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
【一】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二】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价,纳入账内核算,并将每件
财产的规格、型号、原值、折旧、购进日期、编号记入分类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登记簿。
(2)财产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计提折旧,所提折旧费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赔偿。
(4)每年必须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属于盘盈的,要作价入账,属于自然损坏的,要造出清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冲销固定资产帐目,属于人为占用要及时追回,追回有困难的,要照价赔偿,闲置的固定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可合理估价予以变卖。
【三】预决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不得制定赤字预算,更不得举债运行。
(2)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预算,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养老保险及奖金等支出预算,必须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本村具体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3)年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预算方案的,必须及时修改预算方案。
(4)年终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决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5)年初预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预算方案和年终决算方案都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定。
【四】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严禁截留收入搞账外开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隐瞒和挪用各项收入。
(2)一切费用开支都必须符合制度规定,且有真实的单据作为凭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入账。
(3)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人。财务开支实行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设报帐员一名。
(4)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具体审批权限分为: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审批,村支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审批三个层次。1000—10000元以内的开支,必须由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开支需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并报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签字,超过20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议通过。
(5)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具备时间、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审批,对于票据不真实、手续不完备、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凭证,村报帐员应当拒付,拒绝报账,镇经管站会计拒绝入账。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不得经手收支任何票据和钱款,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开支必须有一名以上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并签字。
【五】票证管理制度
(1)账簿、凭证、报表、收据等,由镇经管站和财政所统一添置、领购,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场购买。
(2)专用收款收据等带序号的凭证,必须建立“票证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管理。领用、缴销时,都要按凭证种类号码入簿登记。使用时填错作废处理的凭证,要在各联上加盖“作废”戳记,一并保留在票据存根上。
(3)票证由村报账员负责领用和管理,实行谁领用、谁保管
的原则,用完一本方可领用下本,特殊情况需多领用的,最多不超过五本,并限期缴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村级费用开支标准制度
(1)村内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制度的约束下把费用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年度开支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年初预算,如特殊情况需要增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所有开支标准一律报镇经管站备案。
(2)差旅费。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档次,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宿费补助标准等,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超规格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出差人自理。
(3)工资、奖金及福利补贴。村干部工资由镇政府按标准统一发放,奖金及福利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复,不得由村支两委自行研究决定。
(4)通讯费、办公费用可实行包干,具体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代表大会决定。
(5)其他。报刊杂志的订阅以党报党刊为主,杜绝滥杂的现象,无经济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庆典不得以村集体名义提供赞助。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必须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必须在镇经管站的结算报表基础上进行。年初应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2)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为:财务状况及执行情况;村级各项收支的真实具体情况;专项建设(含一事一议)的资金预决算情况;集体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形式为:设立固定公开栏,按照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或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4)严格财务公开程序。年度财务公开前,应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并作出结论意见。季度财务公开,应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有村报帐员、村支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报镇经管站审核认可后公开。
【八】财务交接制度
(1)村财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在没有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财务人员应遵循财务准则,离岗时不得扣留任何财务资料及档案。
(2)交接手续必须在监交人监督下进行,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负全责,如事后发现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员责任外,监交人应负连带责任,财务交接的监交人为镇经管站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3)财务人员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编制科目余额表和各项相应的明细表,以及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并将所经管的帐簿、凭证、报表、业务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单,移交给新接任的财务人员。所有移交表和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都必须签名盖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监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会计档案室入档备存。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标准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工程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承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承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村集体资金要及时上交镇专户管理。
(2)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及时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立性支出、公益事业建立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
