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低保标准
据合肥市民政局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户月人均510元,在2014年的户月人均460元的基础上上调了50元。
另外,各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户月人均不低于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年人均不低于2100元。
据悉,这是合肥市第12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提标后,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市级救助站受助人员、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四个关联项目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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