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制度[优秀15篇]](/pic/00/l/d0d0d5fe4_5ee4368aef309.jpg)
行政管理制度1
1.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手册: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南,涵盖从立项到结项的每一个环节。
2.建立项目管理团队:配备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和监督。
3.引入项目管理软件: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实时性。
4.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项目管理技能,确保他们理解和执行制度。
5.实施绩效考核:将项目管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和贡献。
6.审查与优化:定期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反馈和实际效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行政项目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带来更高效、更稳定的行政项目管理环境。
行政管理制度2
区域酒店管理制度是对酒店日常运营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套体系,旨在确保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客户满意度,并实现酒店的长期发展目标。它涵盖了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客房服务、餐饮服务、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以保证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
2.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收入审计,确保酒店财务健康运作。
3.市场营销策略:制定定价策略、推广活动、客户关系管理,以吸引并保留客户。
4.客房服务:设定清洁标准、入住退房流程,提升客户住宿体验。
5.餐饮服务:规范菜单设计、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打造美食享受。
6.设施维护:定期检查、保养设备,确保酒店设施正常运行。
行政管理制度3
事业行政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行政流程、信息沟通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机构高效、有序地运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升组织效能、规范工作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内容概述:
1. 人力资源管理:涉及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旨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团队凝聚力。
2.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制定、成本控制、财务报告和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规避风险。
3. 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的立项、执行、监控和收尾流程,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4. 行政流程:涵盖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护、日常行政事务处理等,以提高工作效率。
5. 信息沟通:明确信息传递渠道,规定会议、报告、公告等沟通方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
行政管理制度4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是: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维护秩序:明确职责,防止工作重叠或疏漏,确保业务有序运行。
3. 促进发展: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 保障公平:通过公正的考核和奖惩,增强员工的公平感,提升团队凝聚力。
行政管理制度5
地产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合规:确保公司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营,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3. 促进协作:明确职责,增强团队间的沟通和协作,提升组织凝聚力。
4. 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5. 保护品牌:良好的内部管理对外表现为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塑造和维护公司形象。
行政管理制度6
一、销售案场工作时间管理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注意保存)
(1)项目销售案场实行六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周二至周四安排轮休(如果在广告推广期,原则上不安排休息,所积攒休假时间在后期安排补休),病、事假按公司制度执行(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报销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报营销总监及以上领导审批)。(2)项目销售案场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销售案场员工每天上班时间:8:30-17:30;值班时间:17:30-18:30;值班时间将根据季节作定期调整,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质,案场员工应承担加班工作安排。每日8:30之前,员工必须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上岗,否则视同迟到,按迟到有关规定处理。
(3)就餐时间:中午11:30-12;00在指定地点内(如果在接待客户员工则可延迟),中午就餐时间实行轮流值班制,未经允许禁止在餐厅逗留。
(4)销售内勤协助主管需在每周日12:00前将下周置业顾问排班表向销售经理提交,由销售经理审核并公布,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变动,若有必要变动时需提前1天报销售经理审批。(5)售楼处早晚召开例会,早会在8:30准时开始,由销售经理或主管安排当天相关工作事宜,并对置业顾问进行鼓励,视情况组织小游戏。下午17:30分召开晚会,核对当天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销售经理。
二、销售案场日常事务管理
(1)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对个人使用的耐用办公用品,控制发放,正常消耗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使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使用公司的物品设备应爱惜,不得挪为私用。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及电脑信息等。
(4)客户名片为公司公共资源,应妥善保管,以便检索,不得占为己有。(5)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6)使用人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有危害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下班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
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电源,不得私自拆装和移动设定的计算机设备,每天及时清理灰尘。(7)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8)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禁止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10)网上签约专用电脑只能由专人用于签约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11)销售案场一切对外文件和对公司各部门之间往来文件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销售案场考勤制度
(1)销售案场上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考勤机时由销售内勤考勤。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底止。销售内勤每月按公司要求上报考勤情况。
(2)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员工晚于工作时间上班或提早下班视为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批准。
(3)公假——因公事需离开办公区域半天以内的,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经上级主管同意;离开时间达一天及以上的,需经销售经理的书面批准。
(4)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而请假者视为事假,须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及相应补助;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每年累计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5)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在家休息,若未能提前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应及时电话通知销售经理,并需获得销售经理批准;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员工,须上班后当日11:00前向销售经理请假,并出示正规医院证明、处方、发票等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作为事假处理。
(6)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次日补填表单,若在正式上班后三日内仍未补填请假单的,销售经理可视情节轻重对置业顾问处以暂停接待新客户1-3天的处罚。若到本月向公司上报考勤之日,仍未补填请假单,视为旷工。
(7)旷工——无正当理由且不按照公司所规定的病、事假手续进行请假而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视为旷工。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
(8)置业顾问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销售经理,并由销售经理报上级审批。在明确批
复后不再参加接待新客户并做好交接工作,并经营销总监签字确认交接完备,否则将扣相应比例的未发工资或销售提成。
(9)批假权限、法定假日及其他相关假期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处罚细则及异议处理
销售案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当置业顾问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并排名垫底时,公司有权利与该置业顾问终止劳动合同。
受处罚员工对所受处罚存有异议者,可在处罚决定宣布后三日内向营销总监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营销总监在受理该申诉后,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仲裁。所有触及法律的'行为,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处罚内容及处罚细则:
序号处罚内容处罚标准附加说明连续二个月迟到、早退次数最多或1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公司可予以辞退,每周累计两次,月累计四次,处警告处分2旷工实际旷工天数扣罚双倍工资旷工两天者公司可予以除名。上班时间在办公区非指定区域和非指3定时间内吸烟、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4 5 6未按公司规定着装,整理仪容仪表,不爱护公物及公共环境工作时间相互串岗、闲聊、大声喧哗周例会、培训或活动擅自缺席对顾客不礼貌,态度恶劣,与其发生7激烈争吵、斗殴,被客户投诉,影响恶劣者在员工间散布流言蜚语,影响同事团8结和工作良好氛围,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者,相互之间谩骂、斗殴者9 10泄露公司机密或客户隐私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公司可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从重处罚,详见《公司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待岗学习三至七天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罚款50元罚款10元罚款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一至三天待岗学习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缺席会议3次以上者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罚款50-200元对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详见《公司规章制度》