(4)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5)购置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建立性支出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完毕后由施工方开具发票,提供与发票中施工方一致的账号,转账处理。
(6)劳务用工费支出,应召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议,审核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
(7)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视管理工作。
(8)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签字,加盖理财专用章。
(9)民主理财小组在监视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展处理。
(10)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先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后加盖村民理财小组专用章,再由村主任和村支部书记审批报销(村书记主任一人兼任的必需两人以上签字审批)。
(11)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通过前方可实施。
(12)500(含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签字盖章→村主任和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和片长审核签字→镇长审核签字→转账付款。500元以上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理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回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
(1)上级转移支付用于补助村级开支缺乏的资金;
(2)村级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
(3)资产设施租赁收入;
(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入;
(5)土地补偿;
(6)变卖集体资产收入;
(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入、专项拨款及投入的资金;
(8)救灾、救济、扶贫款;
(9)各种代收、借入资金及外来投资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支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标准的凭证入账,严禁无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支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计)到镇村账会计处报账。
(1)开支2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2)开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讨论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
(3)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由村理财小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加盖理财小组章后,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书会签报账(报账发票有村理财小组章,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
7、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支两委集体评议,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8、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9、市、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10、但凡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工程建立资金,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视,事后有结算,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承受群众监视,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3
宣传培训统计组职责
1、制定本村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
2、加强村民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和提高防范意识;
3、做好宣传培训记录;
4、做好本村事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5、根据统计数据对比,为本村安全提供指导性建议。
家庭燃气管理工作组职责
1、做好燃气用气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
2、定期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
3、发现隐患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和台账。
防汛水库(塘、井)工作组职责
1、汛期来临前,对本村的河道、水库、塘坝以及防汛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消除隐患;
2、加强值班,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处置的同时迅速上报;
3、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4、监督水井、枯井的.安全状况。
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职责
1、在村内道路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和其他安全设施;
2、对车辆限行限速限停的时段及地点加强安全监督;
3、纠正各种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
1、根据学校定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2、上下学时段,维护校外门前交通秩序;
3、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商铺摊点,确保依法经营;
4、学校出现险情,立即组织紧急疏散撤离和救援。
防火护林、家庭防火管理工作组职责
1、加强护林防火、家庭防火安全知识宣传;
2、定期检查巡查火灾隐患;
3、发现违规和隐患,进行惩处、教育和整改;
4、组织防火演练。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
1、对本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安全检查;
2、督促领取证照、发现违法非法生产经营立即制止并迅速上报;
3、发现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责令整改,发现非法添加,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立即上报。
地质灾害监测防控工作组职责
1、春季解冻期和降雨过后,对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巡视;
2、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并24小时监测;
3、隐患较大时,组织人员撤离避让,并积极申请上级部门治理。
车辆安全管理组职责
1、熟悉和掌握车辆的技术和使用情况,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2、及时办理车辆所需各种手续;
3、做好车库、车辆的防火防盗工作。
农电安全工作组职责
1、定期开展家庭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制止乱拉乱接用电行为;
3、做好用电安全知识普及。
农业机械工作组职责
1、春耕秋收前对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2、农业机械使用高峰期每日巡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3、加强农业机械操作手的安全教育。
农药安全管理组职责
1、掌握农药的药理、药性方面的基本性常识;
2、未经允许,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妥善处理好过期、破损农药,按规定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放。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4
一、实行经济核算及公开监督
1、会计核算(包括科目设立)按潮阳区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要做好当年收支预算计划,加强财务管理,如实、准确、及时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2、村委会的收支要日清月结,坚持做到账证、账物、账款、账账、账表五相符,逐月由监督小组审核,并列榜上墙公布;年终收益分配方案应通过“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3、对渎职、失职或违反财经制度,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现金管理及审批权限
1、财务开支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一切收支由分管财经领导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下,超过限额的由班子会议审定。重大项目开支,由村“两委”干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向支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所有开支凭证都要注明开支原因,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印齐”,如违反审批权限及程序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款限。
