有这么多的收获,真让我高兴。

职业的作文 篇2

  我过生日的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沈阳“酷贝拉”小朋友职业体验中心去开心地玩儿了一回,我梦想中的职业在那里就可以体验到。那里有很多我们长大以后可以从事的职业,像西点师、记者、科学家、牙医、警察等等。小朋友们在这里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后,就可以像大人们一样工作,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得到报酬呢! 那天,我选择了自个儿喜欢的职业,分别当了一回西点师、记者、牙医。这几个职业体验中,让我最难忘的就是西点师。平时,我最喜欢吃蛋糕了,可是,却不知道蛋糕是怎么做出来的,这让我很好奇。有一回和妈妈买蛋糕的时候,从橱窗里看到一位阿姨精心地在蛋糕上又涂又抹,像是在捏橡皮泥,又像是在画画,真有趣。每次吃蛋糕我就会想起这一幕。这一次,当我穿上西点师的服装,仿佛一下子就变成了我印象中做蛋糕的那位阿姨。我把一块蛋糕放在一个可以旋转的'盘儿上,一只手慢慢地转动这个盘子,另一只手用装好奶油的“塑料笔”涂抹奶油。奶油一层层均匀涂好之后,再用抹刀切出自己想要的形状。很快,我喜欢的喜洋洋蛋糕就有了模样。最后,我又给它画上了眼睛、眉毛和嘴。好看极了!看着自己亲手制作的蛋糕,我太高兴了,急忙拿出来让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分享。爸爸拿过蛋糕,仔细地看了看,对我说:“真漂亮!真能干!”妈妈看过蛋糕,摸着我的小脸说:“呦,咋把自个儿的小圆脸也当成奶油蛋糕了?”这时,我才发现,不知道啥时候我的脸上也蹭上了奶油。我一边擦脸,一边嘿嘿的笑着。就这样,我度过了快乐、充实的一天。这一天,让我懂得了什么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每天吃的、穿的都是爸爸妈妈的劳动所得,爸爸妈妈很辛苦,我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随便花钱了。

职业的作文 篇3

  之所以说是“最崇高”、 “最光辉”,就是因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造一座房子或桥梁,大家称他为建筑工程师;设计工厂的合理流程,大家称他为工业工程师;研究更好地养花种花、美化环境,大家称他为园艺工程师。然而教师却是灵魂的工程师,那就意味着是塑造人类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精神花园里的一个园丁。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久远以来,教师这一行业就已经作为独立的一门职业门类而存在了。

  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学在官府”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已孔子为首的`一大批私学大师相继涌现出来,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专职教师。教师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也变得普及起来。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所以,在我认为,教师更好像一个接力赛的队员。这个接力赛的总长度是人类的整个时间长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悠悠无尽头。历史赋予大家特定的一程,大家从上一代手中接过知识接力棒,然后跟时间赛跑,直到跑完大家的这一段,把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的人。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私的,在当今社会更是难能可贵的。不求别的,单是在街上遇到了,他们大声的叫我一句:“老师好!”只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满足。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职业的作文 篇4

  谁才是更幸福的一个?

  英国作家毛姆写过一个故事,主人公是两个医生。

  亚伯拉罕是个天才的外科医生,当初在医学院就读时,只要他申请的奖学金,别人都会自动放弃——没有人敢跟他竞争。大学毕业后,亚伯拉罕进入英国著名的圣·托马斯医院工作,很快就被破格提拔为医院领导,没有人会怀疑,等待他的将是飞黄腾达。正式上任之前,作为庆祝,他搭上了一艘前往地中海的货轮作长途旅行,打算旅行结束后就回伦敦走马上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晨,货轮在埃及亚历山大港临时靠岸,亚伯拉罕站在甲板上眺望这座阳光照耀下的城市,猛然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他认定此地就是自己灵魂的栖息之处。几天后,他给圣·托马斯医院寄去了一封辞职信,从此在亚历山大定居下来。他在一家医院找了份工作,赚钱不多,刚够维持生活,然后娶妻生子,平静度日。

  亚伯拉罕辞职后,他的大学校友卡尔米凯尔幸运地接替了他的职位。

  卡尔米凯尔也是位才华横溢的'青年医生,但在亚伯拉罕的光芒笼罩之下,只能甘做“老二”。卡尔米凯尔本来早已认命,不料好运从天而降,人生从此发生巨变。

  两个年轻人的人生发生了戏剧性转换。10多年后,卡尔米凯尔成了名医,并受封为爵士,住豪宅,娶美妻。相比之下,亚伯拉罕则要平淡得多,10多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头发比以前更少了。

  卡尔米凯尔觉得他很傻,自己现在拥有的地位,本该是属于亚伯拉罕的。亚伯拉罕却为当初的决定感到无比庆幸,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从事最热爱的工作,每一天都过得心满意足。

  两个医生,谁更幸福呢?作者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

  大多数人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容易被世俗裹挟,被名利诱惑,当内心与外界发生冲突时,首先放弃的多半是自我。于是,我们苦苦追求的,不再是幸福本身,而是让别人看起来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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