五、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奖励细则
1、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前提下,案场每月度、每季度评选销售冠军,所有销售冠军公司分别予以1000~3000元奖励,在发放佣金时一并发放。
2、在销售过程中拾金不昧、或为公司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取良好口碑并造成影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现金奖励,具体标准由销售经理制定,报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制度7
1.设立节能小组:由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监督节能措施的执行,定期报告节能效果。
2.制定节能目标:设定年度节能目标,如降低电力消耗、减少纸张使用等,并进行绩效考核。
3.技术升级:引入节能技术,如节能灯、高效电器、智能控制系统等,提升设备能效。
4.节能竞赛:组织节能竞赛,鼓励员工提出创新节能点子,奖励优秀节能行为。
5.定期审计: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节能措施的`效果,调整和完善节能策略。
6.绿色办公倡议: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打印,鼓励电子文件分享和存储。
7.环保合作:与供应商合作,选择环保包装,减少物流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通过这些具体措施,我们的办公室节能管理制度将逐步实现从理念到行动的转变,打造一个既经济又环保的工作环境。我们期待每一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共同构建节能型办公室。
行政管理制度8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
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5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1总则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16.2车辆使用范围
16.2.1公司接送往来宾客等接待用车;
16.2.2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16.2.3员工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用车;
16.2.4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等。
16.3车辆使用程序
16.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门以电邮形式申报本周用车计划,交由前台文员定出'公司车辆行程安排表',以电邮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员工。
16.3.2需用车人员根据行程表做出外出办事安排,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资源部。
16.3.3资源部尽可能安排同线路外出办事的同事共同用车。
16.3.4无法安排用车时,资源部将开具'无公司车辆安排回执'。
16.3.5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尽可能考虑使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
16.4车辆的管理
16.4.1车辆调配权归属资源部。
16.4.2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场所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保持良好运行;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用车。
16.4.3停放公司指定车位,钥匙交回资源部(或存放在时代监控室)以备紧急情况使用车辆。
16.4.4车辆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资源部统一支付油费。
16.4.5车辆加油统一由司机经办,司机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检查油箱油量,保证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用车时的需求。
16.4.6司机出车时应向用车人收回'车辆使用申请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时登记起点至目的地区段名和行程公里数,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16.4.7司机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同时及时登记行程公里数,掌握用油情况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员下班后或周末确需用车的,应提前向资源部提出申请,确有急事应口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自行开车者需在'公共用车登记薄'上登记起始终点及行程公里数,并签名确认。
16.4.9司机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详尽记录行程,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6.4.10司机应保持车辆外观及车内的整洁,备用修理工具齐全;停入停车场时应保障油箱储油不少于1/4,外出时需在正规停车场保管车辆、否则发生损毁、遗失或被盗等到情况,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6.4.11杜绝员工无证或未经允许驾驶公司车辆。
16.4.12用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行政管理制度9
1.制度修订:定期评估制度的适用性,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进行适时调整。
2.培训与宣传:通过培训和内部通讯,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后勤管理制度。
3.技术支持:利用信息化手段,如资产管理软件,提升后勤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4.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制度的完善。
5.激励制度:对后勤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积极性。
本《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文库》旨在提供一个全面、实用的管理框架,通过持续优化,确保后勤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行政管理制度1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划纲要》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
1.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到年,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快构建以区级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以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为主体,多种办园形式并存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2.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100%,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以上。到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100%。0至3岁婴幼儿教育得到重视和加强。
3.加快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年,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社区按有关标准全部配套建成幼儿园;到年,全区幼儿园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到年,全区公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以上。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园长、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年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二、强化政府职责,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5.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承担学前教育投入、建设、监管和保障公平等职责,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区级实验幼儿园由区政府举办,今年,在城区建成1处达到省级示范园标准的公办实验幼儿园;每个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按照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建设好1处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成为由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筹资举办、教育部门主管、人社部门核定、公益性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到年全部通过省级认定。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对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实行一体化管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它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通过中心幼儿园设立分园、行政村独立或联合办园以及社会力量办园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积极支持街道社区和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6.科学制定城乡住宅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按照《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农村社区和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在城区,居民住宅小区按照《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确定的“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建设。在农村,按照“一社区(村)一园”的原则,每个农村社区配套建设1处标准化幼儿园;原则上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设一所幼儿园。
年5月底前,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明确每年的建设实施任务,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农村社区和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建设用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变更用途。
7.加快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在编制、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或旧城区改造方案时,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预留充足的幼儿园建设用地,抓好幼儿园的配套规划与新建、改扩建工作,做到与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或旧城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小区不能投入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未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区域,由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用地。已规划未建设幼儿园的,要通过新建、改建、异地补建或上交差价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擅自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改变已建成幼儿园使用功能的,权属单位要尽快恢复幼儿园使用功能。