2、严格执行现金借支手续。任何人不准以集体名义代为私人或其他单位担保贷款;集体资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须按规定手续报批,经审批人批准方可支借,借支人应在限期内返纳清结。否则,审批人要承担责任追讨。集体大宗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公益事业性资金投入,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有计划预算,按工程进度比例付款,付款时须履行审批手续。
3、本村委会的征地补偿款和接受捐赠举办公益事业的.款物,
要分别设立专门和科目账,按有关规定和专项需要列支,实行专款专物专用。
4干部(包括退休)的工资待遇要根据镇党政有关文件确定的人数和报酬标准支付;军烈属统筹金和差额补助按政策规定支付。
5、出纳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况下,现金库存不得超过5000元,余下当天存入银行。
三、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或文书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公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村干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资金。
四、财产管理
集体所有财产要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时保养和维修,逐年按规定合理计提折旧。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村级财务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XXXX年X月。
行驶公里数:XX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23万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买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买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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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6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收入是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村级三项资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发生收入业务时,必须使用江苏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其他票据一律无效。严谨收款不开票或打白条,如违规定,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违纪者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专用票据统一由村会计句镇农服中心申领、保管、交销;对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村会计的失职行为,应承担其后果责任。
第三条在“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村资镇管”,由镇农服中心统一设立“村级”代管资金专户,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入,经手人必须在3天内结账,收款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缴到镇村账镇代理专户,超过2万元的额资金及时解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项收入款项,不得借其他名义保留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帐外资金循环,不得私设“小金库”。如违规定,镇农服中心收回票据、停办资金业务,报镇纪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级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村社支出必须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审核,并加盖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支出发票必须正规合法,内容完备,并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应说明原因,完善相关手续。
第八条审批权限。村级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内(含1500元),由村签报;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经定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入账;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经镇纪和定村领导审核,由镇纪同意报镇长审定,否则不予入账。对支出资金的真实用途,镇纪将定期进行核查,发现冒领和拆分报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涉及数额较的单位工程项目款、土地款、往来款必须以转账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条村镇管干部工资按镇党、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考核的结果发放,社干部工资由村两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集体研究报定村领导审核后发放,并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通讯费用报销,,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村书记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书记、村副主任、会计720元/年。以上补助年终由村会计制单,年终一次性报支,平时不得报销个人的通讯费用。
第十二条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各村按政府规定的'年度非生产性开支限额,从紧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限额按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不含返还农户部分)、补助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开支限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8万元(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招待费、差旅费)。村社干部福利单列支,总额最多不超过2万元。各村对外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围发生的招待费、用车费用,费用发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审批后一周内报农服中心、审计所备案,否则不做核减依据。对外争取资金所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争取资金总额(资金到账数需有农服中心签审确认)的15%结算。
非生产性开支考核办法:实际支出低于限额指标的,按规定奖励;实际支出于限额指标的,经过核减后低于限额指标的不奖不罚;实际支出于限额指标,经核减后仍然于限额指标的按照超额的比例扣分。世界开支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内,其节约部分按节约总额的10%奖励村主要干部,村书记、主任、会计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计算奖励工资;超过规定限额的,其超额部分由村书记、主任、会计按40%、30%、30%的比例计算扣减工资。
第十三条若采取其他渠道变通处理非生产性支出,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当事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用正规的税额票据,发现不符合的票据一律退回。各村当期发生的票据必须当期结清入账,不得将当年的发票隔年入账,在结算时发现隔年票据一律退回。“谁经手,谁承担”。村级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记入村账,不得将村级发生的票据转入社账,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各村在保证债务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村级各项事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确需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的,必须事先就人员、路线、费用等向镇党、政府书面申请,经批准,报镇纪备案后执行。并报农服中心做入账依据。
第十六条村集体如需借贷资金,必须经村两班子研究同意,报镇定村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资金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村借款利息费用,年利率原则上按银行同档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过10%。借据上必须注明贷款时间、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会计制单结算入账。
第十七条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须经村两会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将预决算书、招标文件、正式税票、施工合同等报镇农服中心,经工程审计小组审核后方可入账。对的工程项目不按相关程序进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为的,镇纪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村级资产是指村级所拥有的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各项资产。包括厂房、设备、集体房屋建筑物,以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等各类固定资产和发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体资源。
