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标准

时间:2020-10-20 16:56:00 其他 我要投稿

2014年重庆低保标准

【导语】:从2014年10月1日起:主城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3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22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为48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为350元。

据CQTV新闻频道官方微博消息:重庆低保标准上调了。新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主城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3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22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为48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为350元。

昨日,重庆市民政局发布消息,2014年10月1日起,城市居民低保金每月涨25元,农村居民低保金每月涨20元,城市“三无”人员每月可多领35元、农村五保对象每月可多领45元。

据悉,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42.1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2.16万人。有五保对象16.6万人,城市“三无”人员1.3万人。

主城9区及北部新区由360元增至385元

渝中区、大渡口区等主城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至3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205元,提至225元。同时,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45元,提至480元。另外,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05元,提至350元。

涪陵等12区县由350元增至375元

涪陵区、长寿区等12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至37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升至220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至465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至345元。

万州等17区县由340元增至365元

万州区、黔江区等17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340元,提至3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提至21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15元,提至45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95元,提至340元。

重庆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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