8.加强农村社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区、街、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区政府负责农村社区幼儿园配套建设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布局规划及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扶持政策;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是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各方力量进行配套建设。
9.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发放教育券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采取出租或转让闲置校舍(园舍)、选派公办幼儿教师、拨付公用经费等措施对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对新、改、扩建的民办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校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规给予优惠和支持。农村社区和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以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为主,也可采取合作办园、委托办园等形式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10.建立完善幼儿园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幼儿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不断增长,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加快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等政策予以积极支持。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尽快研究制定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在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公用经费补充、师资培训、扶持贫困和奖励先进等方面要加大投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按类别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举办者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经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区物价部门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向入园的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建园费、入园押金、被褥押金等费用,更不得利用幼儿正常在园时间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特色教育”为由,另外收取其它费用。幼儿园收费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办园所需,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统筹、截留、挤占和挪用。幼儿园的公用事业费(水、电、供热、房租等费用)按中小学的标准收缴。
三、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学前教育管理运行机制
11.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对各种类型的幼儿园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区教育局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举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必须经所在街办(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同意后,然后报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资格和社会力量办学资格后方可举办。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将师资配备、持证上岗、学历达标、继续教育、工资待遇、安全卫生等内容一并纳入幼儿园年检范围。不具备办园条件、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制定学前教育质量监控系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
12.切实保障幼儿入园。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合理确定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接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按照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关于对我市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实施免费入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就近入园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和孤残儿童全部免除保教和管理费用。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列支。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园。着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采用生均拨款等方式,逐步实施学前免费教育。
13.全面加强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科学设置幼儿园课程,积极倡导开展以游戏为主的主题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完善家园共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阶段“亲子共成长”工程的实施。严格规范办园行为,杜绝保姆化、小学化、学科化和成人化倾向,禁止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或以营利为目的的实验和活动。开展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深化园本教研。推行幼儿园园务公开制度;加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查力度。
四、稳定师资队伍,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和地位待遇
14.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职工资格标准。实行园长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到年,幼儿园园长必须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幼儿教师全部达到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按照学前教育机构配置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幼儿园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和评聘标准,逐步实现职称与工资相挂钩;完善幼儿教师人才市场,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稳定幼教师资队伍。
15.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把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幼儿教师、园长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年前完成对所有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年底,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中心幼儿园、农村社区和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全部由区教育局统一选派公办教师担任,集体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派驻公办幼儿教师。逐步增加农村社区和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大幅度提高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由区教育局向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统一选派公办幼儿教师。
16.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幼儿教师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公办幼儿教师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城乡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必须依法全部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法为非公办幼儿教师缴纳社会保险。
五、加强考核评价,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的工作推进机制
17.强化政府责任。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切实承担起普及学前教育的责任。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承担起对学前教育进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等职责。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结合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投入,健全工作机制,以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于年5月10日前报区政府备案。
18.明确部门职责。充实、调整全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落实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各方面做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幼儿园审批注册和日常监管工作。发改部门要落实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措施,优化配置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财政部门要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编制部门要根据省定标准尽快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人社部门要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确保满足学前教育需求,依法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物价部门要合理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收费的监管,严厉查处幼儿园乱收费行为。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要落实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社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和建设。公安、卫生、综治、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卫生、饮食保健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各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7号)和中共**省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浙委〔20xx〕30号)、中共**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政管理权限,将法定职责逐级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用责任制的形式加以落实,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量化考评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
第四条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第五条市政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主体合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程序合法。
第七条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执法结果公开,处理公正。
