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7 10:07:43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推荐]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推荐]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账,设一名兼职或专职会计和一名兼职出纳,对学校的食堂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学校学生食堂设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学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须按时缴存学生食堂账户,超过1000元现金必须开票入账。

  三、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会计凭票入账。购物一次超过100元以上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并由2人同时采购。发票必须有售货人或单位签章及经办人员、校长签字后才能入账。

  四、实事求是核实食品成本,严格实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00%用于学生营养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千方百计为学生服好务。

  五、规范食堂的货源渠道,粮油实行政府采购配送,蔬菜、调料、肉类等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由学校行政会提议,提交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采购。

  六、学校不得将杂费、招待费等放在学生食堂报账,禁止侵占学生利益。

  七、学校食堂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八、学生食堂的账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

  九、各校每月及时向中心完小报账,中心完小也要接县局要求按时报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中小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8

  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第三条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为开展教学及其他相关教育工作而合法取得的无偿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核拨经费、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等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学校作为会计主体,应当通过补充账目等形式记录所属学校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超标准发放奖金和员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市财政局、教育局规定的比例标准列支。学校和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从事职工福利和娱乐支出,应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内。

  5、公用经费应在批准的预算内,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计划、合理使用。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开支标准。不要报告不应报销的项目。重大支出要经中心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要按会计制度审核报销,不办理计划外支出、超标准支出或手续不全的支出。对于大宗货物的采购,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采购计划。年初编制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支出和年终经费决算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7、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管理。要严格控制出差次数和频次,出差补贴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原因要逐一注明,履行审批手续后才能报销。提前借了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时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库存备件。

  1、银行存款是存放在地方国库支付中心的款项,必须每日结算并及时核对。

  2.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应由专人清理结算并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收取。原则上,今后不允许出现新的应收款。

  3.库存备件应进行登记,由专(兼)职人员保管,建立入库、领用、发放的签字手续,并定期盘点。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车辆、家具、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使用一年以上的大量类似材料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应健全固定资产账户,做到账实相符,申报固定资产进价时应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和费用的总成本核算。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支出减去改建、扩建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有盈余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全价入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移交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实际价值确定后再进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

  一、留守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部门、班级、科任教师都要重视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为留守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留守学生的`校外管理责任人是其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其监护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跟踪管理,抓好留守学生的校外学习、生活和活动,保证留守学生的安全。

  三、学校留守学生之家要坚持经常开展思想品德、文化知识、法纪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对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定期专题培训活动,共同促进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学校要在学年初和留守学生的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分清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五、学校提倡、鼓励老师和留守学生帮扶结对,担任“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给予留守学生热情、亲情和友情,使留守学生感受到组织和家庭的温暖,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六、留守学生要遵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家长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护、自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合格接班人。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总务主任每年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总务主任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由总务主任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区教育局下达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总务主任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总务主任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总务主任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会计(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核、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总务主任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师有义务向后勤处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教师应根据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费用预算。后勤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教师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6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

  2、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三、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四、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5、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五、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

  1.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财政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的一切经费是在校长的一支笔审批签字下进行支出。因此,凡没有校长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一律不予报销。

  4.学校购物报销时,购物人必须先将物资交保管人验收签字填写入库清单,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财会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开支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

  6.会计每月必须将现金与帐目核对清楚。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必须保证现金与帐目相符。

  7.会计不得私自将现金借与他人,购买物资须要借款时,必须先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8.会计要妥善保管好单据、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8

  一、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检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号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理的`根本任务。

  二、第二条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育教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三、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四、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时入帐,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五、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先造预算,由校长办分会议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合理调配,作来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财务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每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六、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是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

  工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总务处每学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七、报销手续要齐全。

  八、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中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随意改变收支范围和标准的现象给予在低制。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9

  1、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向领导提供资金使用情况,以利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正常使用。

  2、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纳入预算。

  3、审核每年收支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原始凭证合法规范,及时结算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年终及时做好年报,做到表表相符,报表印章齐全。

  5、配合、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暂收、暂付款项。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学生结算。

  6、对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及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定,准确编制工资表。