第十九条村集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必须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健全资产台账。村主办会计负责村社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账。每年各村要对本村社的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写“资产资源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说明资产资源盘存情况,并报镇农服中心存档备案。村集体资产报废、毁损、盘亏、核销需经村两会讨论,并由农服中心、审计所审核,报经镇资产处置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处置。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损失、毁损的,保管人或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购置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两会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批准方可购置。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采取公开竞标,由农服中心、审计所提出复核意见,报经镇资产处理小组批准。所得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到镇农服中心村账镇代理专户,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必须订立完善的书面合同,并认真履行。不得个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订立合同;不得随便变更、终止履行期内的合同。具体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级集体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招标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及时结账、记账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收入过期不入账的,按侵占论处;支出结账不及时的,按“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操作,村级经济组织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条实施备用金制度,原则上村备用资金数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备用金数额,但总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各村从村级资金专户中支付资金必须凭审核批准后的支出票据支付。
五、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理财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理财小组主要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六条村会应实行财务公开。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开;年度账务预算、资产资源发包项目,年初公开;理财结果待问题处理后公开;重建设项目完工后公开;年度财务决算年终公开;对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重要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分段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村的财务每季度审计一次,对无视规定,肆挥霍浪费的责任人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履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组级”财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级”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7
村级会计岗位职责
下面就是村级会计岗位职责等等的介绍,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按时报帐记帐,并做好各类细帐的登记工作。
二、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定期公布帐目,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及时提供张榜公开有关资料。
三、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年终搞好决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员会印章。
七、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级代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
(三)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账凭证、准确记账,做好村账会计核算业务。
(四)按村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五)按月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财政所长)汇报收支执行情况。
(六)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按规定及时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会计工作职责
一、负责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收支凭证的真实性和手续的完整性进行把关,履行好“双核一批”手续。
二、负责按上级要求认真搞好种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的基础资料采集和信息管理,抓好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搞好基础资料的登记、农民自筹资金的筹集;指导规范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协助有关项目建设的手续完善和资金使用监督。
三、负责转移支付的“三项资金”、“一事一议”、河塘清淤等财政奖补资金、涉农项目的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协助负责本村“三资”管理工作,履行好财务报账员职责,保管好相关章印,登记好资金拨付台账。
四、负责本村各项基础资料的登记统计,对人口、耕地、水面等情况准确登记统计,并真实反映。
五、负责本村文书会计档案管理。对当年的`上级文件,各类合同,各种报表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乡党委、乡政府和村党总支、农业支部、村委会及上级统计、农经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村级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督办岗
1.将本部所属工作细分到各经办人,落实本部门员工责任,全面完成财务部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本行会计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并督导事后监督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会计事后监督工作质量和人员的考核管理。
3、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本行的财务会计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对账务不规范,不安要求执行的经办人员有权给予处罚。
(二)资金管理岗
1、及时了解利率变动情况,了解我行每日头寸,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配合经理完成资金上存和支取的具体实施。
3、负责本行同业往来、资金运营工作,及时汇报经理,做好同业往来、理财业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岗
1、围绕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拟定本行的年度财务收支、资金需求、费用列支等计划,根据本行财力和发展情况,编制财务预、决算报表。
2、保存我行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同时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种分户账、登记账、报表及凭证等会计资料。
3、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数额,监督有关人员对财产、物资的正确使用,参与对财产物质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严守财务机密,积极协助配合其他员工工作。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三条 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社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隆阳区三达地果蔬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财产。
第五条 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第六条 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 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较大支出项目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监事会审核。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理事长签字方可入账。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复印件作为依据入账。