第八条遵循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遵循法定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或提出的申请要及时答复或处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非因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确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必须撤销、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
第十条遵循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十一条遵循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第十二条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上级行政机关以及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健全下列制度:
(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制度;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制度;
(三)公开办事制度;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五)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公布、监督检查等);
(六)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备案制度;
(七)罚没财物登记、上缴、销毁制度;
(八)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
(九)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档制度;
(十)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制度;
(十一)接受群众投诉评议制度;
(十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评议考核制度;
(十四)法律法规要求设立的其他制度。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本机关实际,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配套措施,及时检查、总结,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本机关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本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充实法制工作人员,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稳定执法队伍,提升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宣传、普及的责任,在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服务,营造全社会的法制氛围。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并积极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培训计划,轮训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政府组织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务必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地掌握、应用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应当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法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年度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有审查把关的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据法定权限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越权,不滥用职权。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负有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责任。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用)等都必须依法实施和办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之间负有配合协作的责任。对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定事项,各行政机关要明确分工,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积极进行自纠。政府每年将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监察、审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负有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的责任。各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积极做好答复、答辩,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复议、应诉准备工作,并配合复议机关及人民法院做好复议调查和诉讼庭审工作。对于因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造成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应当及时纠正,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及时依法赔偿。
第五章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和市府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具体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对所属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核工作以相关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实绩为基础,实事求是地评议被考核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过考核,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行政机关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被动应付、执行不力的行政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实行或因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评议考核中发现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自纠,也可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通知其限期纠正,或由市政府法制办报市政府决定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并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对其中有重大行政过错的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实行通报制度,并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对于本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一)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征收(用)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裁决的;
(五)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
(六)违法办理行政给付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八)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九)失职渎职,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的;
(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贪污受贿的;
(十一)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对于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本市的下列机关和组织:
(一)市、县区、乡镇政府;
(二)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市、县区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
(四)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五)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组织。
第三条市、县区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管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在本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执法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行政执法机关的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执法目标的完成负主管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机构执法目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岗位,对有关具体执法目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将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行政效能评估范围进行评议考核。
第二章行政执法评议
第六条行政执法评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评价。
第七条行政执法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三)制定行政执法配套制度情况;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五)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八)行政执法的其他工作情况。
评议可以采取问卷调查表、测评表、互评表等方式,分别通过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测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
第八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情况,制定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评议的具体办法。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年底组织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情况的全面评议。
第三章行政执法考核
第九条行政执法考核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考查核定。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的行政执法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所属执法机关及其有关人员,确定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考核目标和标准。
第十一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年初确定本年度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年度重点目标,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度重点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十二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行政执法目标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目标检查、考核,由上级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检查、考核的具体方式:
(一)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三)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行政执法档案;
(四)受理行政执法情况投诉;
(五)组织执法专案调查;