  7、协助总务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月末,帐面现金和库存现金相符,及时清理应付款,不长期挂账。

  8、使用合法票据,正确使用票据,执行票据管理政策规定,存根妥善保管。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预算单位的收支凭证管理,使原始凭证合理、合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收支凭证(包括外来凭证和自制凭证)必须经记账会计审核盖章方可入账。

  二、凭证审核必须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会计制度以及单位的收支预算为依据,对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的发票,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

  四、对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如下审核:

  1、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日期填制是否完整。

  2、外来凭证是否填写接受单位,有无凭证的填制单位的公章和开票人签章。

  3、原始凭证的'日期和编号是否准确。

  五、对凭证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

  1、原始凭证上是否注明事由和有关依据,形成实物是否有实物验收人签章。

  2、发票份数与所附附件是否相符。

  3、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大小金额是否一致。

  六、审核报账凭证手续是否齐备,单位盖章、主管领导人签字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经手人、证明人是否齐全。

  七、支出凭证的支出数额与预算口径的预算指标进行核对,审核单位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口径开支。为保证资金安全,对单项大额支出按审批制度办理。属政府采购支出项目,必须办理采购手续。

  八、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凭证拒绝报账,及时退回,发现重大经济问题嫌疑的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1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具体表现。因此,学校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出纳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9、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学生票据和事业性发票均由出纳购买,用完要及时上缴财政。如果开错,此发票三联填上“报废”字样,作为报废处理。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建立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认真使用省财政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的专用票据。

  3、收取其他费用(如学前班学杂费、保育费)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4、各年级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5、代办费实行专款专用,多退少补原则,不挤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三、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搞校舍基本建设或维修必须先履行预算,编设施工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概算,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预算定额的取费标准,办理工程结算,最后送审计审核。

  四、加强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1、大宗采购时操作人员认真抓四个环节:

  ①合理选择供货单位;

  ②确定采购方式;

  ③确定采购价格;

  ④签订采购合同并加强合同的管理。

  2、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员按照制度程序办事,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保管核实验收,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手续。

  3、通过财务制度的实施,做到职责分明,手续严密,有凭有据,有章可循,财务人员相互监督与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五、加强财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学校财务管理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学校坚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使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2

  财务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为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根据《会计法》和《全体人员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如下规定:

  1、为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在学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一位副校长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2、对财务工作,实行收费公示制、财务公开制,收支两条线,并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3、管好国家下拨的经费,根据拨款拟定各项预算,准确地掌握经费运用、周转、变化,做到计划开支,满足教学,达到收支平衡,办好决算。

  4、通过勤工俭学等形式多渠道自筹办学经费努力改变校园面貌,及教学环境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5、财务人员必须执行主管领导“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帐目有凭有据,报帐时应先由财务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结帐。

  6、建立健全严密的财务传递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使财务工作逐步达到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7、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充分运用会计资料经济效果,提供真实数据,预测经济形势,当好学校参谋。

  8、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辽宁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保证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结合学校的财力状况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

  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等项内容。

  第三条:学校财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管理,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

  第四条: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编制学校的`收支预算。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证刚性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

  第五条:按规定财政补助收入只能用于事业支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按照配比的原则进行编列。

  第三章:编制财务预算的程序

  第六条:年终认真分析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总结经验,为下年度预算编制打好基础。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提出本部门预算,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汇总情况,结合本年度财务收支增减因素编制本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

  第八条:财务处将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经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修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执行。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执行

  第九条: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财务处在二日内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各部门收到预算指标后,将资金使用计划与审批人手迹和印章十日内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的计划开始执行预算,同时行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第十条:加强收入预算的管理。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一切收入及时入帐,不得截留、挪用;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非税收入要足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并按用款计划申请核拨后及时入帐。

  第十一条:加强支出预算的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预算指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第十二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执行预算时,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资金,满足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每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和主管校领导。

  第十三条:各部门在年终将本部门年度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后转给财务处。财务处对全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学校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预算时,由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调整预算。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会计参加。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校财务管理要逐步走向电算化管理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每年学校要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

  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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