第八条 合作社的开支范围及顺序:经营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技术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本社经营性支出;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本社盈余分配提取的风险和发展基金;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的出资额或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第九条 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 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第十一条 其它财务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合作社财务要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9
一、会计人员配置及管理
1、村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村书记、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出纳不得兼职。
2、村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工作。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会计任免或调换必须征求镇财政、农经意见,镇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村会计必须接受镇财政所、农经站管理、培训、考核,具备会计资格后颁发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
二、资金管理
1、村级财务应当实行帐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2、村内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管,并统一使用县农业委员会印制的统一收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款,严禁无据收款。
3、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齐全,以带税章的票据为准,财会人员要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并退回,严禁白条顶库,严禁村干部用打白条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体资金应详细记载并纳入帐内核算,由出纳员保管或委托金融机构代管,其它人员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体所有资金为个人或外单位担保、抵押。
5、非财会人员需要取现金和票据外出办公,必须向会计办理预支或领票手续,业务完毕后,5天以内向会计报帐并办理注销手续,如领用期超过1个月的,会计审查,确实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记录其往来帐户,待款收回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6、库存现金实行限额制,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信用社,库存现金发生事故由出纳员负责。
三、财务计划管理
1、各村根据生产基本建设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和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后,报镇农经站一份存档,预算外开支首先经两委会通过,然后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2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资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并报镇、县减负办批准后,向村民发放“一事一议”监督卡,严禁强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钱物。
3财务计划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四、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
1、 村集体所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属固定资产,由村会计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涉及产权变更及时办理手续。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凡不符合出入库手续的,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农用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的办法,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
4、村集体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定期盘点清查制度,确保帐实相符。经查出属于正常报废的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鉴定后,报镇农经站审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集体资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价款。
5、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变卖、转让、抵押以及投资入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由村集体提出意见,经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五、村集体资产管理
1、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其方案(承包经营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经营者。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2、村集体资产实行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价值超过1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必须委托县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并报镇备案。
3、村集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对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价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额及缴纳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定时(每季)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六、帐薄设置与管理
1、村集体设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帐、明细分类帐、产品物质帐,出纳日记帐。
2、村建帐完毕后,交镇农经站审核,经审核后财务运作规范的村,才可归还村保管,不规范的村,及时进行改正。
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1、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产生3―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对村内所有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定期(每月报帐前)逐笔逐项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并否决不合理开支,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收支单据一律不得入帐。
3、村集体财务公开是村务民主监督的关键,主要包括十八个方面,其中财务收支要逐笔逐项公开,并注明日期和经手人。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盖章后方可公开,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八、财务审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体要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全面实施“三审一把关”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书记审查、包村干部把关、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主任审批,同时财务票据上要有经手人签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都视为手续不完备,严禁入帐。
2、村集体要定期召开理财工作会(每月一次),由村两委、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一是对前期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二是对下期财务收支进行讨论。对计划外大型开支(生产性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一次在20xx元以上的),村干部和理财小组研究通过后,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实行,未按程序批准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3、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文书保管(书记、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须慎重,一旦出现不良后果由文书本人自负。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__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硰,实行“村帐乡镇记”、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
(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
(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
(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
(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
(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
(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
