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新政策
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广州以房养老落地】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4年7月1日,保监会圈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启动“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在经过了长时间的遇冷后,上月底有两户广州籍老人签署了以房养老合约。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
西安并未列入试点城市,但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方式,老人们对“以房养老”怎么看?据报道,不少老年人普遍表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出去,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养老方式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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