(六)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对考核的结果,由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计分办法进行逐项计分,按分值高低分别量化下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目标完成情况。
具体计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由负责考核的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考核目标等内容另行制定。
第四章奖惩
第十六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公布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结果。
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应当作为评价行政执法机关的全面工作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评议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的行政执法机关,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对行政执法工作不力或者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建议有权机关对负有全面责任、主管责任和有关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2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配能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规范化的`操作可以保证工作质量,降低错误率。
3. 促进团队协作: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公平的奖惩制度可以增强团队凝聚力。
4. 遵守法规: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遵守相关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5. 激发员工潜力: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潜能,提升企业竞争力。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销售例会制度
*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总经理报阅。
*每周工作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3、开会时间:不定
4、上周考勤情况公布;
5、上周工作情况总结;
6、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
7、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
8、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
9、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
10、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每周小组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主管
2.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
3.开会时间:自行安排
4.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
5.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
6.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
7.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
8.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销售分析会(月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3、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4、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
5、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
6、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
7、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
8、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二)严重违纪处理
*严禁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予以辞退。
*严禁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予以辞退。
*严禁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客户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予以辞退。
*严禁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予以辞退。
*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予以辞退。
*散布谣言及流言蛮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予以辞退。
*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
*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予以辞退。
*触犯国家法律,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予以辞退。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行政管理制度14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体现在:
1. 保障业务运作:有序的'车辆管理有助于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增强企业形象:规范的车辆使用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程度。
3. 防范法律风险:遵守交通法规,降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4. 提升员工满意度:公平透明的车辆使用政策能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
行政管理制度15
医院设行政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职能科室科室长轮流担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
一、总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办理行政值班期间医院的业务、行政和临时事宜,节假日、双休日签收公文,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受理公务电话,承接未办事项。
2、行政总值班每天至少巡视4次,负责检查全院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岗位职责落实、工作纪律、医疗秩序、环境卫生、安全消防、后勤保障等情况,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宜,对失职相关责任人按医院规定及制度进行处理,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3、协调各科室工作,确保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组织处理突发和应急事件。
5、落实医院监控措施。
6、行政总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行政值班和本科室、本岗位工作,在行政值班期间,要以落实总值班职责、完成总值班任务为主。
二、总值班权力
1、代表院长行使职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医院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合理调配。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医院总值班的调配工作,不得推诿。
2、有权按照医院规定对违反医院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三、日常工作流程
(一)日常巡查
1、公共场所、办公室、诊室等环境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处理。
2、医院职工是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发现违规人员及时记录、纠正。
3、严格考勤制度,发现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坐诊、迟到早退人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处理。
4、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医护人员在接待病人时服务不热情或服务不到位,应及时引导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串岗、扎堆闲聊,吃零食,对病人不闻不问的情况,应及时记录、纠正,按规定处理。
6、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就诊患者突然增加的情况下,应及时协调相关科室调配人员,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二)投诉处理。总值班人员在接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知保安和相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冷静将投诉人带离事发现场妥善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院长,通知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2、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总务科、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3、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总务科、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四)重大医疗服务事件处理。重大医疗服务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住院期间病人突发其它疾病,如心脏病、药物、针剂过敏诱导并发症等,且我院不能诊断治疗的,为保障病人生命,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并及时联系转诊外院治疗,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四、行政总值班要求
(一)牢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敢于承担责任。用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积极为临床一线人员和患者排忧解难。
(二)在处事原则上行政总值班要以医院整体工作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总值班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宜,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同时,既要讲究原则,又要灵活机动,既要防止事事均请示,又要防止擅自做主。
(三)行政总值班要认真执行医院对行政总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着工装、配戴工牌,坚守工作岗位,夜班一律在值班室值班休息。总值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安排其他总值班人员替班,同时做好值班交接。
(四)保持医院值班电话畅通,赴现场处理事务时应随身携带值班电话。
(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处理的较重大事件要详细记入值班记录本,以备查考。值班结束后,要与下位值班人员书面交班,并交接值班用品。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科室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六)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灾害及其他紧急情况,总值班人员首先要积极组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到场组织处理。
(七)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保洁和值班设施维护,保持室内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离开值班室要关窗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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