(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
(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
(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
(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
(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
(5)回收债权收入;
(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
(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
(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贡秡的15%、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xxx。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xx)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xx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总人口在15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额xx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xx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审用A集体绡兡,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攡据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A昡统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A期桱桱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桰朡;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原始单据和收据须由经办人、主任、书记三人以上签字(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一人兼的,在经办人、主任签字的基础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xx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xx元以上开支除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外,还必须由社区党委书记签字。xxx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或临时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察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和职业社区工作者离岗时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xx]3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制定办法如下:
一、完善代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镇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含村、居委会,以下同)财务会计委托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进行代理。
二、规范财务管理
(一)统一开设账户。村级资金由镇财政所开设的村级财务代管中心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分村核算。上级部门单位下拨村级的各项资金和村级各项收入都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存储、结算。
(二)严格票据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和“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往来结算收据’’,禁止使用其它收款收据,严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代开收据。票据管理员须建立票据管理台账,对票据的领、缴、销、存等情况进行登记,严格管理。
(三)规范报账程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报账员。
村级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原始凭证按村财务管理制度报账;村报账员应及时将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向镇代理机构报账。
(四)年初必须将全年收入支出情况作出预算方案,以报告的形式向镇财政所汇报。
(五)建议村级报账员和出纳员分设,报账员负责条据收集和初审,出纳员现金管理。
三、规范收支行为
(一)规范收入管理。
1.村级向上级财政、上级部门争取的各项资金以及各项捐资等,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入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账户。
2.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或盘活、重新利用的,必须坚持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签订相关合同(提交一份至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备案),在全村公示公开,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私自交易。
3.村级收入严禁坐收坐支。村报账员应将收取的款项及时存入村级代管中心账户。
(二)规范支出审批和管理。
1、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内的村备用金金额为10000元,3000人(含)以上的村备用金金额为20000元,用于支付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村级零星开支;单笔超过1000元(含)的必须实行打卡转账支付。
2、明确分级审批原则。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支出,由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单笔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由村支两委成员共同商定集体审批;单笔超过10000元(含)的支出由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集体审批。
3、专项支出规范管理
(1)村组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按党委、政府最新文件发放,村级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乱发滥发。
(2)村级行政公务坚持实行“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项目中虚设开支,冲抵招待费。
(3)村级公用经费实行“定性、分类、限额”的原则,包括办公费、宣传印刷、会议、协调等列入会议开支专项。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内的村每年不超过5万元,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村每年不超过8万元,居委会每年不超过3万。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
(1)村级项目建设在实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后,坚持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原则。
1、事前申报,村委会如实填写村级项目建设申报表。写清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施工工期、资金来源、现场责任人等。报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进入实施阶段。
2、事中监督,镇村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了解项目实施的真实性,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标准。
3、事后验收,除村级自行组织验收外,20000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表。
(2)组级项目建设。
1、组级项目建设资金是全额村民自筹的建设,村级原则上可以不进行管理,但要引导组级自主实施,自我管理。
2、组级项目建设,当年度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的,村支两委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监督项目有无建设的必要、监督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凡组级当年度建设项目没有通过村级监管的,坚决不准下拨财政资金。
(三)规范村级财务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
1、报账程序
1、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村级零星开支,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
2、单笔超过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支两委成员共同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
3、单笔超过10000元(含)的支出,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支付款项的程序执行。
2、工程项目报账所需资料:1四议二公开(20000元(含)以上,公开公示需保留电子档)2预算清单3工程承包合同4验收单5决算清单6开工前、中、后的相片(需保留电子档)7税务发票。
(四)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各村对闲置村集体资产可按照相关政策坚持四议两公开后有效盘活处置,处置所得收入原则上优先用于原小村的债务偿还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规范村级债务管理
村级财务要防范债务风险,对本年度的建设要坚持量体裁衣、量入而出的原则。资金未落实的不能上马,有可能新增债务的禁止动工,20xx年村级财务不能形成新的债务。对之前形成的往年债务,要积极争资,积极处置闲置资产,有效消化债务。以村为单位出台3-5年消化村级债务的规划方案。每年不低于20%。
(六)村级财务严格禁止的内容
1、严禁在村级账目中虚设工程,虚列开支
2、严禁在村级开支中列支党报党刊以外的报刊杂志征订费用。
3、严禁在村级财务中发放党员会议工资、会议补贴、会议礼品。
4、严禁任何个人以“引资费用”或其他名义将上级财政拨款或项目资金按比例返还进行列支。
5、严禁白条、审批手续不全、报帐资料不全的条据入账。
6、严禁未经村支两委监管实施的项目,将财务资金、上级拨款支付给各片各组及任何个人。
7、严禁未经程序处理处置闲置集体资。
8、严禁除五保、低保、贫困户等原因,将村级财务资金发放到个人,如出现资金流向个人,对书记一律免职。
对以上严格禁止发生的财务行为、条据现象,各村总支书记、财务负责人要切实把关遵照执行。纪委要查就查这些内容,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七)规范记账程序。镇统一配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记账员和审核员,记账员编制记账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编制财务报表。
(八)规范档案管理。
村级财务档案资料由乡镇代理机构统一保管,年限为1 5年。超过1 5年的村级财务档案资料由乡镇代理机构移交镇文书档案室集中保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将财务资料留存村级保管。镇代理机构要设立专门档案保管室,配备专用档案柜,每村一柜,分村保管。记账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对所经办的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分村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立卷归档。除村级财务清理或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依法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按照“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提出申请→档案管理员初审登记→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调阅会计档案一律在镇代理机构进行,外借会计档案一般不得超过3天,遇特殊惰况必须提前审定。
四、严明工作职责
(一)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负责保管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管理各项票证、财产物资;登记现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实物明细账;办理收支结算,审查原始凭证;按月定期将收支原始凭证送交村监委会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报镇代理机构入账;按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表资料进行公开公示;协助村支两委搞好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分解、落实。
(二)村级监委会工作职责:对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监督;对村级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定期组织清理(每年3月31日前清理上年度村级财务);建议村支“两委’’就有关问题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对违反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出的决定、决策和报销凭证提出修正建议;受理群众举报,开展调查了解,发现错误及时提醒纠正或解疑释惑,发挥联系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镇党委对村支“两委’’成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廉洁行为。
(三)镇记账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督促各村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按时做账,按月报表,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把好入账凭证要素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报账员落实;指导村报账员做好财务结算、核算、报账等工作;检查各村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盘点现金、核对余额、检查重要凭证使用情况;协助各村制订各项财务计划;整理记账财务资料及时归档。
(四)镇财政所工作职责:镇财政所负责资金拨付审核工作;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对村级大额资金的转账支付进行审核;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销、存”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
(五)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财务结算、核算、报账等工作;代理村委会处理村级财务记账、算账、报表;监督管理村级现金开支,特别是大额或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验;保管村级财务档案;参与村级财务预、决算方案及财务制度的制订和监督。
(六)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职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村级大额开支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对村级财务清理和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镇政府工作职责:负责研究部署本区域范围内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督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建设。
五、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实行公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镇记账员统一制作反映逐笔逐项收支的财务公开表,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xx) 13号)明确的村级财务公开程序,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地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4月、7月、1 0月的2 0日前,应将村级财务进行集中公示。
(二)严格财务清理。每年3月3 1日前,镇代理机构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上年度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在村级“两委”的组织下,由监委会具体实施,独立开展财务清理工作。监委会可以视情况选取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作为财务清理工作人员。村级财务清理不得再以民主理财小组、清账小组等名义进行。镇记账员负责提供财务账簿、凭证、报表等财务资料,并进行业务指导。清理结束后必须形成详细规范的财务清理报告,及时将财务清理结果张榜公开。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黄沙街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焱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鹏飞副书记
副组长:刘勇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陈亚徽张红罗天保吴冬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黄沙街镇“两清理两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鹏飞副书记
副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罗天保易晓勋罗贤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两清理两整顿”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处理闲置资产、处理特殊矛盾特殊问题。
(三)黄沙街镇村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罗天保谢岳军张红易晓勋郭晖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村级建设项目监督、审批、验收。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4
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就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资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凡村集体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在五天内上交乡农村集体“三资”托代理服务中心储存,严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
(1)、原则上村集体不得报支各种行政招待费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支用,并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的规范制度。招待费用必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经手人,证明人手续齐全,经村民理财代表审核签名同意并加盖“理财专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负责人审批;301-500元以内的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批;502-1000元的,由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核,联系片的副乡级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负责人证明,并经乡分工干部、乡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核,报乡长审批。
(2)、不得报支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以及参加各类培训的费用(上级确定的人员培训补贴外)。
(3)、征兵费用及优抚对象的慰问金实行限额控制使用,所有应征青年体检期间误工补贴不得超过50元/天,如无对象的送行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乡返还的征兵补贴,即每人1000元。优抚对象的慰问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一般每人补贴不超过100元。
(4)、村集体报支的计划生育费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妇检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本市内食宿补贴不得超过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车船费凭正式的原始票据按实报支,但必须有乡计生办证明,方可入账。
(5)、村干部养老保险,在村集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农经站审核,乡组织审核后方可参保。
㈢、备用金管理
村结报员领取的备用金严格控制在20xx元以内,超过交存乡乡农村集体“三资”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不足领取,严禁白条抵库。
二、费用支出审核、审批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经济业务支出,实行多人审核,一支笔审核,所有支出必须经手人、证明人手续齐全,经村理财小组和村监督审核同意签名并加盖“理财专用章”后,再进行审批。审批权限(不含招待费)500元以内村负责人审批;501-1000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核后,由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批;20xx元以上由村负责人证明,并经乡分工干部、乡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核后,报乡长审批。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村财镇管”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重新制定《石沛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实行村级财务,镇级代管,民主监督。
2、村级所有权,使用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挪用。
3、村委会帐目、票据由镇经管站统一审核,分村存放。
二、管理机构
成立石沛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主任、经管站长、财政所长、纪检、监察干事为成员。监督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日常工作由镇经管站承办。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财务主管和报帐员。上述人员名单报镇监管小组备案。
三、帐簿设置
1、村委会帐簿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报帐员设置现金日记帐。
2、会计科目设置:按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设置。
3、一律采用“借”、“贷”记帐法。
四、票据管理
1、村使用的收款收据,实行县农委、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票据领用由镇经管站造册登记管理。
2、村使用的收款收据统一由各村指定专人掌管,村委会如需开具收据须由出纳、主任签名后方可开具,其他任何人不得开具和使用收据。
五、现金管理
1、村级现金,包括上级拨款、项目资金、土地征用(出让)补偿款等一律进入村帐镇代管帐户。即先上交入库,再申请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2、村委会日常备用金每季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备用金现金使用申请表,报镇领导审批。
3、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申请使用,专款专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必须有承建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税票)及附所需的招投标书、项目施工中(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三张图片)、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单、资金预决算表等。工程竣工后,一律预留结算表中总资金的5%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第二年申请拨付,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申请拨付土地征用(出让)补偿款等涉农涉户资金时,必须附有《发放户花名册明细表》和农户户主身份证号码,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村书记、主任、报帐员及监事会成员同时签字,报镇分管项目领导、包村领导审核,再报镇长审批。
5、村委会到镇经管站申请资金必须填写《石沛镇“村财镇管”资金申请表》,注明申请资金用途明细方可拨付。资金使用不准将村集体账户资金转入出纳个人账户再以现金方式支付,除差旅费等小额支出用备用金现金支付外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打卡发放。
六、行政支出
1、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
2、村干部参加镇组织的活动,确需用餐的,由镇安排,村干部只能以《通知》为附件据实报销往返交通费。
3、村干部参加县及县以上会议(活动),与会者以《通知》作附件,报销上缴规费及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补助费。
4、因公出差,以村委会出差决定为报帐附件。①交通费据实报销;②伙食费报销:严格按县里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报帐与记帐
1、规定每月28日为各村集中报帐日,每个村干部都必须将各自经手的收、支票据进行批报。自业务发生日起,开支发票(含往来发票)超过30天未报帐的,视为无效发票,不予报销。收入票据及款项超过30天未报帐的,作挪用公款处置。
2、规定逢每个季度初的1—6日为全镇集中记帐日,各村报帐员将所有当月票据及所收资金并同“现金日记帐”和“结账表”一起到镇经管站报帐记帐,逾期者,按上述第一款处理。
3、委派会计应在村报帐的当天审查验收村报帐员所交的所有收入支出票据及核对村现金日记帐,(对未登现金日记帐的村,委派会计有权拒绝审查验收)。委派会计审收无误后据此认真填写好报帐清单(一式两份)并在所有开支发票上加盖“已入帐”审核章,报帐员及委派会计双方签字后,由村报经管站长、镇包村领导、镇纪检书记审核签字。
签完字后交一份给委派会计存档,委派会计据此可以做该村本次所报的帐。(注:委派会计要严格保管好村所报的原始凭证。如领导要亲自审查票据,委派会计会同村报帐员要全程在场陪同,审查完后要及时收回保管,切勿遗失票据)。
3、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财务帐目,接受村民监督。
八、票据审批制度
1、按规定向农户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分户按项目向农户开具收款收据,不得按自然村或“工作片”开具总收据。
2、收入票据必须规范填写,有单位或户主名称,各项明细金额、合计金额,大、小写金额,有收款时间、收款人签字和财务主管印章及村委会公章等内容。
3、支出票据,必须有(收、领、借款)单位或个人名称,事由清楚。经手人载明事由或用途,证明人(村支书)予以旁证,审批人(村主任)方可签报。最终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
4、凡是入帐的各种票据,由负责该村的会计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做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帐,将其扣留,并报告镇监督管理小组予以处理。
九、岗位责任
1、村支书职责:监督检查财务人员是否按财务制度办事,全面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对本村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2、村主任职责:负责制定本村内部财务监控制度,主管村级财务,严格把好审批关,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拒绝审批。对本村违反财经纪律的发票乱批乱支承担主要责任。
3、委派会计职责: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监督,杜绝一切不合法开支,及时准确做帐、填报会计报表,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对由于本身工作不力和监督不到位,造成村级财务帐目混乱承担主要责任。
4、报帐员职责:保管流动现金,缴纳收入现金,管理收、支票据,做到收有凭,付有据,手续齐全。村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严禁白条抵库,做到帐款相符,对不经领导批准、乱借、乱支或挪用集体资金负主要责任。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不听劝告、不及时整改的,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违规处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党委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情节恶劣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处理。
1、有必要,但又不按本规定设置会计帐簿的,追究委派会计的责任。
2、收入不入库、私设小金库、设立帐外帐的,除限其改正外,追究村书记、主任及直接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3、不按时报帐、记帐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停止拨付该村全部资金。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退回相关票据。
5、以逾期票据入帐的,追究委派会计、报帐员的责任
本制度由镇经管站负责解释,自下发日起一个月生效,以前年度下发的《石沛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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